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多生福利多???(2 / 2)
金良想起后世那些寄生官僚们扒房拆屋、抄家灭门、强制拘留孕妇、强制大月份引产等灭绝人性、惨绝人寰、天理不容、丧心病狂的行径,气愤填膺,不可遏制。
不能再做那种断人子嗣生孩子没**的事情,金良不走那个所谓盛世的歪道,他积极顺应国人多子多孙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人间正道,规定道:
一个女子必须要生两个孩子以上,只生一个孩子,每年罚社会抚养费一百钱,直至生两个才免除罚款;
孕妇肚里的宝宝亦是一条生命,亦受大汉律例保护,若有人跟孕妇生气斗殴致使孕妇流产者,一律视为杀人罪,特别是各级官吏,不准因为收税、罚款等狗屁行政狗屁执法而伤及孕妇,若是有官吏伤及孕妇的,不但涉事官吏被判处杀人罪,重罪惩处,连举荐该名官吏的官僚也要免职。
大汉还没有出现朱熹那个存天理没人性的王八蛋,封建礼教还未形成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妇女的禁锢也并不严厉。比如对妇女的再嫁,在当时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并不是丢人卑贱的事。这从刘兰芝被焦仲卿的老母休回娘家后县令、太守遣媒说亲便可以得到证明,类似的情况如蔡文姬初嫁匈奴河东卫仲道,再嫁匈奴左贤王,曹操用金璧赎回来后又允嫁董祀,虽两次改嫁却不减身价。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同归成都的故事,还传为美谈。所以暂时还没有“女子从一而终不能改嫁”的歪风陋习,这时候的礼法并不禁止“男子娶寡妇、寡妇再改嫁”。
金良便在“激励生育”的基本国策里添加一条道:夫妻成婚后一年内未有生育者,必须接受官府医疗检查,不论任何一方有疾病不能生育,都必须离异,让能够生育的一方再行婚配;妻子亡故,丈夫必须另娶,再生子女,丈夫亡故,妻子可以守寡,若是寡妇另嫁,可获官府奖励。
有的大臣家中多有妻妾,便举手问道:“贤霆公所说的‘生二个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个可获官府补助’,在下有些不明,我家里有六个孩子能否得到补助?再者,这个官府补助,是怎么样一个补助法呢?
金良认得他,新任的将作大匠李植,知道他生性吝啬,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捞钱的机会,哪怕是利用孩子赚钱,便哈哈笑道:“李大匠,莫要太过贪心了。生两胎以上者,指的当然是母亲,而不是父亲,要是你一下子娶上十个妾侍,生下来几十个孩子,难道朝廷都给你补助不成?!这样一来,大家都不用干事了,天天在家里敦伦生孩子算了!”
内阁里哄堂大笑,将作大匠李植羞惭地把手放下。
金良止住笑容,耐心解释道:“生二个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个可获官府补助,这条法令日后会有详细的解释条款,我现在就稍微解释一下,一个母亲只生一个孩子,要向官府缴纳社会抚养费,大概是每年缴纳一百钱,直至生了第二个孩子,才免除社会抚养费,若是她生了三个孩子,官府要给她这第三个孩子补助,大概是一年一百钱,若是她生了四个孩子,官府给第四个孩子补助,大概是一年二百钱,以此类推。”
刚才那个举手发问的将作大匠李植再次举起手,怯怯地问道:“将军,现在钱这么贬值,只是发一百钱。尚且买不到一斗米,一斗米如何能够养活一个小孩一年呢?这样的补助很难吸引百姓们多生子女!”
金良皱起眉头,想了一下。后清和谐年间那些寄生官僚给独生子女的奖励不过是区区百十元,根本无法抵御国人“多子多孙生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同样自己这微少的补助也无法保障那些孩子多的家庭的生计。他们要是养活不了,他们就不会响应国策去多生孩子。
金良心里细细盘算了一下,便道:“这样吧,前两个孩子要自己养,第三个孩子,官府一个月补助三斗粮食;第四个孩子则是一个月补助四斗粮食;第五个孩子则是一个月补助五斗粮食;如此类推,多生一个孩子就多些补助,不过。这些补助只发到孩子十五岁。”
书中暗表,按东汉制度,十斗为一石,一石黄米约等于后世三十斤粮食,一斗米约等于后世的三斤。
说得这里,金良望着脸上露出得意笑容的李植,泼了他一头凉水道:“这些补助只限于平民百姓。因为你们世家大族都家大业大,多生养一些孩子,对你们来说并不困难,反而能把你们的家族兴旺发达起来,朝廷财政本就紧张。你们就为国分忧,就不要再稀罕这么一点儿补助粮食了吧。”
金良的话掷地有声,那些世家大族出身的大臣们已无话可说,李植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乖乖接受。
金良话音刚落,负责朝廷收支的大司农朱光站起身,质疑道:“金将军,我不是说这个国策不好,可若是全天下的数千万平民百姓们都响应国策,积极生儿育女,每家男子都娶上几个妾侍,每个妾侍生上七八个胎,有些还是双胞胎三胞胎,朝廷到那里筹措那么多粮食补助给他们呢?”
金良笑道:“大司农,你过虑了。
这个基本国策一开始并不马上推向全国,只是在魏郡实施,待实施细节成熟以后,才慢慢推行全国其他地方,在一开始也并不覆盖到所有人群,只在自耕农和军人家庭实施,待措施成熟以后,才慢慢推广到其他阶层。
而且这个基本国策只针对平民百姓,他们一日三餐若能得济再娶个妻子便是万幸了,那里还会有什么闲钱纳妾呢,而且,他们不仅要努力挣钱去养活前面那两个孩子,还要努力照顾前两个孩子和随后出生的孩子,再多的孩子他们也照顾不过来,所以一家顶多生四五个孩子。”
虽然金良尽量在淡化这个国策对财政的压力,大司农朱光还是坚决不同意由朝廷财政来支撑这个。
金良只好退让一步,由中央军的财政收入来支撑这个。
原来这个襄阳朝廷暂时无力向全国征税,无力支撑中央军的军费开支,太后何莲、少帝刘辩、内阁辅臣同金良商议好了,朝廷现在从冀州、并州等能够征税的地区征收上来的赋税,两成归皇室使用,四成归内阁支配,剩下四成归中央军支配。
本来金良强力要求得到赋税的六成支配权,后来在卢植的劝说下,中央军通过退让两成赋税,获得了全权支配战利品、屯田和其他特种贸易收入的特权,所得大于所失,这便是妥协。
金良除了养活三四十万中央大军,还要负责中央大学堂、中学堂和小学堂的所有费用,现在还要去养活那些计划外的孩子们,靠着四成赋税并不算充裕。
即便靠洛阳皇宫的宝藏、十常侍的宝藏、赵忠的宝藏、汉灵帝的宝藏、叛乱世家的殉葬品,坐吃山空,恐怕在两三年内也会被金良的疯狂上马这个基本国策给搞光了。
即便是屯田大丰收,暂时也只能顾个温饱。
金良还需要开辟新的财源,所幸的是他争取到赌马、马球比赛、蹴鞠比赛这三大赛事的所有经营权,同时他暗地里又拥有青楼、神仙院、忘忧馆、神仙丹、忘忧丹的经营收入,与此同时,所有地区新开发的矿产都归中央军所有,从境外进口的奴隶全归中央军处置,所以金良不愁养活不起那些孩子。
但是,他不能就轻易地答应下来。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金良答应由中央军出钱来补助那些多生出来的孩子,但这些孩子虽然还受父母的抚养,但他们的前途则有中央军掌控,他们必须接受中央军的安排,去上中央军下属的小学堂、中学堂,中学堂毕业以后,选择加入中央军队伍,或上中央大学堂。
二十年以后,这群被超生出来的孩子变成了中央军的主体。
就是这群超生出来的孩子,将要横扫整个欧亚大陆,打造出大中华共荣圈。就是这群超生出来的孩子,把华夏国土上所有的寄生虫一般的官僚给血洗干净,打造出廉洁自律的中华官场。
各个郡县的儿童福利院,全都有中央军财政支持,也变成了中央军名下的产业。
儿童福利院除了抚养那些在战乱中失去双亲的孤儿,还抚养那些被父母嫌弃的儿童,若是那些父母觉得自己养活不了那么多孩子,也可以把他们报到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一次性补给这些父母一万钱,这些父母跟这些被他们遗弃的孩子一刀两断,从此之后,这些儿童都改姓为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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