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老子平生,最爱临风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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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也是颇为话本。

窦固,屡试不第的贫寒书生。

他自诩胸中“藏有万卷经纶,腹有丘壑万千”,在这重家世背景的朝廷里,却难以立足。

最后活不下去,在北地落草为寇,靠才智在山寨中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了千里水寨的军师。

短短几年间!

他便将原本散乱的山贼人马,拉起一支七八千人的队伍。

凭借“散兵游勇”也是和北方骑兵,互有输赢,名动北地。

遇上陆沉之后,七战全败,诚心拜服,收入麾下。

窦固看到“文武全才”上面四个字,颇觉刺目,摇了摇头:

“文武全才,少保听后怕要贻笑大方了。”

魏慧已经跌倒在地。

不敢说话,背后已经湿透。

几人之声,他自然一字一句听清楚了。

他已经嘴唇哆嗦,想到极可怕之事。

封海平目光看向魏慧,又扫了扫眼前的圣旨。

不由大笑起来。

“高密侯!”

“朝廷真是恩重如山,看的起我封海平。”

魏慧连忙道:

“封帅,切不可做如此事,陛下对您厚望以久。”

“若是现在作罢,我魏慧决没有听过此事,孙将军之事,我也一概不知。”

“陆沉他不过一个终南山……道士啊。”

“怎么比得过,天子恩德!”

封海平笑了笑。

当年他在北地陵城,恰逢北风南下。

谁也没想到大庆守将望风而逃。

八百北风铁骑绕在封家大院。

封家满族老幼被北方游兵所杀,独活他一人。

他赤身裸体被吊在院中,血水都模糊了视线。

“当时,我封海平都已经鼓起勇气去死了啊!”

可是少保奔袭三千里地,拼了命一样来救我,他见人就杀,浑身是血。

最后北风的实在援军太多,直到刀都砍卷了,战马都死光了。

少保,便背着我走了三天三夜。

三百八十里路!

这等恩情,你要我如何去还!

你要我用什么还。

封海平已经抽出凌冽长剑。

“区区阉人,还敢说少保的不是。”

“谁给你的狗胆。”

“伱也配!”

魏慧刚准备求饶,人头滚落,一剑削首。

封海平冷漠的擦了擦剑,走出帐外。

不知何时!

帐外面已经聚集好几个军阵,整装待发,盔甲在月色下闪着寒光!

镇北军的军旗被扯下,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陆”字旗招展。

数万大军气势直冲霄汉,皆是目光炙热。

封海平满意点头。

只有如此气势磅礴的大军!

才能在北地攻战十五载,百战百胜。

才能令北风十五年来,秋毫无犯。

才能使大庆南方大乱,北地安然无恙。

才有资格,让其余四国见大庆如此三分天下,也不敢来大庆勒马!

封海平笑道: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

临风曲是江南水乡之地的曲子,多是温婉的女子,迎在江风在江边而唱。

号角吹响!

“大军南下!”

窦固,这位有儒将之称。

在陆家军中有,“少保不在,问窦固。”的美誉。

他看着调证而出的十万大军,其中大多数是编制前的陆家军。

是真正跟着少保走过尸山血海的汉子。

可托性命!

北地还有二十万大军,原地待命,以备北风。

北地二十年屈辱,在陆沉有意的打造下,过往十五年,从没有因少保离开荒废,已是全民皆兵。

以少保的声望,养军民一心。

北方还有十万民兵,随时可披甲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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