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当伤害已成事实!(1 / 2)
咳……这里没她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小七跟大娘说着话,完全把蓝晨晾在一边,听不懂本地话却也能从小七的回话中猜出个大概。蓝晨多听几句顿感无聊,无非一些家长里短,于是背着两人一个人开始溜达打量小七住的地方。
这座小院有点小四合院的模式,四壁用石块大砖磊起来的,不过一人高但很结实。院里有三间屋子,一间是主屋,左边那间是放杂物,右边那间正是小七睡的屋子,比主屋小一点,但采光很好。
王大娘本是让小七住主屋的,但自他知道主屋是人王大哥以后取媳妇的新屋,铁了心是要住到侧屋里。他不过一介外人,可不能占了彩头,这是村里人传统的风俗小七自然识趣。
不是小七的屋子蓝晨自然没兴趣看,进了屋愣是摸了半天才找到电灯的开关,一根绳子,一拉,灯亮了。
蓝晨仰着头看了半天这玩意儿,这不怪蓝晨,毕竟是豪门子弟,家里的灯不是声控的就是触控的,哪里看过这种平民的装置。
玩心大起,这会儿某大少反倒觉得这拉绳开灯有意思,又反复开光了几次这才开始打量小七住的屋子。
屋子不大,甚至比他家的佣人房都小了一圈,一扇不大的窗,连个窗帘都没有扯了块花罩着也算那么回事。
窗户旁边就是几个纸箱叠加着靠着墙角,一个黑色旅行箱孤零零地挨着床尾,一张木头矮凳充当了床头柜。
小七的床不大,(其实也算大了,只不过相对比某大少超大尺寸的床来说确实显小。)上头铺着厚实的被子。花色朴素却干净整洁。屋间里还有一张四脚圆桌,桌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几本书一盒开了封的感冒药,半杯水,以及一些杂物,其中一副银框的眼镜最为瞩目。
蓝晨打量一圈竟不知觉酸了鼻子。
小七晒黑了,精神也不是很好。眼睛下的黑眼圈蓝晨不是没看到。头发剪短了。跟今天送他来这里的摩托车手一样,穿的衣服也很土气,质量差。款式老式,一看就知道是地摊上的东西。
这样的形象无论是以前的叶小七还是跟镜头下的一叶孤舟都有着南辕北辙的区别。
蓝晨知道小七的衣服都是安然花大价钱选的,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精致制作好面料的人又怎能习惯粗布衣裳、粗茶淡饭。
蓝晨摩挲着银框眼镜冰冷的框架,这里别说空调。甚至连个取暖器都没有,他的小七又那么怕冷,这么冷的天他一个人怎么睡得暖?
现在的小七让蓝晨心疼,但比起一年来的小七他宁愿看到这样朴实无华。充满着乡土气息的小七。
脸上没有戒备的伪装,没有虚假的妖娆,感觉这样的小七才是他的叶小七。温润清爽,让人舒心。
虽说那样妖娆眨眼前都带着勾人意味的小七确实很迷人。但蓝晨也算是跟他一起长大的,哪怕之后不待见这人了,但他骨子里的性子还是知道的。
别看现在的小七因一叶孤舟一举成名,开了自己的甜品屋还是大医院前途无量的医生,但是……他终究还是那个叶小七。
哪怕他已经坚强不再胆小怯懦,不再永远躲藏在他身后,可他还是那个叶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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