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加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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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刀插了进去,这一次的声音是真实的,只是你却没有听见,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只顾得上惨叫了。

十二厘米的刀已经插进去了将近四分之一,你从未想过原来自己的眼睛竟然那么大,然后匕首开始在你的眼眶中转动、搅拌、撕扯,这时又会发出另一种声音,不过很小,不知道你有没有吃过豆腐花,没错,就跟调豆腐花的声音差不多。

接着匕首会先上挑,再下划,将眼球连着眼眶的神经挑断,在这一瞬间你的痛苦会达到极限,虽然痛苦早已经在极限边缘徘徊了很久。最后你的眼珠会被取出来,凉风吹拂着你的眼窝,又疼又痒,当你再一次睁开眼睛时候,你会有些不适应,因为你的视野已经只剩下从前的三分之二了。对了,你的视线可能会有些模糊,别紧张,把冷汗擦一下,多擦几次,效果会很明显的。

我那三分之一的视野再也找不回来了,两行清泪,闭上双眼之类的词汇再也不会跟我有任何关系了。

整个过程中,我流了许多泪,却没有哭。牙齿都咬出了血,却没有喊,撕心裂肺的疼痛足以让我昏迷十次,我却依然保持着清醒。因为我还没有想清楚一个问题——她为什么不来救我?

妮可,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为什么?!

“我想再跟你打个赌。”我说。

“怎么赌?”安德森看着摆在地上的尸体,脸上没有一点儿胜利者的喜悦。

“从今天起,三天之内,妮可会不会来救我。”

“赌什么?”安德森愣了一下,扬了扬眉。

“我的另一只眼睛!”

“如果你又输了呢?”

“那就接着赌。”

“你还能赌什么?!”

“赌命!”

安德森抬起头,看了我三秒钟,点了点头。低下头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旁若无人的走了。

“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我看着这个在跟我说话的红发男子,努力的看着,我承认我对一只眼的视野还不怎么习惯。我不认识他,只是在特罗伊的营地见过他一次,印象深刻。

现在,印象更加深刻了。首先是他亲手把我的眼睛挖了出来,其次如果不是安德森拦着他的话,他还打算把匕首在我的眼窝中多搅五分钟。

我不准备回答他。

“我见过很多跟你一样傻的人。”切斯特笑了笑:“只是傻的如此执着的,你是头一个。”

我冷笑,眼窝又是一阵疼。我一点儿都不傻,想在安德森手里救人本来就很困难,再加上百十名圣骑士更是难上加难。何况妮可只有孤身一人,她需要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只有三天怎么够?而且安德森只是在跟我打赌而已,又没告诉妮可,她既然不知道,又何必着急冒险呢?现在她知道我被安德森挖了一只眼,一定会马上来救我的!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根本没有悬念,她一定会来救我的!一定会的!不是么?

我并不是在为妮可找借口,我从不为任何人找借口。她不是不想救我,只是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已,一定是这样的!她很快就会来到这里,也许明天就会来,不!也许今晚就会来,如神兵天降一般。那时候,她会救我回去,没有人能阻止她,就像之前的无数次一样。

呵呵,安德森真蠢,他输定了,当然输定了…

“她挺幸运的,临死之前还能遇到你这么个人。”切斯特接着说,打断了我的思绪。

“她当然很幸运,因为她会比你们至少多活五十年,我也一样。”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妮可能把这个红发猴子留给我,我会用半个小时,不,一个小时的时间把他的两只眼睛统统捣碎,两个眼眶统统挖空!

“那我祝你们幸福。”切斯特笑着说,转身离开,留给我一个潇洒的背影:“在你们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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