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城邑公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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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堂上,官员对此案非常重视:杀商人?开玩笑!等于断城邑的生路嘛!

话说各城既然不能靠打战、抢别人的东西来发家致富,那么要发展,“唯二”的两条途径就是自己搞生产、以及经商。

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除了米直接可以吃、鱼直接可以烹,这一类自己享用的以外,其他还不是要靠经商交换,才能换到钱、以及换到更多的好东西,让生活进一步的提高质量。

说来说去,都要靠经商。

经商不是靠关起门来,嘴皮子上下一碰编出来的。经商要靠出门去,千里万里,一脚一脚、一蹄一蹄跑出来的!

这路上有黑旅馆吃人,那还了得?断了商路,就是截了商家命脉,也就是伤了城邑的财源!

本地官员把此案放到“城邑公敌”的地位来审核。

案件事实很快就清楚了:

老板娘其实一点都不老,真真正正称得上是位“大姐”,而不是“大娘”。她是十六岁就怀了嗳嗳。怀的时候,男人说去行商,一去不回。老板娘在等待中,迅速的变疯、而且苍老下去,而且变成了个瞎子、半疯子。

但是杀人的并不是她。

她是华城出身,也确实有功夫,杀几个行脚商容易得很。但杀人的仍然不是她。

她把功夫传给了女儿嗳嗳。她半疯的脑袋里,觉得女儿比她命好,找了女婿,也会出门,但总能回来。有时,女婿不在家,她担忧的问女儿:“嗳嗳,他不会不回来了吧?”

“不会。”嗳嗳总是很笃定的说。

因为嗳嗳把所有想离开她的男人,都变成了砧板上的肉。

除了家传的拳脚之外,她还用一点儿毒,也就是厨房里毒老鼠毒蟑螂那种,有时候还加上农田里农夫们毒虫子那种。厨房伙夫有多恨老鼠蟑螂,农夫们就有多恨虫子。他们拿的药,能有多毒有多毒,只要别把他们自己毒死就行。

嗳嗳借了这份毒,加上拳脚招呼,很容易很容易就把性命解决掉了。

之后才是比较困难的部分。

杀人,最困难的不是“杀”,而在于“处理”。华城有一种很高端的药,叫“化尸粉”,撒在伤口上,能把所有死了或者还活着的肌肉组织,都化为黄水。这种药太霸道了,华城君严格限制流通。还有一种更高端的药,听说能把人头缩小,然后拈入口中服用——这不是邪门歪道,是正宗剑仙传说!——幸亏后来失传了。

总之,这两样药,旅馆里都没有。

幸亏人类的聪明才智,在这个问题上能够百花齐放想出各种好主意。嗳嗳也无师自通、因地制宜的想出了她的自己的好办法。

男人性命消失之后,剩下的那具肉体,她赶紧划一刀,趁血还没完全凝固时放净,又像收拾羊、牛、犬一样,把腹腔割开,别的内脏却暂且不论,胃肠先拉出来洗净。

只因毒由口入,先入胃、一部分经血脉运抵全身,另一部分则进了肠道。

她在毒性刚发作时,就趁机下手了帐性命,然后赶紧放血、洗肠胃,大部分毒性就消失了。

嗳嗳又把肉也都清洗一通。

她一向爱清洁,专门引了水从自己院子里流过。平常的被单、衣物,或者厨房里一些东西,她自己动手,冲得干干净净的。冲这肉也容易得很。

污水流出去,跟厨房的污水混在一起,一会儿也就流净了。

嗳嗳把肉都削下来。自己操刀。她厨艺是相当了得的。这些肉有的新鲜送到厨房,有的自己晾在院子里,抹了盐,晾干,慢慢儿拿出来用。跟其他肉也没什么区别。干久了的伙计是怀疑此肉来路不正,然而最多当是毒死了人家的狗、又或哪帮偷儿偷了人家的猪来销赃。开饭馆儿么!谁还没门路拉几车脏肉坏调料?反正是给客人吃,不是给他们自己吃。伙计们不来研究这个。

剩下的骨架子比较为难:这玩艺儿上头最容易看出破绽。人骨,和其他禽兽骨,毕竟差得太多。

嗳嗳只好把骨头拆开、洗涮干净后,悄悄儿的晒干,像收藏金银一样收藏起来。

反正她的男人不多,箱子则不小,还能收藏好几年哪!实在塞不下了,把陈骨丢到乱葬岗去,估计人家也不会发现。

反正黄狼岗的守墓人被春汛冲走之后,方圆千里内,估计都没有那样整洁的乱葬岗了。多一把陈骨、少一把陈骨,连野狼野狗都不会关心,更别说人。

可是瘦男人怎么会发现嗳嗳的破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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