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圣僧来啊,来玩我啊(1 / 2)

加入书签

前世的吕忠鑫确实栽在了这件案子上。

当时的情况和现在一模一样,专案组一致认为失踪的孔令杰为重大嫌疑人。

之后没几天孔令杰就在附近一个旅馆被抓获。

比预想的还要顺利,审讯时,嫌犯供认不讳,承认自己是因为看到被害人的美貌而动了色心。

在张妍放学回家的路上,将其劫持到了出租屋欲行不轨。

结果张妍拼死反抗、宁死不从,孔令杰恼羞成怒之下将其掐死。

专案组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

能够认定嫌疑人确有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移送审查起诉。

前世这起案子就是这么顺利。

唯一让专案组感到可疑的是审判环节。

被告,也就是孔令杰,居然请了一个很有名的大律师。

以其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办案为由,提出从轻量刑。

结果还真就判了个死缓。

是不是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

当时知道这起案件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谁都没想到,真正神奇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孔令杰因为在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且表现良好,两年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又过了一年,也就是孔令杰服刑的第三年……他翻案了。

服刑期间能翻案吗?

当然可以,不但服刑期间可以翻案,就算服刑完了也可以。

三年前帮助孔令杰成功逃脱死刑的大律师再次登场。

这次他拿出了新的证据:孔令杰的不在场证明。

据法医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张妍的死亡时间是2014年6月5日下午14点至17点之间。

因发现尸体时已经是四天后,所以死亡时间只能确定在三小时之内。

律师提供的是视听证据,也就是一段商场内的监控录像。

监控开始的时间是2014年6月5日下午15点20分。

监控视频中,孔令杰在商场四楼至少徘徊了十分钟。

最后在一家男装店逗留了十二分钟,并购买了一件男士外套。

而这家商场……不在松海!

两地路程相隔240公里。

这个距离说明什么?

打个比方,车速达到每小时100公里的情况下,240公里单程需要2小时40分钟。

而且这个速度只有在高速公路上才能实现。

实际来算,这个时间最少还要增加20分钟,因为上下高速也需要一定时间。

也就是说,在张妍的死亡时间内,孔令杰绝不可能出现在松海!

这还没完,律师还提供出孔令杰在商场内购买外套时留下的商家收据和纸质发票。

之后又提供了商家店内的监控视频。

这就足以证明孔令杰的不在场证明真实有效。

那问题来了,既然你当时不在现场,为什么在审讯时供认不讳?

孔令杰给出的解释是:刑讯逼供。

并且把矛头直指吕忠鑫,他一口咬定就是这位吕警官对他进行的刑讯逼供,并说出了具体实施方法。

具体到吕忠鑫说的每一句话。

其中就有:“说吧,你为什么要杀害张妍?”

这句就是典型的指供。

直接给出答案:你就是杀害张妍的凶手,不需要你承认,说杀人理由就行。

当然不可能就这一句,还有……

“房主已经指认了,你承不承认都可以定你的罪,态度不好可能还会重一点。”

这是骗供。

“事情交待清楚了,算你自首,我们再向法院说明你态度良好,让法院判你个缓刑。”

这是诱供。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