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绾青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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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清漪的脸色已是红了个透,这混蛋就不能给自己留件完好的衣服穿吗!

躺在地上的衣裙,已然看不出个衣裙的形状,只剩些碎片能勉强识出那是清漪昨日所穿之物。

瞧这天色,只怕客栈伙计客人都已经全部起了。自己再不离开,只怕会闹出个人尽皆知的笑话。

想着昨日在衣柜里,翻到沈非墨的衣衫,再顾不得。

只能光溜溜地踮着脚,奔到衣柜前翻找起来。

沈非墨的衣物全是统一的红色,皆以宽大袍服为主。清漪挑来捡去,也就那件红色窄袖束腰相对来说较为修身。

就这件了!

清漪总算眉开眼笑,开始将衣衫往身上套。

这件衣衫,清漪依稀还记得,是初赛那日沈非墨带自己去月老庙上香时所穿,后来再没见他穿过。

清漪将衣衫将将套在身上,衣袋系了半截,便瞧着一双泛着滢滢珠光的玉脚出现在自己面前。

寻着那双如玉雕般的脚向上看,是两条极为修长有力的笔直的腿,在往上是凸显着六块腹肌的健壮小腹,及一道极深的人中线,再向上便是精壮而又韧性十足的胸膛,其上是修长的脖子及一张精致得近乎妖孽的似笑非笑的俊脸。

沈非墨将将从里间浴室出来,身上松松垮垮系了件酒红色衣衫,略敞开的衣领下白玉般的肌肤上还挂着晶莹的水珠,想必还未曾擦拭听到动静便出来了。

这才将将出来。便见到清漪赤脚站在地上,身上套着自己仅穿过一次的衣衫,死活系不上那根繁复的腰带。

清漪身材也算高挑,但这毕竟是男子衣衫,虽是样式精简纤细了些,穿她身上倒还算稍显宽大了。

不过,清漪皮肤白皙,样貌清秀,穿着红色恰巧衬出几分艳丽来。美得不可方物,只要是旁人见了。便叫人移不开眼去。

沈非墨其实在那门口站了多时。见清漪折腾了半天,也没将那衣带系上,这才赤脚走了过来。

清漪对上沈非墨那似笑非笑的湛蓝眸子,却见他意味深长地将眸光下移。清漪也便将视线虽他目光看去。落在自己白玉般的小脚上。

腾地一下红了脸。虽说衣袍宽大,倒也不能将那白嫩的小脚全部遮住,露出短短的一截脚趾来。指甲圆溜溜的。如珍珠般可爱。

左脚踩右脚,相互搓着。虽说昨日那般亲密,但这白日里,叫他瞧了自己的小脚,倒也叫人尴尬。

正在清漪纠结是蹲下去将脚遮住,还是再扯件衣袍来盖住,人已被沈非墨拦腰抱起,往床榻走去。

“光脚站地上,也不嫌凉么?”沈非墨将清漪放到床上,在床边坐下。

清漪此时才注意到他滴水的湿发,想来一早便去沐浴过了。想着自己这满身的痕迹,及床榻上残留的旖旎的气息,耳根又是一热。

沈非墨在床边一坐,扳正清漪,使她靠坐床上面向自己。抓了她的小脚放置在自己的小腹上,双手凑到面前往手心呵了口气,温热的大掌便在她的脚上搓揉起来,为她暖脚。

如此反复十几次,清漪冰凉的小脚才算有了暖意,沈非墨才停了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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