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四 中华偶像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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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三百万花得值不值,新世纪内部还是有着不同声音的。

花钱正规购买版权的好处是,制作方会传授很多提高收视率的技术诀窍。除了整套录播的节目之外,还会有未经播出的内容、剧本、原声音乐、拍摄脚本等等诸多幕后信息,汇集到一份叫“节目模式宝典“的资料中,告诉版权购买方如何处理节目情节、如何选角、如何编排预算等等,且还可以提供专家来帮助节目减少可能犯的错误。这些技巧光播出的节目是很难总结出来的。

而不花钱是否可以呢?答案当然是“可以”。不花钱,除了会背上剽窃的名声,且使得江河在nbc较为难做之外,就完全没有任何损失。对于“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在现今阶段别说有国际法律来保护,就是许多国家自身都没有制定相关法律。如果是判例法国家,那么即便没有相关法律保护,但只要能从其他方面打赢了官司,日后的类似案例自然也能胜诉。但要是在成文法国家,那根本就是连胜诉的机会也没有。而华夏,正好就是一个成文法国家,且仍未制定对“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

所以严格来说,芒果台制作超级男女声系列,已经是一种极度要脸的行为了。一些对于道德问题不是特别重视的国家,直接就换个节目名字,照搬所能得出的《美国偶像》节目模式了。

当然,这些没有付版权费的自然也不可能获得nbc电视台的“节目模式宝典”以及专家的帮助,最后节目能否获得成功就制作人的才智了。

压下了一切反对声音,江河引导着新世纪买下版权后,新世纪便开始着手寻找愿意合作的电视台,并联系能够担当评委的人选。至于那些发出反对声音的人,江河懒都懒得去管。也做过员工的江河知道,员工不可能百分百的拥护上级,总会有人发出不同的声音,毕竟大家的价值观不同,但只要这些人的出发点是为公司好就行。而那些拿着公司的工资却损害公司利益的人,早就被江河清理出公司,就算是政府领导介绍来的也不例外。

对于政府大领导们介绍来的“人才”,内陆的新世纪分公司,以及江河自己的copy公司虽然不得不用,但江河可以容忍他们拿钱不干事,却不能放任他们损坏公司的任何利益。

愿意接纳大领导们推荐的“人才”,大领导们自然也会投桃报李。

华夏的电视台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既然要接受行政编制,自然也要接受行政管理。有了来自于上级的指示,新世纪自然能够想选那家电视台合作就能那一家。

由于大部分产业都在黄浦,且王董事长也是地地道道的黄浦人,合作对象便选择了今年新成立的黄浦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而定名为《中华偶像》的节目也将于明年在新生的番茄台面向全国播出。

找到东方传媒进行合作,一方面是由于王董事长的乡土情节作祟,一方面也是能借着东方传媒刚成立,使新世纪能获得最大好处。

想当年由于王董事长的腾飞出版社由于决策问题陷入资金短缺,不得不接受江河的不平等条款,以获得预估将能大卖的《女神的圣斗士》来翻身,从而便宜了江河,大大减少了江河的第一桶金筹集期。

现在有了机会,王董事长自然也不会做善人。

新成立东方传媒急需以优秀节目拓展内陆市场,并让筹备中的番茄台能够在未来于内陆有一席之地,这就是“形”。而王董事长背后的官场能量不小,完全可以为番茄台的筹建施加或正或负的影响,这就是“势”。“形势”如此,东方传媒也不得不如当年的腾飞一般签订了不平等条约。

在与新世纪的合作中,东方传媒将与新世纪出一样的钱和力,但《中华偶像》选出来的极具市场潜力的选手,东方传媒就只有眼馋的份,甚至还要为这些选手的后期宣传提供平台。在《中华偶像》进行期间,最大的收益——广告、赞助和投票运营分成,东方传媒只能拿到区区的5%。更憋屈的是,与新世纪合作《中华偶像》只有四年的时间,等四年后东方传媒翅膀硬了,能谈条件了,估计也是《中华偶像》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到那时,《中华偶像》产生的大头收益都进了新世纪的腰包,东方传媒翅膀再怎么硬,也错过了能吃肉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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