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朝归倭附(圆九)两年危险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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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的担心不是无的放失,万历朝的国本之争前前后后已经闹过好几回。此前都是通过各种手段能拖则拖,能装死绝不睁眼,同时又碰巧这些年总有大事要办,这才被拉到现在还没明确下来。

如今,皇后娘娘终于诞下龙子,按照大明朝的传统而言,这应该就是太子之位终于可以定下来的决定性事件,从此之后各种争议都应该自然消弭于无形。

然而,事情真的会如此顺利吗?恐怕未见得。

后世有个词叫做沉没成本,搞政治同样也是有沉没成本的。人们在决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仅是看这件事对自己有没有好处,而且也看过去是不是已经在这件事情上有过投入。人们把这些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时间、金钱、精力等称为“沉没成本”。

在这个词的解释上,有一个明确认定,即“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然而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不肯相信之前投入的成本不可收回,从而会拼尽全力继续投入,以期能挽回“不可收回”这样的悲惨局面。

高务实把这种心情看做是赌徒心理,即不管局面已经多难看,始终坚信“我能扳本”、“我能反杀”之类的心态。

那么放在当前,在此前断断续续的国本之争中已经投入巨大的某些人、某些势力,他们就真的会因为皇后嫡子出生而放弃吗?难,很难,非常难。

可是这里有一个绕不开的坎,那就是大明朝的祖制与政治惯性。

祖制大家都能理解,但是政治惯性则需要稍作说明。政治惯性可能与祖制相关,但也有可能并不直接相关。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巡抚制度就是政治惯性而非祖制——当然,这里要强调的事这个祖制指的是朱元章定下的“太祖之制”。

众所周知,有明一朝的继位问题相对于中国历朝历代而言都是最为“规范”的,几乎没有发生过什么重大争议,也没有多少涉及“夺嫡”的这种奇葩事。

那么大明朝关于太子地位的祖制与政治惯性,它究竟是怎样的呢?

人类社会地位的获取基本上可以分为自致地位和先赋地位两种类型。其中,自致地位通过个人努力就可以获得;而先赋地位以出生为基础,是被指定的、通常不能改变的社会地位。

皇位显然属于先赋地位,只有发生改朝换代或者篡权夺位,他人才可能通过自己的经营谋划来登上皇帝宝座。

一般情况下,皇位继承只局限于每一个王朝最高统治者内部,根据血统亲疏、长幼尊卑和才能德行来确定。

皇位的先赋性使皇子的出身异常重要,皇子生母的身份和本人年龄的长幼,在皇位继承人资格中具有决定意义,至于他本人的身体素质、智力才能以及德行高低等等因素,通常都要放在次要位置来考虑。

故而一般来说,只要拥有嫡长子身份,即使他资质偏低,平庸无能,但只要没有特别的意外发生,也能顺利继承皇位。

在中国传统社会,皇位继承人选是关系国家政局稳定与否的重大事件,也即所谓“国本”问题。那么,究竟应该采取“嫡长子制度”还是“选贤与能”的标准确立嗣君,一直以来就成为困扰最高统治者的最大难题。

到了明朝,在朱元章的坚持与亲身作则之下,有明一代的皇位继承,严格遵循嫡长子皇位继承制,也就是人所共知的十六字原则: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不过,明朝的帝系偏偏也出过一些意外。按照高务实前世的历史来说,在明代十六帝中,帝系有过三次变更。

第一次变更在靖难之役后,帝系由朱元章长子朱标和长孙朱允玟一脉转移到皇四子朱棣一脉,开启靖难之役后的永乐时代;

第二次帝系变更因孝宗之子武宗没有子孙继承皇位,帝系从孝宗一脉转移到其弟兴献王一脉,由兴献王之子即帝位,即世宗嘉靖帝;

第三次变更因熹宗诸子夭折,没有子嗣继位,帝系由熹宗一脉转移到同父异母的弟弟信王一脉,即崇祯皇帝。

此外,在英宗和景帝之间还出现过两次波折,“土木之变”中英宗被俘,大明朝廷群龙无首,形势异常危急。奉命监国的邺王被大臣拥立为帝,尊英宗为太上皇,改封自己的儿子为太子,帝系由英宗一脉转移到景帝一脉。

然而天意弄人,景帝之子早夭,加上英宗归国,趁景帝病重复辟成功,重登大位,重立长子朱见深为太子,帝系再次回到英宗一脉。

虽然有这些意外,但是在这三次帝系变更中,世宗、思宗的继位是遵循了“兄终弟及”原则,有皇帝的遗诏或皇太后懿旨,因而他们的继位拥有程序或仪式上的合法性,其统治权在登上皇位的那刻起,就拥有了足够的合法性。

成祖朱棣是通过篡权夺取皇位的,但他通过自己非凡的毅力、铁血的手段和实实在在的丰功伟绩,最终赢得了合法性。

而景帝则是在特殊背景中登基,不过他的权力合法性,其实是建立在英宗同意禅让皇位的基础上,但问题是他更立太子的行为却僭越了本分,其子朱见济的早夭则更被人们理解为上天对他僭越之举的惩罚。

故此,到了后来英宗复辟之时,群臣对于复辟就表现出了相当高度的一致性,即几乎没有任何异议发生。由此可见,在群臣心目中,即便英宗曾经搞出了土木之变,但他依旧拥有真正的合法性,其复辟是使帝系回归正统,是理所当然、不容置疑的。

虽然从表面上看,明朝继位皇帝的身份有时候挺复杂,但其实每位皇帝的继位事实上都是遵循太祖的规制。

明惠帝、仁宗、宣宗、英宗、武宗是以嫡长子身份继位,宪宗、光宗、熹宗是以无嫡前提下的长子身份继位,孝宗、穆宗、神宗以事实上的长子身份继承大统,至于代宗、世宗、思宗则是遵循“兄终弟及”原则继位。

由此可见,嫡长子皇位继承观念在有明一朝深入人心,上至皇帝官员,下至庶民百姓,无不认同,并且主动、坚决地维护着这一观念。

正因如此,明代皇位继承人选具有很高的确定性,人们十分清楚未来皇位的继承人选应该是谁。即使皇帝没有正式下诏册封太子,给予皇太子名分,人们也仍然可以预测太子人选。

当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皇帝在诸位皇子中有更中意、心仪的皇位继承人选,不肯立皇嫡子、皇长子为太子,欲打破传统而以其爱子替换时,大臣们往往都会挺身而出,以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继承原则与传统定制作为两个有力凭依,与皇帝抗衡。

而皇帝即便“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却也拗不过文武百官手中实际掌握的行政执行力,以及全天下黎民百姓的巨大舆论力量,最终不得不依照祖法办事。

大明在国本问题上为什么会形成如此强大的制约力?这恐怕是一种“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元朝因为皇位继承人没有固定的国法加以明确,导致各方势力纷纷拥立不同的皇位继承人,造成了激烈的内部斗争,从而大大加速了元朝的衰亡。

在这样的教训之下,有明一代无论官员还是百姓,都认定皇位的继承必须有一个标准的制度,这一制度还必须得到明确、坚定的执行。

疆域辽阔、骁勇善战的蒙元王朝统治中原不足百年就土崩瓦解,统治阶级内部的皇权之争无疑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元代灭亡血淋淋的教训在前,自然使明太祖朱元章深刻认识到实现皇权平稳过渡、避免骨肉相残、维持基本政治秩序的重要性。

于是,太祖皇帝在定国之初就明文规定,“凡朝廷无皇子,必须兄终弟及,有皇子则须立嫡母所在,庶母所在虽长不得立”。

尽管太祖制定的祖训规制有许多在明代中后期都沦为一纸空文,眼下这个时空里因为高务实的关系,被实际无视掉的祖制更不知凡几,但是这条皇位继承准则却为金科玉律,始终得到严格执行。

既然这条祖制根本避不开、绕不过,那为什么连刘平这样的人,在提到这件事的时候都如此慎而重之、小心翼翼呢?自然是与当今万历朝的特殊情况有关。

皇后这个嫡子生得实在是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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