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老子就是混刀枪的(1 / 2)
梁府的饭菜是很有名的,就是总督衙门里也比不得。一是梁永栋有钱,二是梁永栋的商路广。
酒席上各式菜肴无比的丰盛,而且,那一整只蒸的稀烂的熊掌被端上了桌。
要说大户人家做菜,实属不得了。听着梁永栋的介绍,李过和聂心听直了眼。
首先就从材料上说,这熊掌便不是一般人能吃的起的,即使王公大臣们也吃的起熊掌,可是那熊掌多半不是新鲜货。有做厨师的朋友说了,熊掌也能存放,慢慢的阴干,吃时水发。
话虽这么说,但熊掌是道野味,不比陈年火腿,愈久沉香。熊掌吃的是野意,新鲜的方好,而且新鲜熊掌的血腥之气没浸到筋骨里,那新鲜的熊掌便没有了腥臊之气。梁永栋的这道熊掌便是新鲜的熊掌。
其次从做法上,先将水烧滚,将满是黑毛的熊掌放到水中滚几滚,然后立刻捞出丢进冰水之中沁凉,如此反复三次,将熊掌拿出,用镊子将黑毛一根根的拔掉。万不可用火烧或是用松香烫。用手拔的好处是熊掌的皮经过冷热交替后,拔下的黑毛使得皮上的毛孔清晰可见,为的是方便以后烹制时调味。
当然,还要反复清洗,漂白,浸泡,去腥,等等工艺,且不去说,不然数字太多,本章有可能变成菜谱。
而吃的时候,先要在文火上清煮几个小时,等到熊掌七八分熟的时候捞出,用钢针将熊掌整个刺一遍,熊掌的毛孔浅,所以要用钢针扎一遍,使得里里外外都都能进去滋味。
然后,用残留着蜂蜜的板状蜂巢,盖在熊掌上面,放到蒸笼里,滚滚的蒸汽,略微蒸上六七个小时也就好了。
这样算起来,要想吃只正宗的新鲜熊掌,从褪毛到上桌,倒也不需要多长时间,只需要一个星期而已。
李过听完,吐了吐舌头,我的乖乖,感情吃点东西这么费事。要用李过的作法,直接将带毛的熊掌扔进火堆,烤的它兹兹冒油,趁热撕下一大块,吞进肚子里,再大大的干了一碗酒,一个字,爽!哪用得到这么麻烦!
不过梁永栋将熊掌的作法说的雅致,倒是听的李过唾涎之流,当下也不用劝,拿起筷子向熊掌夹去。
可是他的筷子却被拦住了,李过一愣,因为拦住他的是梁永栋。请客不让吃菜,难道是这里的规矩?
梁永栋微微一笑“兄弟,先不急,熊掌热了不好吃。”
熊掌热了不好吃?李过暗骂,这是他娘的那家吃法,于是便装作受教的模样“愿闻其详。”
梁永栋解说起来“熊掌原本要蒸的稀烂,却不是刚出锅的时候吃,因为熊肉泛生,等到微温的时候在吃,不硬不烂,甚是上口,那时方才是最好吃的时候。”
李过拍拍脑袋“兄弟来自山野,没见过世面,倒让大家见笑了。”
梁永栋尚未回答,那边陆吾叫了起来“别说李兄不知道,以前我都没听说,太不讲义气。”那陆吾喝了几杯空腹酒,火气正旺。
梁永栋笑笑,“此刻也好,我们正可闲聊一会。”
“这感情好,跟哥哥说话长见识。”李过心想,来了,这是要套我的底呢。
“先前的时候,陆兄和我谈起过二位,说是要在这里谋个事,不知是也不是。”梁永栋问。
李过点了点头“哥哥所言甚是,兄弟一直在西北荒山野地里待着,如今见这里日趋繁华,便一时兴起,要到这里讨条生路呢。”
“西北的生活艰苦啊!”梁永栋叹了一句“但不知兄弟是哪里人呐。”
“哦,兄弟是陕西米脂人。”李过这倒没撒谎,熟悉的地方谎话能够圆转的开。
“可是一直在米脂谋生?”梁永栋接着问。
“这倒不是,先是在榆林堡,接着在汉中,然后又去延边,延绥等地,西北之地几乎走遍了。也是四处讨生活。”李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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