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黄祸!黄祸!黄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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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五年大勇上书朝廷请设登旅巡抚,朝廷没有回音,那奏疏算是石沉大海了。

大勇无奈,便自个任命了登莱和旅顺的地方官员,登州知府是原登莱监军道王徽,旅顺知府则是原登州知府葛万年。

王徽、葛万年二人和原登州道宋光兰一样,都是孔有德叛乱后投降孔贼的,早就被朝廷除名,若是没有大勇,他们早就被押解进京问斩了。因此算是和大勇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有大勇就有他们,没大勇就没他们,故而对大勇很是忠心,对大勇交办的差事完成得也算不错,深得大勇夸赞,常言诸位就是我施大勇的左膀右臂。这话有几分真心却是谁也不知道了。

对登州和旅顺的管理,大勇是采取分而治之的,即原本地居民由知府衙门和知县衙门管理,而后迁的移民则登旅安置使司管理。

崇祯四年大勇攻破登州后,曾将俘虏的数万叛军转为登州军屯户,并许诺他们屯满三年后即可领取一定报酬释放回家,这个政策对安定俘虏的人心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使得登州军屯能够快速的运转起来。

三年期限到后,当时负责屯田的原登州道宋光兰便请示大勇,是否兑现三年前对俘虏青壮们的承诺放他们回家,除了对异族牲畜,大勇向来守诺,要宋光兰即刻开始安排屯田青壮归乡。

岂料,愿意回乡的青壮人数很少,只六百多余人愿意领取报酬归乡,其余的青壮全部选择继续留在登州充当屯田户。对这个结果,大勇当然奇怪,屯田军户算起来是没有什么自由的,现在自己给他们自由,这些人如何却不肯走了。

还是宋光兰明白,他告诉大勇,尔今大明各地都是天灾**,这些青壮们在登州屯田虽没什么自由,但好歹也能吃饱肚子,加上这三年来青壮们在种田之余还要接受军事训练,早已融入军屯这个大家庭,对辽东军也有了归属之心,于其回乡挨饿或是再次成为乱民,留下来未尝不是最好的选择。

宋光兰又说,这三年来因为登州的安定,莱州和山东一带不少百姓也携家来投,一些穷人家也将女儿嫁给了军屯户,为的就是能吃饱肚子。除了那些原松山军伤残退役的军屯官,青壮们当中也有不少人娶妻生子,人一成家,这根就算扎下来了,这会就是大勇赶他们走也不走的。

听了这个解释,大勇自然高兴,能在这乱世之中给百姓们一个安乐窝确是很有成就感。

思量之后,大勇还是决定让宋光兰将屯田的青壮全部转为登州本地户籍,还他们自由,并将所开垦的土地分配给他们,每年收成的三成上交官府即可。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勇觉得屯田毕竟是件辛苦事,自己已经白白压榨了他们三年,如今条件允许,自然要对他们人性一些。况且这些人也不是离开登州,只要人还留在登州,他们就得交税,三成净税听起来少,但实际已经很多了,连年干旱,收成本就不多,大勇可不忍心让他们交个五六成出来。

能够成为自由民,还能获得土地自己耕种,这等好事自然人人称手拍快,命令刚下的第二天施大勇便在民间有了“活菩萨”的美称。对这一美称,大勇坦然受之,比起“施扒皮”来,这活菩萨可是好听得多了。有拍马屁的屯田官鼓动百姓为大勇造祠,听到这个事,大勇连忙阻止,对那帮拍马的屯田官说你们知不知道魏公公,若是不知道就去问问衙门里那帮师爷。

生祠啊!

大勇可不敢配享,他还想多活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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