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勾魂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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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

b京,在平安大街东四十条路段南侧,有一条东四九条胡同。

胡同里现在有两个传奇,第一就是停在一座小院门口的两部红旗车,第二就是这座别致小院。

这门里边是个什么地方呢?

据说早年间,这里是间谍川岛芳子的住所,她在北平从事谍报活动都是以这里为据点的。

直到1945年10月10ri,她在这束手就擒,也为这座不起眼的小院打上了厚重的历史烙印。

而如今,风云变幻,这座古se古香的小院早已经物是人非,被一位来自美国的商人改造成了一家胡同旅店,名字叫做“新红资”。院子里的那棵枣树已经有500年历史,而最有特se的,还是各个房间的摆设,正房当中悬挂着一件清代王爷的官袍,屋里的桌椅,全都来自zhongnanhai。在另一个房间里,四张略显破旧的牛皮沙发,是当年国家领导人接见客人的时候用过的。一旁柜子里的老式收音机,是周总理用过的,当年全国只生产了五台。

彼时正是盛夏时节,那棵古老枣树枝繁叶茂,两只蝉落在枝桠上,乐此不彼地呱噪着。

刚从非洲回国的19岁少年萧云就站在树荫下,刚毅的唇线紧抿着,如刀双眉勾勒出愁容来。

白发苍苍却依然jing神矍铄的许重山刚在屋里跟那位美国商人唠完嗑,走出来,抬头眯着眼看了看天上山雨yu来风满楼的天气,慢慢踱步到枣树底下,从裤兜里取出一个jing致的铁盒,从里面捻出一小簇烟丝塞到翡翠嘴牛角烟斗中,擦着了一根火柴,片刻后树荫下便是浓郁醇香的烟草香味,随口问道:“没见着?”

“没有,她管家说,皇甫小姐是不会跟陌生人见面的,呵,我成陌生人了。”萧云自嘲笑道。

“她是你编造童话故事中的白雪公主,而你只是她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许重山平静道。

萧云没说话,笑容苦过黄连,脸上的快乐,别人都看得到,可心里的痛又有谁能体会到呢?

“忘了吧。”许重山啜了啜烟斗,吐出一口缭绕烟雾。

“老爷子,你打了一辈子仗,心里头有深爱过一个女人吗?”萧云侧头问道。

“没有。”许重山如实道,包括他的结发夫妻,他都没有特别深厚的情感,只是亲情维系着。

“亏了。”萧云认真道。

“小兔崽子。”许重山结结实实给了萧云一个板栗。

忽然,轰隆一声,夏雷巨响,给这座城市来了个下马威。

片刻平静过后,天边划过一道刺眼的闪电,给周围的一切都罩上一层银光。

接着,又是一个震撼大地的响雷,炸得人心惊肉跳,霎时间,倾盆大雨就直泻下来。

豆大的雨点开始疯狂坠落在这座古老的城市,天地之间像挂着无比宽大的珠帘,迷濛濛一片。

雨落在对面屋顶瓦片上,溅起一朵朵水花,很快,便有一股水柱顺势流下来,这时,像断了线的珠子。滴滴,嗒咚咚……雨落在不同的地方发出了不同的声响,细心赏听来像是在演奏一首动听的交响乐,时而轻缓,时而迅疾,时而温柔,时而粗暴,又像人在哭诉一般,让人难以平静。

萧云拉起老爷子的手,狼狈地从树底下跑回到旅馆正堂,随意撸了把脸上的雨水,百无聊赖地站在门口,看着眼前的雨中即景,百感交集。几天前,老爷子托人打听到了皇甫轻眉的确切地址之后,萧云就马不停蹄地从s川赶到了b京,幻想着两人见上面之后能够旧情复炽,却没想到吃了一个冷冰冰的闭门羹,关于对爱情的美好憧憬,一下子就支离破碎。

狗屁爱情。

正当萧云为情所困而伤心yu绝时,外面胡同里忽然传出几声凄厉的叫声,让萧云一下子jing觉。

“我出去看看。”

萧云急忙拿起角落的一把黑伞,跟还在捣腾老鼻子烟斗的许重山打了个招呼,就冲了出去。

“你们也去。”许重山对着两个护卫吩咐道,看着萧云消失在雨中的背影,重新点燃了烟丝。

萧云撑着黑伞,踏着青石板路的积水,快步走到胡同外,循着声音望去,吃了一惊,只见到有五六个人拿着刀,正气势汹汹地围着一个大概只有15岁左右的少年乱砍,少年浑身湿透了,各个伤口不断涌出的鲜血也被大雨冲淡,但那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执拗体现得淋漓尽致,手里挥着一根估计是从路边捡来的木棍,愣是挥舞得那五六个杀手近不了身。

而在他不远处,躺着几个被刺中要害的保镖,显然是中了这几个杀手的埋伏。

这些不明来历的杀手看得出都是高手,之所以没有对这个少年痛下毒手,估计是要捉活的。

下这么大雨,东四九条胡同显得安静,基本没有什么行人,真可谓是拦街敲闷棍的最佳地点。

而当时只是一名七品上高手的萧云兴许是被那个少年的那份倔强感动了,有一种感同身受的同情,没有任何的迟疑,扔掉黑伞,弯腰拿出常年藏在裤腿位置的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大雨虽然迷糊了眼睛,但他还是凭借着十年如一ri勤加苦练的掷石子功夫,一路跑一路将石子准确无误地扔了出去,动作飘逸潇洒。而那几个杀手骤遇敌袭,却是毫不慌乱,撇下那个少年,锃锃数响,挥刀舞动,几团银光闪烁,竟是将大部分的石子挡了出去,但是穿过雨帘飞过来的石子实在太多,而且隔得太近,来得太快,几个杀手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几声闷哼之后,有两名杀手膝盖都遭了殃,踉跄着跪倒在了地上。

跟着萧云从新红资旅馆出来的两个八品上护卫见少主已经近身,拦不住了,赶紧也围了上去。

还能站着的四个杀手没有一个想着去拉自己的同伴一把,反而互相比划了一个手势,有两个人立即绕开如猛虎般袭来的萧云,去阻击后面赶上来的两名护卫,剩下的两个人全力应付孤身上前的萧云。此时,瓢泼大雨愈发疯狂,束缚了人的运动能力,等萧云冲到跟前,两名杀手同时出刀,像两条像毒蛇一样险险刺穿了萧云的身子。

对方一袭黑衣,手中的刀上面也漆着黑漆避免反光,一出手也是奔着命门去的,很明显是相当老道的杀手,好在由于雨势过大,对方无论是出刀的速度,还是角度都要弱于平常,萧云一转身,脚尖在地上一拧,膝盖微弯,让左侧的那柄刀擦着自己地左胸过去。紧接着又是险之又险地避右边的那把刀!

萧云心里清楚,对方既然选择在大白天就痛下杀手,就证明了这是迫于眉睫的行动,只要能拖上五分钟,对方就会撤退。也就是想通了这一点,萧云近身之后,没有与对方硬碰硬,反倒是充分利用在非洲枪林弹雨中锻炼出来的敏捷身手,与对方捉起了迷藏,灵动如蛇,鬼魅如烟,在险之又险的局面里,一次一次躲过对方如附骨之蛆般的刺击。

三人人沿着墙角愈战愈远。

那两名怒火焚身的杀手,却是发现对方看似狼狈,但自己手中的黑刀根本无法砍中他的身体!

忽然,两声惨叫从靠近新红资旅馆方向传来,原来那两名杀手已经被两名护卫捏碎了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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