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眼球小偷14(1 / 2)
楚侨小心翼翼地用镊子把那颗小小的微粒放到高倍显微镜下仔细看,只能凭经验初步判断是金属,还不能判断出是从什么工具上剥离的。
沈晋也凑过去看了一眼,黄铜色的,他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是摸不着头脑。
“要不然送去鉴证科让他们给验一下是什么成分?”
楚侨摇摇头:“送去鉴证科到得出结果起码还要一天,咱们等不起。”
沈晋看着楚侨的表情好像一点也不遗憾,充满智慧的眸子闪烁着精光,非常‘真诚’地看着他。沈晋脖子往后一缩,不得了,总觉得这个年纪轻轻却老谋深算的*医有什么‘企图’。
“你……有什么快说……”沈晋伸手摸了一下后脖子,凉得很。
楚侨嘴角往上一翘,变魔术似的把旁边遮盖着什么的白布一掀。一台崭新、洋气、看起来就很高端的、沈晋完全不明白是干什么用的机器就出现在了法医室里。
“这是……什么?”沈晋尽量保持冷静,因为这台机子一看就觉得很贵。
“简而言之就是可以方便我们破案的玩意儿。”楚侨轻描淡写地说。
沈晋心里警钟大作,警惕地问:“玩意儿?我怎么觉得这个‘玩意儿’非常贵?你买的……?多少钱?”
楚侨笑意更深了,沈晋几乎都可以看见他的狐狸尾巴在身后翘啊翘。
“不贵不贵,才几十万而已。我先打电话跟厂家预定的,货到试用三天付款。”
“什么?!”沈晋觉得自己从头皮开始一直麻到尾椎骨,“咱们队里的预算可不够了啊!”
楚侨朝他眨眨眼:“谁说要队里出钱的啊,你家那位不是富得流油么?”
“你也太黑了点吧,前不久才敲了他大哥一笔狠的……”沈晋斜眼看着楚侨,手指往他的解剖台一指,那是钱啊……
“不黑不黑,我挺白的。”楚侨摸了摸下巴,大言不惭地说。
“你一个做法医的就不要跟人家鉴证科抢饭碗啦。”沈晋试图晓之以理。
楚侨如梦初醒,走上前去以领导人的姿态用力握了一下沈晋的手:“多谢沈队提醒,我这就去找丁局求加工资。”
“喂……”沈晋权衡再三,与其去找那只铁公鸡最后还是得冷大哥掏腰包,好不如直接去找冷大哥,“好吧,你先用着,钱的事情好来搞定。但是下次买这么贵的‘玩具’一定要先和我们商量!”沈晋无奈地叮嘱,这帮熊孩子喜欢拿高科技当玩具,哪一样不是贵得离谱,还偏偏每个人都有正当理由,他又没什么立场拒绝。唉,只能再麻烦冷清风他大哥放点血了……
“小晋,楚侨那边什么进度?”冷清风坐镇办公室,负责指挥大家从嫌疑人的背景和周围人入手调查。看见沈晋从法医室出来了,于是招招手把人叫到身边来坐。
“他从男孩的眼眶附近找到了一些颗粒,嵌得还挺深,很大可能是凶手留下的。”沈晋拉过自己的转椅坐了上去,然后长脚一伸,在地上划拉几下就挪到了冷清风身边,“对了,楚侨新买了个新玩具要找你大哥报销。”
冷清风眼睛都不眨一下,答应了:“好呀,把对方户头给我,明天就让我大哥给他们打钱。”
“喂……”沈晋捏了一下土豪的大腿,“你可别这么宠着那帮熊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指不定哪天给你买一变形金刚立警局院子里辟邪。”
冷清风按住他越发放肆的狼爪,笑道:“那敢情好,我也有这么打算呢。”
沈晋瞅了他漂亮的脸蛋一眼,懒得跟丫置气。
“你还别说,陈方明这个人头脑聪明得很,给人配钥匙居然配发了家。可惜没有用这笔钱好好生活,害死了这么多人实在是浪费。”冷清风桌上一沓嫌疑人的个人资料,上面详细记叙了凶手当年是如何从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小贩变成百万富翁的。
“他年轻的时候长得也好看,否则李太太也不会跟他搞婚外情。”林尧冲了个电热水袋往方兑怀里塞。他俩运气好,发生车祸的那段路很快被交警大队的人派人清空了,总算是没有在路上熬到半夜才回来。但是在别人车里斗地主斗得太兴奋的某位仁兄出了一身汗,回来这段路风凉,这家伙连打了一串喷嚏华丽感冒了……
“李太太跟这个陈方明是真爱吧,她儿子被奸夫搞死了愣是憋了二十多年都不说,还装得那么可怜。”郑少枫咬了一口香蕉跑来办公室串门。
丁灵凌想了想,说:“我倒觉得她可能不是故意隐瞒,是不愿意去想,不愿意去相信。”她举了个例子,“有些人性格非常软弱或者说是个人能力不行,做很多事情不顺。这种人很多情况下会将自己的失败推到外界上面,总是要怪这个怪那个的,从来不愿意去反思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这么说这个李太太也是这样,她明明怀疑或者说基本可以肯定是陈方明杀害的她儿子,但她就是不愿意相信,所以一直刻意不去往那方面想。”方兑抱着暖水袋顺着丁灵凌的话分析。
丁灵凌点点头:“因为真相不是她的精神能够承受的,所以她会故意回避,甚至会自己编造出理由来为陈方明开脱。当时陈方明和她的事并不是众人皆知的,所以这个人根本没有进入警方的视线。二十多年了,她虽然用这种方法在她自己的脑子里为陈方明摆脱了嫌疑,但是她却免不了受自己内疚的折磨,所以难怪我们今天去见她的时候,她的精神状况非常不稳定。”
“等一下!这个陈方明从前是在街上给人配钥匙的?!”沈晋灵光一闪,忽然想起楚侨发现的那个微粒是黄铜色的金属,如果他没猜错的话……
“沈队!那个微粒鉴定结果出来了,你猜是什么?!”楚侨兴奋地拿着鉴定报告冲进了办公室。
“是钥匙吧。”沈晋说。
楚侨看了江户川沈晋一眼——不带这样抢风头的。
“我在那个男孩的眼眶处发现了不规则齿状划痕,那一小粒黄铜微粒就是从一个划痕造成的坑里找到的。”
“这么一来就板上钉钉了。”冷清风愉悦地准备通知隔壁两屋子猩猩拿武器抓人。
“这种黄铜制的钥匙相当常见,咱们哪能保证陈方明一定会留着那把钥匙。”
林尧的顾虑是对的,凶手第一次虽然是激情作案,但也不能保证他有收集作案工具的癖好。
楚侨笑着摇摇头,说:“一定能找到那把钥匙。我检查了你和方兑带回来的那具尸体,虽然因为曾经被弃置在荒野遭受了野兽的啃噬,但我用仪器将上百种动物的齿痕分离出来,最终在他眼眶处也找到了和第一位受害者身上相吻合的钥匙划痕。石顶天和他奶奶的尸体上,他的处理手法精进了不少,但是第一下仍是钥匙划痕。看来我们这位凶手对最初用的作案工具始终放不下。”
“好,我们马上出发。”冷清风下令。
抓捕陈方明的工作比前期工作要轻松很多,虽然他用的是假身份证入住的酒店,但林尧可不是吃素的,早就把他的行踪给牢牢掌握了。
沈晋带着一部分人把守宾馆各个出口,冷清风带着一伙猩猩们闯进里面抓人。
在陈方明的宾馆里警方找到了大量有关眼球移植的中外文献,上面用笔作了细致的笔记,看得出他为此下了很大的功夫。
那柄挖掉了无数受害者眼球的钥匙就挂在陈方明的脖子上,贴身收藏。楚侨摘下那柄钥匙问了问:“用氨水洗过了。”
“还能找到线索吗?”冷清风问。
楚侨点点头:“放心,现在科技这么发达,用氨水洗掉证据的方法已经是老黄历了。”
“要与时俱进知道不?”楚侨伸手将那柄钥匙吊在陈方明面前晃了晃,得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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