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功成名就(1 / 2)

加入书签

看着面前低头沉思的邵逸夫两人,箫剑也懂的见好就收,在接下来的利益分割中,也有意识的稍微退了退,毕竟,就算不说他接下来的计划,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人脉远远比金钱好用,而邵氏跟无线所代表的人脉在整个香港都绝对是首屈一指的。

自进入这个圈子开始,他已经跟其相处了快两年,这段时间所交下的人脉以及交情绝对不小,尤其是面前这两位,他可没有兴趣放弃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人脉,在另寻它处从头开始。

捡了芝麻扔掉西瓜这种蠢事他是绝对不会干的。

当然,该让的利益他会让,但是,不该让的利益他也绝对不会让。

随后,箫剑与其就开始了接下来的谈判,当然,再有了第一部的好成绩后,这第二部里箫剑所得到的利益自然不是第一部能够相提并论的。

首先,在投资上箫剑并不用投太多,大头却是在对方那里,而票房等利益上则是双方平分,酬劳什么的他也照拿,版权依旧在他这里,不过拿了这么多的好处,他也付出了所有票房平分的代价,也就是说除了香港以外,只要是上映的地方,票房也都是双方平分。

用时大半天的时间,在谈判下双方这才签下了合同,在与邵逸夫的招呼下吃了一顿后,箫剑这才拿着合同告别了两人。

行走在街道上,伸手从包中拿出合同,箫剑的眼中闪烁着丝丝精光,半响后方才重新把合同放回去,快步离去。

这次的谈判双方都有个人的看法,但是在他看来,自己并没有吃亏,反而是赚了,最起码,借着邵氏的人脉他可以把触角伸出香江,蔓延到整个东南亚的娱乐圈。

别看箫剑现在在香港也算是一流的人物,但是,出了香港,不要说好莱坞那些欧美国家,也不说东南亚里日韩等地方,就是在台湾,他的人气也就顶多相当于三流罢了。

并不是箫剑以前不想拓展自己的人气,而是他没有那个人脉,以前的那些电视剧就不说了,就说现在红遍香港的《古惑仔》吧。

名气大不大?

大!

有没有潜力?

有!

能不能为其他人带来利益?

绝对能!

但是,就是这样的经典之作,这些日子以来,他就没有等来任何一家有意上映这部片子的,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没有人脉,而他也不相信就真的没有人来询问想买下他手中的片源,但是,《古惑仔》是在邵氏上映的,他现在的名气是有了,地位却没有,也没有正式的企业,别人想找他都找不到。

甚至,箫剑都能够想象得到,那些想通过邵氏联系他的人都被邵氏给挡了回去,毕竟,当初合同上可是说得明明白白,第一部《古惑仔》邵氏也只能分香港的票房,而台湾等其它地方的票房跟他是没有丝毫关系的,既然没有利益,不管怎么想,邵氏都没有大度到能帮他联系片商的地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