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比试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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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言重了。”绯云回礼道。

那位知府大人看了一眼仍在坐的靖远公主,小声对绯云道:“姑娘加油,千万莫要惰了我大锦人的名声。”

绯云点头:“绯云尽力而为。”

那边上官山长也长吁了一口气,擦了把冷汗,绯云是他要去代表文华学院的,她认得字,他自是知道的,不然,也不会让她去档案馆查案,可她的字会写成什么样子,他还真不敢保证。

要知道,文华学院出来的,如果连字都写不好,影响的可不是绯云一个人的名声,是整个书院的名声啊。

这一关,险险而过,不知下一道题会是什么,这个出题之人还真是刁钻。

第一道题是道推理题。

有一酒鬼,每天都喜欢在酒店里喝酒,虽完酒后便胡言乱语,有一天,他酒后拿出十两银子出来,大家都很奇怪,家境并不富裕的他怎么会有这么多银子。

洒鬼道:“今天我撞了大运,正好碰到东村的王大做生意回来,那王大高兴,送了我十两银子。”

大家自然不信,但酒鬼却坚称是王大给的。

巧合的是,第二天王大之妻便来报案,说丈夫王大昨天坠入深山沟而亡,身上的财物也被抢劫一空。

有人便将酒鬼昨天说的话禀告县太爷,说酒鬼就是杀人凶手。

县太爷派人在深山沟里找回王大的尸体,果然身上的钱才被抢空。

但王大的一条断腿却不知去向。

县太爷便对王大之妻道:如果你能找到你丈夫的断腿,本案便可了解,否则,你便不可以再嫁他人。

王大之妻便出了悬赏告示,谁找到她夫君的断腿,便赏银二十两。

没过多久,同村名叫李文的一个年轻人来报案,说是在洒鬼家后院找到了王大的断腿。

问题来了:

洒鬼是不是真凶?真凶又是谁?

而这不是这个题目的刁钻之处,刁就刁在回答此题并写下答案,只能在一盏茶的时间内完成。

司仪念题之时,纸笔早就铺好,每个手中拿着笔,只等司仪话音一落,便开始着笔。

这不仅要考验参赛者的智力,推理能力,还有心理能力,很多人一急,头脑便一片空白,很影响自己的推断能力,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考验参赛者的行笔能力。

这个题是要答在纸上的,要表述清晰才写,当然,写字的速度就更重要了。

一盏茶放在后世,不到三分钟吧,如果茶不是很烫的话。

台下的人顿时又兴奋起来。

很多人怀疑绯云的文字能力,就算她会写字,但要将一个案件表述清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得有一定的笔字功底呀。

问题一出,就只有绯云很快便开始下笔。

其余九人都在皱眉思考,毕竟这是个凶杀案件,最重要的是推理答案,如果答案错,速度,表述,字迹好坏都成了无用的东西。

靖远想了想后,也很快在纸上落笔。

那位老者也开始下笔。

时间到时,只有七位参赛者已经完成作答,另两位不用看答案,也已经被淘汰出局。

夏大人让司仪将答卷都收上来,分给几位主考官审看。

上官山长不是主考官,但这会子他比主考官还急,伸长了脖子想去看绯云的答案,文老太师就在他身边,无奈地拍了拍他的肩道:“清忠啊,你怎么还是这急躁的毛病呢?”

“老师您就不急么?人可是您介绍来文华学院的,她若出丑,您也面上无光啊。”上官山长道。

“你呀,又想她为文华学院争光,又担心她会让你失面子,你是信还是不信她呢?”文老太师道。

“可她毕竟只是个丫头出身啊,学生让她以学院的名义参加,也是为了帮她,她若真能拔得头筹,不止是咱们有面子,最重要的是,她的起点就要比仵作高,或午,大锦第一女官就是她了。学生能不激动么?”

文老太师听了直抚胡须道:“倒是与为师的想法一样,且看看吧,为师总觉得,她的身世很不简单,不可能只是个普通的丫环,理国公没落多少年,不可能有这等能力,陪养出如此出色的丫环来的,要不然,这理国公府就不那么简单咯。”

上官山长听了惊愕地看了一眼上坐的皇上,小声道:“莫非皇上故意让这场赛事办得如此盛大,也是另有原因?”

文老太师笑道:“自是一举几得,看着吧,今天这场比试不会很简单的。”

等大家阅读完答卷,夏大人公布又淘汰了三人。

“能不能将答卷给我们也看一看啊。”

台下有人嚷嚷道。

毕竟一盏茶的功夫就写下那么多字,又要推理答案都是准确的,很多人都想看看,这五个人的行文能力。

当然,尤其是绯云的。

“不错,别人的咱们不看,就看季绯云的吧,一个小丫环,能写出什么好字来,一会子咱们要不要贴到城墙边上去,让大家都看看啊。”有个有大声道。

绯云注意了,每一次对自己不利的话,都是那个人最先挑起来的。

这个人,看着陌生得很,自己应该是没见过的。

那他是哪个府上的?肯定是与自己不对付的人。

是左家的人吗?

左家人应该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吧,这个时侯,应该会隐藏着,再伺机而动才行,自己绝对不会是左家的最终目标,因为左家人就算恨她,杀了她,于左家也只是出了口气,却并不能改变他们现在的境遇。

那是谁家的人呢?

抬眸间,就见不远处的伞亭里,白袍清朗的男子正专注地看着她,而他的身边,不是安宁郡主又是谁?

带着未婚妻来观看她的比赛,呵呵,是嫌她的心理素质太好了么?

“好,本官也知道,你们怀疑季绯云姑娘的能力,且不说答案是否正确,来人,将绯云姑娘的这张答卷贴于告示处,让大家都可以观瞻。

侍卫将绯云的答卷真的贴在最显眼的告示之处。

一时间,许多人便纷纷涌向告示。

而看过一眼之人,基本都惊呆了。

那是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字体清秀隽永,飘逸清雅,灵动中,透着大气与从容,正如那个迎风立于台前的女子一般,看着清淡如菊,却气质卓然内敛,透着清灵与一般女子身上难雪的洒脱自在。

台下不少文华学院的学子与老师,都对绯云的字赞不绝口。

许多书香世家之子也不得不赞叹,这个丫头出身的女子的才能。

自家的妹妹或是姐姐,虽然自小便请专人教导,又有书香世家的文化熏陶,但那笔字也未必能强过这位小丫头。

再看那行文,简洁明了,虽然不符合文人的写作手法,语文直白。

但一看便觉得流畅自然,很容易让人读懂,这种文章念出来,就是大街上的小贩也能听懂。

“好了,大家对绯云姑娘的答卷还有意见吗?”夏大人高声道。

没有人回答,但是,夏大人从观众的脸色中看出,有人虽然不甘,却无法再指责什么。

“好了,靖远公主,请您回答,为何你认为,此题的凶手会是王大之妻。”

夏大人对靖远道。

“就凭一点,王大之妻在王大死后报案,其实这无可厚非,但县令说,如果他找不到王大的断腿,便不许她改嫁,这原本就是个很不合情理的要求,但王大之妻并没有作过多的反抗,而是悬赏。这个悬赏很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而那位很快指出王大断腿所在之处的李文,则是王大妻姘夫,不然他不可能如此快找到王大断腿所在。

试问,一个才死了夫君的妇人,应该正处于悲痛之中,丈夫尸骨未全,她不思寻找,却在县太爷说过,不找到便不许她再嫁之后,才急了,说明她早就有了外情,急于要嫁,王大若真是凶手,人都推入了深沟,还把断腿埋在自家做什么?做纪念吗?”靖远公主声音清脆,语调婉转,而她原就长得美艳绝伦,先前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绯云身上,并没有过多注意她,这会子看到如此绝美的女子出现在台中,声音又如此动听,顿时,台上台下的男性们的眼睛粘在她身上,就怎么也挪不开。

“不错,公主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你的答案比起绯云姑娘的来,要复杂了些,绯云姑娘,你有补充的么?”夏大人笑道。

靖远听了,秀眉皱了皱,淡淡地看了绯云一眼。

绯云上前道:“其实县太爷之所以会让李氏寻找王大的腿断,便是已经怀疑李氏了,他凭的仅仅是一句话。”

说到此处,绯云顿住,浅浅一笑道:“公主殿下,很多案子看似复杂,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破绽就会露了马脚,昨天,我的姐妹突然中了毒,我怎么也查不出毒因,你若是有空,也帮我想想原因吧。”

靖远漂亮的大眼眨了眨:“你说的是墨竹么?她中毒了?”

“是啊,中毒了,公主不知道么?”

“当然……不知道。”靖远的脸色有些发白,移开目光道。

台下之人听不见绯云和靖远在说什么,都急切地好奇县太爷凭那一句话就怀疑王大之妻的。

于是哄叫着让绯云快点回答。

“大人,县太爷之所以会怀疑,就是尸体坠落深沟之中这句话,酒鬼说他是前一天在东村遇到王大的,而第二天,王大之妻便发现王大失踪,而且还知道,王大是被推入深沟的,既是在深沟,常人很难下去,她又是如何知道具体地点的,而且,还知道王大身上的钱也被抢劫一空,这不奇怪吗?”

原来如此,这位绯云姑娘果然细致严谨,也怪不得她一听完题,就下笔疾书。

“不错,回答得很出色。”夏大人毫不吝啬赞溢之词。

“好,这一轮过后,只剩下五人,下一道题请各位作好准备。”司仪上来说道。

夏大人起身道:“下一道题很简单,你们可以各出三道题给其他几位做,谁能将所有的题目都回答出来,便是胜出者,而有一道题不会回答者,则淘汰。”

大家一听这题都愣住了。

绯云还好,就是怕出草药之类的题,她对毒药还是不够熟悉。

这第三个试题比前两道更加难,既要考验参赛者的思考推理能力,又要考验他们的知识面。

既要回答得出对手的问题,又要能考住对方,而剩下的这五位又个个都是既聪明,又查案经验丰富。

首先上场的便是白须白发的老者。

他将两碗鲜血摆在桌上,让其他四位查看,哪一碗是人血,哪一碗是猪血。

靖远公主上前闻了一闻,指出其中一碗道:“这是人血。”

她只须一闻,便知道哪一碗是人血,可见她能人的血气是很熟悉。

另外两位上前,其中一人用手指沾了血放在口中尝了尝,脸上露出迷茫之色,然后道:“两碗都是人血。”

老者听了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另一人的答案也跟靖远公主的一样。

绯云上前,也分辩了一番,最后的答案也和靖远一样。

老者道:“请各位一一说出你们分辩的依据。”

靖远道:“我从小打猎,早就只用闻就能分辩出动物血和人血的区别了。”

“人血是咸的,动物并不吃盐,这两碗血都是咸的,所以,在下认为,这两碗都是人血。”

“我也是闻气味感觉出来的。”第三个人道。

轮到绯云。

“这两碗血确实都是咸的,人因为吃盐,所以血会是咸的很正常,而这碗血,竟然也是咸的,但它却是猪血,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第一,人的血,比动物的血凝固得慢,这碗血要稠了许多,第二,养猪的人家里,往往会把当天吃剩下的饭菜倒给猪吃,很多人家更是会到酒楼里收集潲水给猪吃,潲水里有盐,所以这碗猪血会是咸的,也并不稀奇。”绯云从容地回道。

老者的眼里露出赞许之色。

他又出了两道题,都是回答问题,剩下的三个人全都回答出来了。

老者的问题过后,淘汰了一个人。

靖远要求自己第二个出题。

让绯云担心的终于来了,靖远出的第一道题,竟然便是辩出三碗水里,哪一碗有毒。

并将碗做了标记,让参赛者将题回答在纸上。

绯云不由皱了皱眉,莫非这一轮就要下去?

她正要上前答题,老者却先她一步上前,露过绯云时,不由心踢了下绯云的脚。

绯云正诧异时,他已经从容地走了过去,仿佛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踢到了绯云。他端起其中的一碗,闻一闻,然后放下,又端起另外一腕,当他放下腕时,中指在碗边有意无意地敲了两下。

余下的那个人也上前辩了辩,然后直接回道:“我分辩不出,有些毒是无色无味的,除非拿小猫小狗做试验,一般人很难分出,我认输。”

只剩下绯云了。

靖远的目光中露出得意之色。

她很聪明,这道题是淘汰赛,谁先出题难出对方,对方就会被淘汰,而自己则无须再回答对方的问题,先出题的很占便宜。

如果这一轮,绯云被她出的题难住了,就算绯云的题再难,她也无须担心,因为,绯云根本就没有出题的机会。

绯云拿起三碗水,逐个地闻了一遍,还真是半点气味也没有,但是,她每端起一碗水,趁着放下时,细细观察着靖远的表情,和离她不远,拓拔清宏的表情。她学过心理学,可以通过细微表情观察人的心理活动。

她故意将老者作过示意的第二碗水放在鼻间闻了很久,还真的拿手指沾了一点,准备放下口中。

果然,靖远目光微微一闪,但很快便趋于平静,而拓拔清宏也面无表情,只是那只放在茶几上,一直轻轻敲击着桌面的手指,敲击的频率快了几许。

拓拔清宏应该不想自己死吧。

绯云也将自己的答案写下,从容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她与老者的答案很快揭晓,靖远诧异地发现,两人的答案竟然一样,全是对的。

老者含笑看了绯云一眼。

绯云向他微微点头,露出感激之意。

靖远有些挫败地看着绯云,她不知道,绯云的三个答案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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