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抵达圣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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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这些领民中,男性现在一律手持长矛和盾牌,虽然没有着甲,但都披上了统一制式的罩袍,看上去也有模有样了。

当然,他们现在还只是样子货,仅能起到仪仗队的作用。

其战斗力,也就比征召来的农兵强一点。

纸上谈兵,永远比不上真正的操演。

洛萨深吸了一口从内陆吹来的干燥的风。

终于到了!

“这就是圣地,无数人来此寻求救赎…以及财富,来自西方,穷困潦倒的骑士,也可在此,摇身一变,成为一城领主。”

洛萨站在码头上,数日来第一次踏上坚实的大地,使他的脚步不自觉有些飘忽,是般若及时搀住了他。

“准备出发吧,这里距离耶路撒冷不远,早些抵达目的地,我们也好休息。”

柯克船被他交给了船长,但船上的商人的财富,被他尽数征用了,充当保卫圣地的“神圣资助”。

刚走出没多久。

这时,洛萨看到一支队伍从码头上下来,他们打着黄底十字的旗帜,大多身穿暗红色与白色相间的罩衫。

装备精良,一看就是专业的军士和骑士。

为首的骑士牵着马,径直询问道:“这熟悉的立狮纹章,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

“你们是?”

洛萨皱起眉。

哈布斯堡不是多么显赫的家族,影响力也仅局限于施瓦本,巴伐利亚地区。

他属实没料到,刚下船没多久,就被人认了出来。

“我是向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效忠的骑士凯文·麦克基德,这是我侍奉的小主人,伊贝林男爵唯一的继承人,贝利安阁下。”

洛萨将视线投在骑士的身后,那个裹着一件暗红色罩袍的年轻男子。

原来这人才是正主,只是看起来没什么存在感的样子。

“我是阿尔高的洛萨,哈布斯堡家族,维尔纳伯爵的次子,也是一名无地骑士。”

洛萨向对方点头致意:“很荣幸认识你们,伊贝林的贝利安爵士,凯文骑士。”

“洛萨骑士,您的父亲与我的主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曾一起于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为国王陛下效命,我是亲眼见证他们并肩作战的深厚友谊的。”

凯文骑士看着洛萨的罩袍,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缅怀:“就是这样款式的袍服,真是令人怀念。”

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很显然不是圣殿和医院骑士团那样的军事修会。

而是类似于后世勃艮第的金羊毛骑士团那种荣誉称号,代表一种勋位与荣耀。

“只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择留在圣地,而是返回瑞士那样的穷山沟,去做了一个乡下伯爵。”

“说实在的,我也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一直以为他是在圣地混不下去了,才返回的施瓦本。”

洛萨耸了耸肩。

他是听过对方的名头的,维尔纳伯爵曾经有限提到过的在圣地的几位战友之一。

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

伊贝林家族并不简单,虽然只是个男爵,但这男爵的含金量依旧不是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所能媲美的。

首先,伊贝林距离贾法如此之近,是一座商贸发达的贸易城市,过往商队络绎不绝,只是抽税都是很大一笔收入。

此外,耶路撒冷王国规模有限,有名有姓的男爵加起来也就十余人。

而伊贝林男爵很显然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属于鲍德温国王的轻信,铁杆儿的王党,名下不止有伊贝林一块封地。

来时路上洛萨就盘算着要怎样跟他们扯上关系了,没想到恰巧在此遇见了对方的继承人和家臣。

凯文骑士询问道:“洛萨骑士,你们这是正打算去圣城?”

“没错,既然已经到了圣地,还怎能按捺住立刻赶往圣城,瞻仰圣墓和橄榄山的苦难大教堂的急切心情呢?”

“哈,的确如此。不介意的话,我们就结伴同行吧,男爵大人正在贾法城中等候,我想他一定很高兴能同时见到自己和故友的儿子。”

“那再好不过了。”

洛萨笑容满面地和对方搭着话:“贝里安,你是高卢人吗?或许我叫你贝里昂更合适一些。”

贝里安微微点了下头:“是的,没错,洛萨骑士。”

“贝利安,你看起来似乎有些拘谨?”

“的确…我不是贵族,我指的是,曾经我只是个铁匠,所以并不擅长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

“我明白。”

洛萨点头道:“但恕我直言,你根本无需拘谨,这个时代卑劣如恶棍的贵族比比皆是,只要你有着一颗高洁的灵魂,即使是铁匠,也能笑傲王公。”

贝里安的情况,说白了就是私生子合法化,在这个时代并不鲜见。

多见于绝嗣的家族,当然由于宣称较弱,继承权被实权大贵族的亲戚给强行夺走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中世纪讲究一个法理,但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拳头的。

ps:电影天国王朝的内容有不少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甚至凭空捏造的,比如贝里安根本就不是私生子,而是家族第三子,也并不像电影里那样年轻。

这里要说的是,不要试图从小说里学历史。

因为作者表示会采用部分电影情节,杜撰部分情节,最后再加上一小部分历史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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