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2)
薛家进京一节,世所疑问的一点乃是这薛家自抢了香菱打死人后,就以送妹待选为由离了应天府。直至贾雨村结了杀人案,薛家才在贾府露了面,这前前后后,至少是一年有余。而黛玉以自己进京的行历而言,这许久的时间,额,走上几个来回都够了。难道他们就不怕误了宝钗待选的日子,还是说,这待选只是个借口?
只是这待选乃是皇命,作不得假的,则若如此,黛玉却另有一个疑问了:这不论是待选也好,选秀也罢,这事应同她前世那个什么“海选”一般,总是地方上层层选送上去的,断没有各家各户自己送女儿上京的道理,这薛家即是金陵人氏,即应在应天府报名才是,为何要“入京待选”?
三则,贾府与薛府,两家只能算作连襟。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嫁出去的姐妹也是各归夫家的,再怎么姐妹情深,要叙亲情的,也只说住个三五月的,断没有这般一住经年的,到底是外姓人家呀。按理那位升任九省统制的王子腾王大人才应是薛家该投奔的正经娘家人。就算薛家进京时王子腾“奉旨查边”,但家里夫人也是在的,且其后王子腾回京了,这薛家仍是住在贾府,没有挪动的意思,实乃奇怪。――此也是黛玉最关心的问题。
这前两处疑点,待黛玉想明了时,顿觉曹公所用那一句“在路不记其日”用得着实是妙不可言。这薛家在路之途,本就不应以时日计,乃是命案了解之时,就是薛家到京投亲之日也。
……薛家能出现在护官符上,想来先时也确是金陵一霸,但此时的薛家,没了当家男人,已到了连自家的买办奴才都敢拐骗欺主的没落地步,哪里仍有那般大的影响力为薛蟠轻易脱罪?只用看此案虽一拖经年,却并未结案,就可见一斑。且此案之所以能一拖经年,只怕也并非是仗着薛家旧势,乃是为着有薛家将有一个极可能待选成功的女儿罢――毕竟,一个母舅家有深厚背景作待选保证的美貌女儿,成功的机率是极大的,而这也确是一个非常模糊却十分有效的恐吓,谁会想去得罪一位未来的后宫之主,哪怕仅仅只是一种极小的可能?――可别说这待选选出来的只是充作公主、郡主入学陪侍的下人,可只要沾着个“皇”字,这些女子的身份就不能以常理论之了,别的不论,现下这贾府里送进宫的元春姐姐,也仅是以女史之职入的宫,真说起来,也不过是个做起居录的下人罢了,并不是一进宫就是主子的,谁知道后来就成了“贤德妃”呢。
想来正因为这宝钗待选是薛蟠脱罪的保证,所以薛家才不便在应天府报名罢。一则薛蟠命案在身,不说薛家这没落了的“江南一霸”当不当得起皇帝开恩后的“仕宦名家”一说,只说以薛家出了这种恶事,薛宝钗若想要在应天府报名,知府大人这关,就未必过得去。是以薛家只得宣扬说要入京投到舅家名下待选,脱了应天府的管辖,方能保证宝钗平安报上名。二来如此方能让薛蟠名正言顺地“送妹待选”,离了金陵罢。诸如什么“京中常有娘家人来接这样的话”,大抵也是曹公掩实之虚言也,纵真说过,也未必象是说与薛呆子听的,只怕只恐吓应天府时所言罢。――这入京待选,妙得是“入京”二字。
既然拿话唬住了应天府知府,薛家自是要立时打点了行装,离境而去的,这一出应天府地界,只要寻不着薛蟠,就无法审案,自也无法定罪。纵是知府翻然醒悟,已是为是晚矣。只是这薛家也怕那知府真要拿人,为免着了痕迹,被人拿着,京中的王家贾家自是不敢去的,只得在外“游玩”至结案之后,方才敢在京城现了行踪,投到贾府门前。――由此可知,薛家势弱,胆怯至此也。
黛玉初想通这番道理时,颇为佩服想出这个法子的人来。只是这般虚中有实、实中隐虚,狐假虎威、金蝉脱壳的上佳主意,定不是薛家那个呆子能想出来的,只不知是胸有乾坤的薛宝钗,还是久经风雨的薛姨妈,但无论为两者中的哪一人,以如此心机,到得贾府,二舅母王氏得其相助,黛玉日子想不更难过都不可能。怪道连这于此道十分粗神经的宝玉都能有所知觉。这王家屋里,还真没一个省油的灯呢。
再说这薛家投往贾府之因。细细想来,也决非为着明面上曹公所说的原因。这大户人家的亲情,从根上论起来,只怕还脱不了个“利”字。而薛家带来的,除了一个极有望攀高枝的女儿外,还有一个犯过重罪的儿子,这机遇与祸害的问题,乃是一柄双刃剑。王、贾两家,各有算计。
王子腾其时正是官运亨通之际,不乏借力之处,并非少不得这么一个“有可能”的机遇。反是薛宝钗若真的选上了,需向他这位舅舅借力之处多矣,是故王家行事谨慎,不求锦上添花,但求白璧无瑕,并未着意招揽薛家。
贾府看着家大业大,却无一个能挑大梁的男人,此时就连元春也不知是做着女史呢,还是下等的嫔妃呢,仍是未成大气。一大家子的前途均晦暗不明。正是寻求各方助力的时候――就连黛玉入府,大抵贾母也是有这方面考虑的罢。是以明知有薛蟠这样喜闯祸的呆子,贾府乃是开门揖客,迎了薛家入府。而且薛家要送女儿待选,走的也是后宫外戚的路子,贾府自家的女儿已在后宫,这条路子已就是经营好了的,帮薛家一把,并不再多费什么人脉银钱。而薛家,许就是指着贾府经营的这条路子前来投靠的。一个要借势上位,一个是顺水人情,真真是一拍两合。有此利益使然,人虽未到,事却是早就定了的。
只是这曹公笔法着实不凡,他虽事事不漏地都写了,却件件都用别样文章花团锦簇地掩饰了,虚中有实,以实就虚。倘若曹公真是宝玉的原身,如此行文倒也说得通:毕竟是自己的岳家,较之祖母与母亲的不是,曹公此处已算是写得极多的了,都说掺着真话的假话才能骗到人,曹公善为此道久矣。哎……只苦了黛玉这般以书为史的苦命人啊……
黛玉想明白了其中玄机,细细掂量了一下,觉得自己力有未逮,还是静待薛家进府罢。只是,香菱的娘已在路上,可这薛家到底几时才会入京呢?
自个儿才进府时,听得薛家出的事,若按原时,待到贾雨村审此案时,已是一年有余了,更未提多久后方结了这“葫芦案”,再又往京里贾、王两府投了消息,再由两府往薛家传消息,嗯,没有两年,这薛家是进不了京的。――黛玉全没想过要刻意显形地让贾雨村顶着得罪权贵的压力去定薛蟠的罪,且不说贾雨村肯不肯,只黛玉自己就不肯,她是要留着这位号称“情情”的贾夫子的人情来救自己的,才不要浪费在这种时候。反正薛呆子就是个不定时的人/肉炸弹,往后寻他茬子的地方多了去了,不差这一宗。
对了,宝钗到贾府的第一个生日,贾母曾为之操办,那是……十五岁的生日。若以此倒推薛家进贾府的日子的话,也就是说,薛家是在宝钗十四岁时入的贾府。宝钗生日是几时来着……好象有哪里提过宝钗的生日与贾母的生日同在正月罢,那么宝钗的十四岁应是宝玉十岁,不对,宝钗最多较宝玉大四岁,宝玉的生日是饯花节――芒种来着,前段日子才刚过了的,老太太说宝玉人还小,没长全魂呢,不让大办,只往各处庙宇道观里捐油刻符,家里也是借着节日热闹了热闹。黛玉初时不知,后又觉得自己在孝中,这礼送得也不吉利,是以本没什么表示,却被宝玉烦了好一阵,说是不在乎这些,定要她补上份礼,黛玉咬牙不肯,这官司到今日都还没落定呢,黛玉又怎会不记得这小子的生日。宝玉生日月份较宝钗大,则宝玉其时应是十岁末,十一岁初罢,想来总是在那一年里薛家入的贾府。宝玉如今才过了八岁,还有两年余?如此一来,也就对得上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