第十六章 父子成陌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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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的喊杀声,直冲云霄,震动天地。

巴图蒙克的脸上,毫无表情,他骑在马上,举起左手,缓慢而又坚定地率军攻城。

没有任何阴谋诡计,纯粹靠蒙古勇士们的冲击,去击毁苦守了七日七夜的明军卫所兵,还有那个站在城头、浑身散发出酸臭味的王圣人。

距离城墙一百步,已经是弓箭可及的范围了,明军的守城器械,已经杀了不少被驱赶而来的被俘军民,还有躲避不及的蒙古士卒。

在战场之上,绝对不会出现演义小说之中所描写的那样:敌人驱父老乡亲攻城,于是城上的守军们不敢下手,纷纷以泪洗面……

演义是为了增加人性的张力,但在现实之中,泪照流,人照杀。在瞬间就有数十条人命死去的战阵之中,人性的力量,显得卑微而弱小。

王圣人明白这点,小王子也明白这点,因此两人的较量,是从第一个蒙古勇士爬上城头开始的。

城上城下,都是无数的鲜血,看到第一个蒙古人登城,小王子骑着他的汗血宝马,开始领着亲领万户狂奔,目标直指破烂不堪的城门。

他抽出腰刀,身后的勇士们,也做出同样的动作,雪亮的刀光,在早晨的阳光中,发出一片耀眼的光芒。

数千名蒙古战士的齐声高呼,汇成一股地动山摇的呐喊:“冲!”

这一声高吼,激烈、浑厚,几乎在倾刻之间,就席卷了整个天地。

如果说小王子是狼王的话,那么他的这次冲锋,就是狼王的最后一声嚎叫。倘若失败,则身死业消;就算胜,也是惨胜。

但他的骄傲,让他不得不发出这最后的一击,这一生他所经历的无数战争场面,从眼前一一划过,最后定格在朱寿占领西安堡的那一刻。

南朝的皇帝,何时有这种勇气了?

在王守仁的眼里,数千蒙古勇士的集体冲击,带着一股悲壮的味道,还有一种英雄末路的感觉。

但就是这种感觉,却能让敌人胆寒,如同在乌江边包围了项王的汉军,看着那个孤独的无敌霸王,数千人围攻,却无法打倒他。

无数的大汗亲卫,愿意跟随着狼王,去冲击一座城池,即使那是一段死亡之旅,但他们毫不畏惧、也不退缩,而是一往无前,直至战死沙场。

这就是一种英雄的力量,汉人中有英雄,蒙古人同样也有英雄。

既然如此,那么,就杀死这些异族英雄!

王守仁的心里,非常平静,他看着被惊得呆住的卫所兵,从龙旗甲士的手中,一把夺过朱寿亲赐的龙旗,摇在手中,站在卫所兵们的眼前,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几支冷箭,从城下飞了过来,都被王圣人的亲兵们挡住。

卫所兵们以往遇到蒙古人,都是能打则打,不能打则溜,从来没有见过生死相搏的场面,狭路相逢,这些弱小的世袭士兵,都被蒙古人的英雄气概,震得肝胆欲裂。

李宏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他是大同右卫人,世袭指挥同知,累功进都指挥佥事,被委任为参将。前几日,他被朱寿从马邑老巢调了过来,当作援兵,去拯救困守孤城的王钦差。

他老李家当年也是随着朱老四反正的靖难功臣,不过很多年没打仗了,李大少连血腥味都见不得,刚到五里寨时,看见满城的死人,当场就吐得个稀里哗啦。…。

蒙古人杀过来了,怎么办?娘亲,孩儿要死了,老李家要绝后了,这个世袭的指挥同知,又不知道要便宜哪个远方族亲了。

正哀怜自己身世之际,他忽然看见那个瘦不拉叽、浑身恶臭的王钦差,满脸凶悍之气,红着眼睛,摇动着皇帝亲赐的龙旗,大声吼了起来。

“为了娘子!为了银子!杀!”

王钦差的大白话,一点都没有文学素养,甚至连蒙学儿童都不如,但却深深地打动了卫所兵们的心。

朱诚收集而来的银子,就在城中的大路上,堆成了一个小山。王钦差早就说过,打退蒙古人,这些银子,全部分给守城的卫所兵。

倘若被蒙古人攻进来?对不起,银子肯定是被蒙古人抢了,而家中的女人,肯定也是被朝庭抢了!

发配xx为奴,这是说书先生们,最常使用的一句话,卫所兵们没有读过书,却也听过说书,最浅显的道理,才能最打动他们。

什么为了大明、为了皇帝、为了xx?王守仁的心里在冷笑,这都是些什么狗屁,卫所兵们知道什么是大明?什么是民族、国家、道义和皇帝?

敢在战场上吼出大义的主儿,也许真有其人,但绝对不会是王圣人这种智商爆棚的家伙。

卫所兵被银子和娘子鼓舞起了勇气,是啊,我要是死了,那娘子就得让别人睡了,孩子就得跟着别人姓,而银子,那堆得如小山般的银子,也不再是我的了!

蒙古人是人,是人,就能被杀死。

卫所兵们的勇气,一下子被点燃了,他们忘记了数千名汹涌而来的蒙古勇士、忘记了残破的城门、忘记了这座城池已经坚守了七日七夜!

他们举起武器,对着蒙古人回吼,一个个声嘶力竭地吼出了:“杀!杀!杀!”

两股由无数兵器所组成的铁流,在小小的五里寨,汇成了一股。红色的,是明军;黑黄相间的,是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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