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两手准备(1 / 2)
大明朝的很多制度都是承自元朝。但是在官吏权限的设置上,则更多是沿用了宋制。
因为元朝是以少量蒙古人为基础的通知方式,所以在很多方面都会突出蒙古人的特权。即便是在官制方面,也是如此,比如设置达鲁花赤等等。
明朝自然不可能在地方官上面再设置一个格外出来的顶头上司,所以地方官吏只需要对中枢负责。
作为一个地方官,能做到知府这个位子上,已经是一个分水岭了。
按照大明朝的官吏制度,京官五品地方官三品,就已经算是高等官员,拥有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利,虽然不能起到上面决策作用,却足以说明身份地位和权限的本质区别。
对于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三品以上,朝廷都有严格的管制和约束,尤其是在权限的设置上,基本上把和系统的高级官吏束缚在体系之内,几乎不可能出现横跨体系的权限。
地方上的三品以上,都是因循这种制度,这就是为了杜绝地方产生割据的所有可能,避免地方对中枢的影响太大。
而知府这个位子刚好就是四品,是地方上可以插手甚至直接掌控各个方面的一把手。财税、防务、政务、讼狱、工商、农事等等所有事宜,知府都是胡子眉毛一把抓。
在一府之内,知府的权限极大,很有点土皇帝的意思。
在地方事务上,唯一能够对知府大人形成制约的就是通判了。
正六品的通判官职并不算高,在行政方面的权限类似于副手,但是却在同知(真正的二把手)之下。但是这个职位本身的主要职能并不是治政,而是监察。
通判在很大程度上负有监察的作用,有权利监督知府的治政方针和手法,有权对知府做出评价,并且这种评价会直达中枢。
通判主要就是监督的作用,所以并不是定制之内的官吏。天底下的州府当中也不是每一个都有通判,当然扬州这样的大府是肯定有的。
“府台大人要裁撤府兵?”
扬州通判王同彦是那种典型的老派官员,通过科举入仕之后,处处谨小慎微,做事无功无过最讲究个平稳,这种人放在通判的位子上也算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了。既不会让地方官感觉到他是一个厌物,也不会被直接忽视成为摆设。
当王同彦王通判听到林三洪的这个建议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震惊!
府兵可不是普通的衙役差官,根本就不受其他衙门的管辖,而是直接受命于知府,绝对是府台大人的直属安保力量。
天底下当官的都是一样的心思,唯恐自己的权限太小,挖空心思的想要扩充实力。偏偏新任的府台大人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居然做出“自毁长城”的举动来。
府兵可是你府台大人的“本部人马”,你怎么要裁撤?为什么要裁撤?裁撤之后若是一旦有事,你府台大人岂不是成了光杆司令?在地方治安力量当中。虽然还臬属衙门,可那不是府台能够直接调动的呀!林三洪笑道:“府兵建立之初,是为了靖安地方,缴清匪盗。如今扬州地方安定生民和睦,府兵已经失了最根本的作用。”
“可……若是地方上一旦有事……府台大人如何应对?”
是啊,现在看起来扬州是安定繁荣的很,可谁也不敢保证就一定不会出什么大的乱子。若是起了大股的盗匪或者是有暴民作乱,没有了府兵如何弹压的住?
居安思危也是地方官员一定要考虑到的。
林三洪装出经过深思熟虑的样子:“平日里缉匪捕盗,自然有各层臬属衙门负责,那些站班、巡街的衙役也是吃官家俸禄的。如是真有不忍言的大乱,小小府兵未必就能应付的了,还是需要各卫所的军队。如果裁撤府兵的话,可以精简人员压缩开支……”
林三洪的意思说的很明白:府兵完全就是个多余的玩意儿,缉捕盗贼这种小事情用不着他们;真要是出了大乱子还得指望军队,府兵根本就派不上用场!养着这么一群废物纯粹就是是多余!若是在边远地区,府兵还有点作用,可以去清剿一下深山老林中流窜的土匪或者山贼。可是扬州如此繁盛,哪里有什么大股的山贼土匪?至多也就是一些鸡鸣狗盗的小毛贼而已,根本就用不到那群吃闲饭的家伙。
摆在明面上的道理确实是这样,还有一层最根本的原因林三洪没有明说:
本来应该直属于知府的府兵似乎有点指挥不灵的样子,这些家伙清闲的久了。早已经和盘踞地方的地头蛇们打成一片,很有可能拿着地头蛇的孝敬。表面上看是府台大人的亲属人马,其实就是两面捞钱,到底是贼还是兵已经分不大清楚了。
府兵用偏门捞取好处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指挥不灵是最要命。
作为府台大人的亲属力量,关键时候指望不上,甚至还很有可能帮倒忙,要这群废物有什么用?既然不给我老老实实的做事情,还三心二意的和地方上的恶势力勾三搭四,就别怪我出手砸你们的饭碗。
要想干就好好的干,偷奸耍滑两面三刀就得裁撤下来,该滚蛋的就赶紧滚蛋。
在突袭翰香书寓前后,林三洪就已经意识到自己这点亲属力量不大可靠了,所以才准备动手整顿一下。
裁撤府兵这种去,和王通判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和扬州府大大小小的衙门也没有什么牵连,这完全就是你府台大人的“家务事”嘛,为何还要通判商量?
按照道理来说,府兵既然归属知府管辖,林三洪完全有权利直接下手,该整顿的整顿该裁撤的裁撤,似乎用不着和通判在事先知会。
“不管怎么说,裁撤府兵也是动了朝廷的制度。咱们做臣子的要时时事事想着朝廷,我大明有一百五十多个府,咱们扬州挑了这个头儿,朝廷还要做通盘的考虑。”林三洪说的合情合理:“所以,本府想要王通判先给朝廷知会一声,请示一下朝廷的意思……”
这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既不涉及财赋刑名又和扬州官员无关。王通判很爽快的应了下来,答应很快就给中枢上奏请的折子。
当天傍晚,去搬救兵的小香就回来了。
“老爷,您要的人已经到了,还没有来得及安顿,就先过来给老爷报个消息……”
“在哪儿?”
“南城埠头等着呢,怕人多眼杂,没有敢领到衙门里来。我只让英姑娘和几个人在衙门转交处等候老爷……”
“很好,衙门里同样不清净,带我见他们。”
这些跟着自己从湖广一路走到江南的山民,才是真正的嫡系力量,关键时刻还得指望他们。
趁着傍晚时候昏黄的天光,林三洪从府衙后门出来,兜了大半个圈儿,很快就在街角处看到几个熟悉的身影。
英子一身青布衣裳,还是一如既往的挺拔,手里捏着梭枪,还背着那张硕大惊人的大弓,在来来往往的人群十分显眼。
林三洪快步上前,眼尖的英子很快就发现了林三洪,似乎想着打个招呼的样子。林三洪急忙做个手势阻止,示意他们跟随自己即可。
英子他们也大致知道一些扬州这边的情形,明白林三洪不愿意暴露自己的力量。心领神会的和林三洪擦肩而过,然后不远不近的跟在林三洪身后。
接连走过几条街口,确认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之后,林三洪才放慢脚步,示意众人跟上来。
“大人……”
林三洪一边走一边说:“这边的情况小香对你们说了吧?”
在身后跟随着的英子低声说道:“说了。”
“衙门里的人手我指挥不灵,很有可能还有对手安排的眼线。不久之前我栽了个不大不小的跟头,府兵和差役再也不敢指望了,”林三洪头也不回的说道:“你们来了多少人?”
“六十不到,我们一听说大人这边有了事情,乡亲们都赶着过来帮忙。”
“够了,你们住在什么地方?”
“城南一家叫做恒顺的车马店里头。”
“现在我不方便见你们。没有要紧的事情也不要来找我。”
林三洪说道:“乡亲们那边可有什么短缺?”
“什么也不缺少,大人放心。”
“好,”林三洪从袖子里摸出两个小元宝,伸手递给英子:“这点钱你先拿给大伙,以作衣食之用。我要你们寻找一就叫做刘黑三的人,这个人和扬州城里的书寓、绣坊等烟花之地多有牵连,这一次要拿的就是他了。”
英子低声问道:“这个人多大年岁?有何特征?”
“我也没有见过这个刘黑三,不知道到底是何等样人。不过此人是扬州的名士,应该不难打听的到。”
“晓得了……”
“还有,此人颇有些势力,可能还和左右的会党帮派有所牵扯,就是衙门里也有他的眼线。你告诉乡亲们,让大家先不要打草惊蛇,免得……”
“大人放心吧。刘黑三终究是一个人,乡亲们隐在暗处,也不惧他。”
若说堂堂正正的厮杀,这些山民终究是逊了一筹,可这种跟踪追击隐在暗处埋伏的本事是山民们的长项,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好,发现刘黑三的行踪之后,立刻来找我。”
安排好这一切之后,林三洪装作无事人一样回了府台衙门。
没有过几天的工夫,朝廷里直接发回了扬州府上的关于奏请裁剪府兵的折子。
这个折子上面已经加了中枢的批示文字,大意就是这种地方上的事务各地差别很大,不适合由朝廷裁决,而是直接发回给了林三洪本人,让他自己酌情办理。
出现这种情况完全在林三洪的意料当中。
当初故意让通判给朝廷上这个折子,其本意并不是真的要请示朝廷。
裁减府兵这样的事情,根本就在林三洪本人的职权之内,完全可以自作主张,根本就不必请示朝廷。
朝廷把折子发了回来,最符合中枢阁臣办事的规则:求稳。
大明朝的知府有一百五十多个,各个府衙中的情形又是千差万别,很多事务都需要知府根据当地的实情来处理,而不是全部都需要朝廷做出裁决。
尤其是在裁减府兵这种事情上,朝廷的发言权很少。
不是说中枢管不了这个,而是因为中枢并不是很清楚各个地方的情况。
比如说林三洪的扬州府。确实富庶繁华,鸡鸣狗盗的小毛贼肯定是有,可大股的山贼草寇哪敢在这种地方立足?至于暴民作乱……如果真有这种情形发生的话,府兵根本就不管用,还得依靠军队,所以说扬州府的府兵的作用十分有限。
但这并不表示其他地方的府兵也是这种情况:诸如云贵、两广、辽东、甘陕等地,要么是位于边境,要么是其辖区内有不稳定的因素,总不能不管大事小事就直接调动军队吧?军队也是那么好调动的么?在这些地区,府兵的作用极大,可以起到维持地方安定的效果,甚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替代军队的一部分职能。这些地区的地方官一再扩充府兵编制,也是有合理合法的理由。
若是以朝廷的名义下了裁减府兵的命令,即便是仅仅局限在扬州府的范围之内,也很容易引起某些方面的误会,对于边地尤其是民族成分混杂的地区,很可能会引起某些不必要的麻烦。
不能说你扬州一地感觉府兵没有用了,就要朝廷下裁减的命令,影响到大局的安定怎么办?
所以中枢为稳妥计,直接就把请示的文书发了回来:你自己看着吧,在这种事情上,朝廷不好发表意见。
林三洪自然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反正目的已经达到了。
就是要放出裁减的消息给众人知道,因为只有这样,某些隐藏在水面之下的东西才会浮现出来……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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