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大章)风起云涌(1 / 2)
霍海和孔延年谈完之后,一出门,才发现刘彻还在逗白毛和紫毛。
看到霍海过来,刘彻:“当初朕不应该带走那对大的,应该带走这对小的。”
那大的又接触不了,如果硬要去摸,有被咬死的风险。
刘彻又不傻,可不相信什么王霸之气真龙之气,刘彻真相信畜生不通人性,才不会去摸。
不过这对小的就不同了。
霍海平时也不喂养这两个小家伙,但是经常拿它俩来玩儿:“陛下不会想要把它们薅走吧?”
刘彻站起身来:“朕要是想要,难道还不知道派人去蜀郡抓?”
“能贪墨你这俩只?”
站起来的刘彻拍了拍手上沾染的幼年霸王猇白毛,叉着腰:“差点忘了跟你说了,还有一件要事需要你办。”
霍海听说有事,直接准备开溜。
刘彻:“你,站那儿!”
霍海尬笑。
刘彻:“长安的文人越来越多了,你得给他们找点事儿干。”
长安城文人多了这个事儿霍海能感觉到,但是感觉的不准确。
按道理,纸铺卖的纸多了,就是读书人多了。
但是最近认识简体字的人越来越多了,远的不说,军中已经全面学习简体字了。
这可不是只有霍去病手下的人学。
卫青手底下的人,李广手底下的人,公孙贺手底下的人,北军南军之外,还有驻扎在长安之外的军队,包括驻扎在关外的军队都开始学简体字了。
总之就是一句话,不认字不能升官,你们自己看学不学吧。
除了这些军人,他们家里的孩子也都在学。
这里的人数已经非常恐怖了,达到了三十万之数!
当然了,这些人大部分都在放牛,属于放牛班的学生。
真正学的频繁的,主要是卫霍手下的精兵还有长安城学校里那些小孩工人。
所以,光看纸销量,还真看不出来长安城有多少旧读书人。
但,有一个情况霍海很清楚。
那就是,不少长安城的读书人,敏锐的发现了简体字越来越流行,于是开始学习简体字了,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长安城的大学们,人越来越多了。
这些大学,本来建立起来就是让本身就认字的人来上的,里面的人多了,自然就是长安城读书人越来越多了。
当然,这推测也不准确。
原因是就在这些年,大汉帝国开始推行隶书,这些读书人很多以前都是学小篆的,这些年专门从新学的隶书。
现如今,简体字又来了,不少人就不愿意学了。
这改的也太频繁了吧,万一过个十年又改怎么办?还不如就用小篆呢。
不过也有很多人愿意学新改的。
简单来说,当初小篆还处在符号化文字的边缘地带,属于从金文甲骨文过渡过来的最后临门一脚的位置。
而隶书,把小篆很多圆弧的写法,改成了平直的写法。
还为了书写方便,又简化了不少。
所以隶书用起来比小篆方便,并且隶书写起来已经有了书法韵味了。
以前的小篆,那是只有标准写法,才说得上有书法韵味。
而汉隶就不同了,汉隶属于是,任何人都可以赋予这个字体一些独特的味道,形成有差距的书法形式。
所以,汉隶对比小篆,会多给人赋予一种文化人的优越感,同时还使用方便,当时学的人就特别多。
而现在简体字呢?
简体字对比小篆更简化了,更简单了,简直是大大的简化了。
同时简体字对比小篆来说,不只是彻底的方块化了,同时因为结构减少,所以显得也更方了,毕竟不是密密麻麻一片,而是清爽了许多。
这两个特性,就意味着……任何人都能赋予字不同的韵味。
简单来说,以前的小篆,必须要和标准版写个八成像,人家才知道你写的是什么字。
后来的汉隶,必须要和标准版写个五成像,人家才能在既认出了这是你的写字风格,又知道你写的什么字。
现在的简体字,你就瞎几把去写吧。
这等于给写字的人留下的空间越来越大了。
就意味着,艺术的成分可以越来越高了。
很多聪明人已经意识到,简体字的流行,必然抬高‘文化人’圈子的可操作性了。
以前是大家都和标准的差不多,后来差距越来越大。
既然差距大了,那谁来评说好坏呢?那就靠规矩了。
谁的规矩?谁定规矩,谁就是这个规矩里的大爷。
所以,先学,先占坑!
除了这个影响,还有就是长安县商业繁荣带来的影响了。
很多人都意识到,学会了简体字,能赚钱!
不说远的,帮人取名,帮人写信,帮人题招牌,以前这些事情都是认识小篆的人的活儿。
现在没他们的事儿了,都变成认识简体字的人的活儿了。
谁要是不学,谁就没法干这行了。
这些事儿,认识字就能干,属于读书人的保底工作了。
现在已经不对小篆和汉隶用户保底了,只给简体字用户保底了,你爱学不学。
所以,学汉隶和小篆的旧读书人中比较懒比较不喜欢动脑子的人,也被迫要学习简体字了,否则没饭吃了。
这就导致,其实很多就读书人都在大学报名了。
所以,一正一反两方面,让霍海大概知道长安城的旧读书人变多了,但是不知道变多了多少。
毕竟只是账面有数据,又没有搞成大数据来统计计算。
刘彻左右看了看,小声告诉了霍海答案:“近四万。”
霍海愕然抬起头:“多少?”
大概三个月前,举孝廉停滞,那时候开始,就有很多本来要举孝廉的读书人来到长安探风。
他们都是贵族子弟官宦子弟,所以是第一批到的。
也正是为了给他们找点事儿做,顺便消耗一下纸张,霍海和司马相如搞出了梅雪诗战。
那时候长安城本来就认识字的人数量起码一万,算上附近陵县、现在三辅之地总共,至少有三万读书人。
占据大汉帝国十分之一。
但现在按照刘彻的说法,又来了十分之一?
长安的商业是发达了,新冒出来四万人,居然一口吃下,没有翻出什么浪花来。
这要搁在以前,那等于是满街都是陌生人。
但是现在不是。
首先长安县的履历全都拆掉了外墙,以前闾里来了个陌生人很奇怪,现在有不认识的人从闾里穿过,虽然也会有点扎眼,但并不奇怪。
人家走个近路怎么了?
还有就是长安大街新修的房子数量巨大,加上本来就有的房子互相售卖,房子流动性变大后,把这四万人藏下来,就没多少人知道了。
普通人只知道长安读书人变多了,具体多了多少,他们还以为可能有个两三千,多的认为有个三五千了不起了。
谁能想到长安城多了四万人!
刘彻:“朕一直在调派地方上的读书人来长安,一方面是把其中的人才都选拔出来,留下。”
“另一方面是让他们学会简体字,更快的把简体字传播到整个大汉。”
“当初朕在长安寻找天文地理学家,苦寻二十年无果,结果落下闳被带到长安,朕看落下闳的水准,远比长安本身懂天文那些人强得多。”
“大汉这么大,还藏了多少个落下闳?多少个庄熊罴?”
霍海点了点头。
的确,学有所成虽然难,但架不住大汉人多,学有所成的人多了去了。
但学有所成又得到认可,然后能以自己所学,作为毕生事业的人,太少了。
原因是没有一个渠道让天涯海角这些读书人的本事传到刘彻耳朵里。
不是谁都是东方朔,有本事写两车幽默的笑话大全自我介绍引起刘彻的注意的。
早在很多年前刘彻还没掌权的时候,就颁布了招贤令,寻找人才,但如落下闳这样根本不知道这种事儿的人,多了去了。
地方官员更是不敢把一个号称大地是个球的人推举到中央,推举成了,没好处,要是闯祸了,搞不好政治生涯就完蛋了。
但,这么多读书人聚集在长安,并不见得是多好的事情。
刘彻:“我看你的成语大全新一期,公布了一个词汇,叫做穷则思变。”
“这些读书人在地方上自视甚高,如今来到长安,才发现自己是土鳖穷人一个,他们肯定不太服气。”
霍海点头。
读书在这个时代是很难的事情。
首先是门槛就高,没钱的人根本读不了。
然后就是智力问题,因为雅言和小篆太难了,很多人有钱也学不会。
这些人已经学成了,平时就认为自己高人一等。
但现如今到了长安,他们住在长安县的居多。
左右邻里,推小车的苦力工,一个月少的一千多大钱,多的三千!
开面馆的,做这生意那生意的,少的一个月能赚几千大钱,多的那只有天知道他们赚了多少。
更不要说传说中拥有同关煤矿股份的将士,那钱多的没边了。
那些贵族呢?霍家呢?
这些更是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自视甚高,一方面是没钱的苦闷,能不出问题。
因为这个时代读书很难,门槛高,学习难度大,所以读书人三个字就意味着这人天然就等于见过世面加智力不错。
这样的人这么多聚集在长安,不给他们找点事儿做很容易出问题。
倒不是说怕他们造反,刘彻是在提醒霍海,别把这些人推到了对立面,推到了张欧那边去。
别让人利用了他们。
所以,刘彻实际上不是让霍海给他们找点活儿,找点事儿做。
而是找点事儿消耗他们的时间。
霍海思索了一下:“我最近准备写书。”
刘彻愣了一下抓住了霍海的手:“著书?”
这家伙才十八岁,著书立说?
霍海:“不是说给他们找点事儿做吗?不允许写的话,就算啦?”
刘彻:“你写吧写吧。”
写?霍海才不会写呢,霍海准备找俩人来记录,自己口述。
霍海看书什么的,都只草草看一下,只有一本书来来回回看过很多次,要写书,也只能写这本书。
霍海还庆幸,自己记忆力其实还行,记得所有内容。
加上这时的人没有见识过更厉害的东西,所以自己写的时候文笔差点也不碍事儿。
就是这书里面暗喻和隐藏的东西太多了,得改改,还有伏笔得埋好。
刘彻看向远方:“本来准备让你写一篇祭文的,既然你要写书,那朕就换个人吧。”
霍海擦汗:“我哪儿会写祭文,写祭文干什么?”
刘彻:“你改的历法,导致今年要过两个年,要祭祀两次,你还问我?”
“哈哈哈~”霍海尬笑:“不过这我真不会写,明年也别找我,写不了!”
说完霍海:“臣吃撑了,憋不住了,先走一步。”
……
长安城那是真正的变了摸样。
到处都开始张灯结彩。
这个年,比每一个年,过的都有滋有味。
远的不说,就三个月前过那个年,大街上哪有人家里悬挂腊肉香肠?
没有。
大街上哪一户贴春联,挂红灯笼?
没有。
而且,还不只是装饰上商品多了这么简单。
长安城的大人们富裕了,霍海得想个办法让他们把钱给花了。
光是放假怎么够,放假了出去逛街上,没有商品,谁会花钱?
匈奴矿工多吁带着老婆孩子,走在街上。
此时的多吁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男人。
以前的此时此刻,一家人窝在北方的家里,不敢出门,没有吃的,没有炭火,瑟瑟发抖,饿着肚子硬抗,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现在,大口吃肉大口吃小米饭,时不时整点面条子,围着炭火灶台吃饭,暖和的烫脚。
以前的多吁在部落里只是个小喽啰,走在部落要地,都不敢抬头看人,生怕得罪了谁。
现在的多吁,昂首挺胸,甩开了手走在大街上,嚣张的不行。
关键别人还不讨厌多吁这样走路,反而生怕他不把手甩起来。
因为他甩着手走,才容易拉住啊。
“来看看吧,看看这新鞋子,新制式的。” 多吁笑嘻嘻:“你这鞋子不错啊,可惜我已经买了新鞋了,下次下次。”
店主:“给孩子买一双啊。”
多吁:“那能没买吗,早就买了,两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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