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老子平生,最爱临风曲(1 / 2)
经历也是颇为话本。
窦固,屡试不第的贫寒书生。
他自诩胸中“藏有万卷经纶,腹有丘壑万千”,在这重家世背景的朝廷里,却难以立足。
最后活不下去,在北地落草为寇,靠才智在山寨中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了千里水寨的军师。
短短几年间!
他便将原本散乱的山贼人马,拉起一支七八千人的队伍。
凭借“散兵游勇”也是和北方骑兵,互有输赢,名动北地。
遇上陆沉之后,七战全败,诚心拜服,收入麾下。
窦固看到“文武全才”上面四个字,颇觉刺目,摇了摇头:
“文武全才,少保听后怕要贻笑大方了。”
魏慧已经跌倒在地。
不敢说话,背后已经湿透。
几人之声,他自然一字一句听清楚了。
他已经嘴唇哆嗦,想到极可怕之事。
封海平目光看向魏慧,又扫了扫眼前的圣旨。
不由大笑起来。
“高密侯!”
“朝廷真是恩重如山,看的起我封海平。”
魏慧连忙道:
“封帅,切不可做如此事,陛下对您厚望以久。”
“若是现在作罢,我魏慧决没有听过此事,孙将军之事,我也一概不知。”
“陆沉他不过一个终南山……道士啊。”
“怎么比得过,天子恩德!”
封海平笑了笑。
当年他在北地陵城,恰逢北风南下。
谁也没想到大庆守将望风而逃。
八百北风铁骑绕在封家大院。
封家满族老幼被北方游兵所杀,独活他一人。
他赤身裸体被吊在院中,血水都模糊了视线。
“当时,我封海平都已经鼓起勇气去死了啊!”
可是少保奔袭三千里地,拼了命一样来救我,他见人就杀,浑身是血。
最后北风的实在援军太多,直到刀都砍卷了,战马都死光了。
少保,便背着我走了三天三夜。
三百八十里路!
这等恩情,你要我如何去还!
你要我用什么还。
封海平已经抽出凌冽长剑。
“区区阉人,还敢说少保的不是。”
“谁给你的狗胆。”
“伱也配!”
魏慧刚准备求饶,人头滚落,一剑削首。
封海平冷漠的擦了擦剑,走出帐外。
不知何时!
帐外面已经聚集好几个军阵,整装待发,盔甲在月色下闪着寒光!
镇北军的军旗被扯下,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陆”字旗招展。
数万大军气势直冲霄汉,皆是目光炙热。
封海平满意点头。
只有如此气势磅礴的大军!
才能在北地攻战十五载,百战百胜。
才能令北风十五年来,秋毫无犯。
才能使大庆南方大乱,北地安然无恙。
才有资格,让其余四国见大庆如此三分天下,也不敢来大庆勒马!
封海平笑道: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
临风曲是江南水乡之地的曲子,多是温婉的女子,迎在江风在江边而唱。
号角吹响!
“大军南下!”
窦固,这位有儒将之称。
在陆家军中有,“少保不在,问窦固。”的美誉。
他看着调证而出的十万大军,其中大多数是编制前的陆家军。
是真正跟着少保走过尸山血海的汉子。
可托性命!
北地还有二十万大军,原地待命,以备北风。
北地二十年屈辱,在陆沉有意的打造下,过往十五年,从没有因少保离开荒废,已是全民皆兵。
以少保的声望,养军民一心。
北方还有十万民兵,随时可披甲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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