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坦白,合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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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的王妃,为何在外面站了这么久,害本王独守空闺。”司徒玦的声音仿佛绕着夜铃迩的耳边飘,那专注神情的样子,就是瞎子也看出来他不可能是个傻子。

这么早就摊牌,他也未免太心急些了吧。

而且,独守空闺什么的,他们两个的角色是不是反了?

“王爷这是干什么?”夜铃迩推了推他,可司徒玦却抱着她紧紧的,纹丝不动,“时候不早了,还是早些睡觉吧。”

“没错,我们现在是要睡觉。”司徒玦萌萌的脸上那抹戏谑的表情,叫夜铃迩心里没底,“不过,本王不知本王所说的睡觉与王妃口中的睡觉是不是同一个意思。”

“睡觉嘛,两眼一闭便好了,还有什么意思,你说对不对,王爷?”夜铃迩心中害怕的不是司徒玦要对她干什么,而是司徒玦听到了什么。

昨夜和今夜,她都是在房门外与赤练相见,若是司徒玦根本没有熟睡,那么她与赤练说的那些话多半是被司徒玦听去了。

司徒玦今年年岁已二十有七,因长相可爱,所以显小,但其实他已经装傻充愣足足二十年。二十一年前,何文然一家被夜胥借口杀满门,只何文然被惠妃保下,藏于一个农庄。一年之后,惠妃便在宫中暴毙,司徒玦亲眼见到自己母妃的惨状,这才吓得精神失常,智力停留在了七岁的年纪,后来在太医看过之后,他的智力不进反退,只有四五岁的样子了。惠妃的命案当年未能查出真凶,这些年来一直是一桩悬而未决的案子,而司徒玦他知道害他母妃的真凶到底是谁,所以他为了保命,必须装傻充愣,否则,他也早就被神不知鬼不觉地弄死了。

二十年来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他是装傻,或者说发现的人根本没有机会泄露出去,可见司徒玦的手段极其的高明。

其实他从未露出任何马脚叫夜铃迩发现,但此刻却自己先和盘托出,叫夜铃迩好生奇怪。

“王妃说的自是不错,只是你我夫妻二人成亲已有两日,可却还没有圆房,是不是太说不过去了。”

夜铃迩缩了缩脖子:“圆房之事……本是妾身分内之事,只是王爷明眼可见,妾身实在丑陋不堪,怕辱没了王爷,要是圆房之事,怕是卫妃比妾身更加乐意,王爷不如去找她。”

司徒玦抱着夜铃迩走到床前,将她丢到床上,红色纱幔垂下来,此情此景,实在是有些眼熟。

“本王若是喜欢卫妃,早就去找她了,怎么还会和王妃你在此纠缠?”

“王爷,妾身的脸真的……”

“莫要再妄自菲薄,说自己丑陋,本王有眼,自己会看。”司徒玦光滑细腻的手抚上夜铃迩的脸,慢慢滑向她的肩头,“虽然王妃的脸上有这么一块难看的胎记,但不可否认,王妃的五官实在精致。特别你的眼睛,像是要把本王吸进去一样。而且王妃的身材也是极品,若是没有脸上的黑斑,想必比之国色天香还要更胜一筹。只有他们世俗的眼光,才只见你的黑斑,不见你真正的魅力,瑕不掩瑜,他们均是有眼无珠之人。”

这一番话实在是太耳熟了,要不是眼前的人是她已经相处了两天的司徒玦,她都要以为自己又回到那个被楚天阔下药的夜晚。

不美好的回忆涌上心头,夜铃迩突然起身,大力地推开了司徒玦,司徒玦被夜铃迩大力的右手推得后退了两步。

“王爷恕罪,妾身告退。”

“本王可没有允许你走。”

司徒玦说着就要去抓夜铃迩,夜铃迩一个闪身躲过,司徒玦似乎不会功夫,夜铃迩躲他都不需要七星步法。

“等等!”司徒玦伸手去抓夜铃迩的手,夜铃迩反应不及被他拽住。

夜铃迩一个回身,右手一使寸劲,便将司徒玦的手挣脱,翻身去推门。

可是怎么推都推不开,只能听到外面有锁撞在门上的声音。

上锁了?什么时候?

门不行还有窗子。

夜铃迩又去推窗子,司徒玦就站在旁边抱着胸看她去推,毫无阻止的意思。

可是连窗子也被锁起来了。

夜铃迩一个一个推过去,却没有一个能打开的。

好你个司徒玦,够狠的,连条缝都不留。

“本王已经叫你等等了,王妃为何还要走?”

夜铃迩垂头丧气地回头,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垂着脑袋趴在桌子上,语气委屈:“因为我不信。”

“现在信了?”

夜铃迩虽是不开心,可还是点点头:“信了,王爷真是好手段,何先生真是好配合。”

“你怎知是他?”

“在王府里,王爷唯一能够信任的人,除了他,还有谁。”

“还有你。”司徒玦在她面前的凳子上坐下,亲自为夜铃迩倒了一杯茶,“这些锁明日一早才会打开,你可愿听我说说?”

夜铃迩拿起茶杯一饮而尽:“我有选择吗?王爷请讲吧。”

司徒玦也为自己倒了一杯茶,放到嘴边慢慢品着:“是不是奇怪为何才与你相处两日便将一切向你和盘托出,而且本王此前还与你素不相识,当是对你一无所知。”

夜铃迩做了个请的手势,司徒玦已经将她想问的全部说出来了,那她还说什么。

“本王是为何要装傻,这一点你不必知道,你只要知道,本王韬光养晦二十年,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翻身,而这个时机已经出现了。”

“什么时机?”

“王妃可还记得张钧亦?”

“张钧亦,就是那个西位管事,他如何?”

司徒玦道:“昨日他送来一封书信,告知了本王一件事情。”

“是崔、曾联手诬陷他之事?”

司徒玦道:“是也不是。”

“怎么说?”

“其实前日将账册整算完成后,本王与何先生便已知崔丰茂和曾敏轩二人联手诬陷张钧亦一事,而张钧亦此前因崔丰茂和曾敏轩的检举信暂时被何先生免去了管事之职,本王遂书信一封通知张钧亦事已查明,命他速速回来,谁知他却回信一封,在信中说多亏这件事,叫他发现了一件大事。”

“究竟是什么事?”夜铃迩的八卦之心完全被司徒玦勾起来了,说了半天,司徒玦还是没说到底信上写了什么,这对夜铃迩简直是种折磨。

“智元山发现金矿,正在招标寻找可合作的开采商。”

“王爷要去开采金矿?”夜铃迩道,“金矿不都是国有的吗,就算是王爷也不能私吞,私自开采可是大罪。”

但司徒玦却告诉夜铃迩,事情原是这样的,那智元山在大邺和珩国的交界之处,大半位于大邺,还有一小部分在珩国,因此被划入大邺,归属于大邺版图。虽是如此,但智元山却是边关一户白姓人家的私有产,不归国家所有,也正是这白姓人家的家奴在掘井之时不经意间发现了矿脉。这姓白的人家的家主名为白与归,虽是有钱的富商,但却不愿自己担风险,因此想偷偷举行个招标会,与得标负责开采的人五五分成,但是被朝廷发现后的责任要全部由得标的人担着。

“利润越大,风险越大。那姓白的让出一半的利,就可以零风险,坐享其成,也不需要承担挖掘矿脉所需要的所有人力物力,也就是说得标的人其实根本得不到五五分成里那属于他的那份的全部的利,却需要承担全部的风险,而且还可能是牢狱之灾甚至是全家死亡的风险,那白与归定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能在边关立足,并成为那里的首富,自然是有些胆识。据说他常年主持商队来往于邺珩两国,来回贩卖两国的商品,赚了不少钱。其他的商队想要做连通两国的商路,不仅需要我大邺和那珩国的通商证明,还需要经过白与归的同意。”

“一方土豪啊。”夜铃迩顿时对白与归这个人有了几分期待,“可说不通啊,只是要论起有钱,王爷您是大邺的首富,兜里的钱多的可以装满国库不止,又为什么要去争那个金矿?”

“王府挣的钱是明面上的,这些钱不能动。”

没错,靖王府虽没权没势,可他们有钱,比朝廷还有钱,暗地里起码有三路人马盯着靖王府那些流动的资金,一旦流向不明,就会引起朝廷里的某些人的注意。

“那金矿的钱就是暗地里的,可以用来招兵买马了。”

司徒玦不禁要对夜铃迩竖起拇指称赞了:“聪明,本王果然没有看错你。本王这么急着将自己的计划暴露给你,只是因为机会就在面前,而本王还缺一个可以帮助本王的人,那个人就是你,本王的王妃。”

“何先生难道不可?”

“文然是一个,你是另一个。文然虽在赚钱方面有着极高的才能,但是你却在计算方面有着不输给本王甚至胜于本王的能力,而且,你不仅是个算术高手,还是个杀手,玄霜楼的杀手。”

夜铃迩脸色一变,果然都被他听到了,怎么办,是杀他灭口,还是跟着他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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