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六章 广东十三行(1 / 2)

加入书签

广东布政使带着一脸郁闷出了总督衙门……

“我说你不至于这样吧?”

广东巡抚见不得布政使这般衰样,一边向轿子走去一边好笑道:“都出了总督衙门了,用不着再扮一脸苦瓜吧?”

“抚台大人,下官这真是心急啊!”

广东布政使一脸苦逼相,双手一摊无奈道:“广西前夕催得那么急,叫下官短时间内哪弄到那么一笔银钱?”

“督台大人不是给你指明了前路么,找十三行的土财主啊!”

广东巡抚却是一脸不以为意,轻飘飘说道。

“哪那么容易?”

广东布政使一脸郁闷,摇了摇头苦笑连连:“十三行今年的份例已缴,这要是再找他们可不得闹翻天?”

广东巡抚一时默然,也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十三行在广东可是个了不得的存在,一般官员就算广东巡抚底气不足的话,都没胆子轻易招惹这样的庞然大物。

广州十三行是清代专做对外贸易的牙行,是朝廷指定专营对外贸易的垄断机构。又叫“洋行”或“洋货行”。

明清时期,广州的对外贸易全属官营,而以牙行经纪这些事情,所以开设牙行的多半都能获厚利,赚大钱。

清初的诗人屈大均在《广州竹枝词》中有云:“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三洋;五丝八丝广段好,银钱堆满十三行。”足见当年十三行的兴隆旺景。

而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廷分别在广东、福建、浙江和江南四省设立海关,粤海关设立。它名义上专管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事宜,实际上税收营生都是由十三行出面主持,承接包揽的项目,其中包括代,办报关纳税,商品同购销买卖等业务。

粤海关设立通商的当年,广州商人经营华洋贸易二者不分,开放海禁之处,并没有设置专营外贸商行。次年四月间,两广总督吴兴祚、广东巡抚李士祯和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共同商议,将国内商税和海关贸易货税分为住税和行税两类。

住税征收对象是本省内陆交易一切落地货物,由税课司征收;行税征收对象是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由粤海关征收。为此,建立相应的两类商行,以分别经理贸易税饷。前者称金丝行,后者称洋货行即十三行。名义上虽称“十三”,其实并无定数。

也就是说,广东十三行由康熙年间初始到现在已经近两百年时间。

什么东西经过两百年发酵都不会简单得了,况且还是有钱有势在广东扎跟这么多年的广东十三行,其潜势力之大当真可怖可畏。

别的不说,单单财势这一方面,广东十三行的优势便大到无以复加,就是广东巡抚跟布政使都不敢小觑分毫。

‘钱能通神’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可能是至理名言,可是对于堂堂的一省巡抚和布政使这样的高级文官来说却是屁话。

可是当钱财多到一定地步,又一身官皮保护的时候,就像广东十三行这样,情况就很难说得清楚了。

鸦,片战争以前的广东十三行真可谓权势滔天,不过在鸦,片战争之后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广东十三行逐渐失去对外贸易垄断特权逐渐走向衰落。

由于朝廷严格实行闭关锁国政策,规定对外贸易仅限于广州一口,十三行业务十分发达。

为了垄断对外贸易,广州16家洋行于1720年12月(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成立“公行”,但遭到外国商人反对,次年被两广总督废止。

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洋商潘振成等九家向粤海关请求成立公行,该行具有亦官亦商的职能,1770年公行裁撤,众商皆分行各办,直到1782年公行制度才最后确立下来。

公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缴纳外洋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代递外商公,文、管理外洋商船人员等义务,在朝廷与外商交涉中起中间人作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