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前门有虎,后门有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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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啊!”

被打的仿佛猪头一般的许英士,这又是喷出一大口血来。

“林叔,你说的可是真的?李梦杨那个混蛋搞吃食又大卖了?”

“少爷,你且息怒,可别坏了身子呀。”

“息怒?我还息什么怒?!李梦杨这个混蛋,他,他怎么就干什么都能成?!”

“少爷,那个小子不过是有点儿运气,他……”

“林叔!我,我……”许英士真的是出离愤怒了,整个人都直哆嗦。

“少爷,这个事情就交给老奴去办,老奴定然要他消失在这阿美利加!”林叔此时可真的是尽职尽责,完全就是一副,主辱臣死的架势。

“不!”可没想到,人家许英士还不同意,难道他很善良吗?

“我不要李梦杨死了,那太便宜他了!”

如果现在的李梦杨能听到看到这对主仆的表情和言语,那一定会感觉非常的奇怪。

妈的,老子是杀了你爹娘还是爆了你菊花呀?老子没对你们做什么吧?你丫的为什么这么恨老子呢?

可是人的仇恨,有的时候就是这么的莫名其妙……

现在的李梦杨,那自然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家给恨上了,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新发明,番茄酱取得的大成功之中。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还是十瓶!”

“我要!2个美元!”

“我出2个半美元!”

番茄酱这边简直让人无语了,依旧是拍卖,而且还依旧很多的人来买。而金鳞阁里面的快餐就更有意思了,现在已经推出了各种套餐,就比如,10个美分现在是一包薯条加上一小碟的番茄酱,30个美分那就是炸鸡套餐和汉堡套餐,主食什么的,咱们这中餐馆面包是做不好的,干脆就做馒头面条,也卖的是相当的不错。

生意红火极了,甚至都带动了金鳞阁附近的几个商家,这地方是华工比较多的街区,也就是后来唐人街的雏形,当然,现在大家还是没有分的那么清楚的,华人的食店也是有几家,而现在大家的生意都不错,甚至有不少聪明的华人也学金鳞阁搞快餐,只是番茄酱那还得向李梦杨来买。

商业繁荣了,整条街都红火了,这也算是一带一路吧?

就在李梦杨这个家伙拍卖番茄酱的时候,有那么几个人也慕名前来,要品尝一下这个薯条配番茄酱。

“嗯~确实很好吃,这个口感真的不错,酸酸甜甜不说了,就这个土豆里面的那个沙沙的口感,仿佛有鹅肝酱的感觉。说实话,炸土豆条这道菜我在欧洲的时候品尝过,本以为美国是没有的,没想到在这里吃到了,但现在加了这个酱料之后,感觉完全不一样了,非常的好吃。”

“尼利,我就说吧,这个店很棒的,而且你看看搞出这一切的那个人,哈哈哈,你会很惊讶的。”

“哦?那个人?我看看……啊?原来是他呀?”

约翰·尼利·约翰逊被自己的老朋友威廉·t·华莱士领过来享受美食,而接着他就看到了李梦杨,那个因自己辩护成功而保住小命的家伙。

“这帮华工别的不行,可是做吃的还真的是一流。”

“可他们还是该死的华工!”

约翰逊这个家伙吃完了薯条就骂厨子,这个人品嘛……可是这还没完呢。

没多久,就看到在金鳞阁饭店的对面,有人搭了个简单的小台子,约翰逊那个家伙戴着礼帽,穿着燕尾服,非常的优雅的出现在了台子之上。

“女士们!先生们!我是加州议员,约翰·尼利·约翰逊,我想在这里对大家说几句话!”

你还别说,这约翰逊的嗓门还不小,而且这个家伙还真的是知名度很高,这么一叫唤,立马就围过来好些个人,显然这就是一次小型的演讲了。

“噢,是约翰逊先生,你也来尝过了炸土豆和西红柿酱了吗?”

“约翰逊先生,你要说什么呢?”

不少起哄的,挺好,约翰逊这就说了。

“女士们!先生们!我刚刚也吃过了那个炸土豆和西红柿酱!我必须要说,它们真的很他妈的好吃!”

“啊呵呵!”

话音未落,那大家都笑了,显然约翰逊没有说假话,但是,很快的约翰逊就话锋一转。

“但是!正因为好吃,所以让我感受到了我们的危机!”

“危机?”那听着演讲的三藩市市民们都有些糊涂,这能有什么危机呢?

“喂喂,快看,那个家伙又出来说话了。”

“能说什么好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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