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不许离开!(1 / 2)
朱林最美的地方在于眼睛。
她外表是端庄的,是书卷气的端庄,是秀婉的端庄。她的眼角尖而内勾,但眼尾饱满且走势向下。既有狐狸眼的萧洒情韵,也有杏眼的温婉俏皮。眉毛是好看的柳叶眉,眉眼深邃有神,低眉浅笑间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30多岁的她,比女生还要单纯可爱,媚而不俗,给人眼前一亮、清新脱俗的惊艳。
当她一件件的脱下自己的衣服时,李云海的喉结,不由自主的随着她曼妙浮凸的好身材而滚动。
朱林双手遮在胸前,缓缓转过身来。她面如满月,额头饱满,苹果肌笑起来时圆润无暇,整张脸给人满满的胶原蛋白感,视觉上特别的显清纯显年轻。
李云海揽她入怀,借着炉火的微光,凝视她的脸蛋。她眉眼如画,三庭五眼比例标准协调,脸型骨骼发育很好,皮相骨相俱佳,发际线优越。
“看不够吗?”朱林羞涩的低下头。
“嗯!”李云海抱住她。
还没有来电。
对恩爱中的人来说,来没来电都无所谓。
反正平时恩爱时,多半也会先关灯的。
他们熟悉对方的身体,能在漆黑中准确无误的摸索到对方。
一阵狂风吹过,抖落满树的雪花。
李云海温暖的大手,滑过她的背部。
她肤如凝脂,晶莹剔透,白到发光。
“不许离开我。”李云海在她耳边霸道的说了一句。
朱林软绵绵的,一动不动,只有胸口在剧烈的起伏,抿嘴笑道:“不许离开你?那你就跟我结婚好了。”
“好啊!”李云海毫不犹豫的说道。
“骗人!”朱林抬起纤柔的手,在他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重婚是犯法的!”
这时房间里的灯忽然间亮了,就像它之前忽然间灭了一样。
刚刚通电的一刹那,电灯格外的明亮。
朱林双手捂住了眼睛,但马上意识到身子没有盖住,连忙扯过被子来。
李云海穿衣起床,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A4纸,又拿出一支笔,问道:“有水彩笔吗?蜡笔也行。”
“彩笔?有!”朱林侧起身子问道,“你要来做什么用?”
“去拿来,我有用,等下你就知道了。”
朱林乖巧的答应一声,穿上衣服,出去了一会儿,拿了一盒彩笔过来,放在书桌上,好奇的看着李云海。
李云海郑重其事的在纸上写着什么。
“你先别看,不然就没有惊喜了。你饿了,家里有没有什么吃的?随便给我弄一点。”
“给你下碗面条吧?”
“行,我喜欢吃你下的面。”
“我们北方人,最拿手的就是做面条和饺子。”
朱林款款离开,去了厨房。
十几分钟后,她端了一碗面条过来,上面盖着肉丝和一个荷包蛋。
“你刚才写的东西呢?哪里去了?”
“在这里。”李云海拿起书桌上的一个文件夹,打开来给她看。
“咦!这是什么?”
“结婚证。”
“啊?你还做假证啊?”朱林咯咯直乐,认真的看,轻声的念,“婚书。婚书啊?”
对的,李云海制作的,就是一封婚书。
他之前和林芝做过一模一样的,现在再做,也就信手捻来。
朱林看完了内容,怔忡的出神。
李云海把笔递给她:“我已经签字划押,也盖了我的章。你若是同意,就在上面签上你的名字。”
朱林握着笔,看着手里的婚书,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要是不愿意,那就算了。”李云海淡然的说道。
朱林一屁股坐在他的腿上,把婚书摊开放在桌面上,沙沙沙,写下了自己的大名。
“我愿意!”朱林泛起温柔的微笑,“结婚证也好,婚书也行,其实都是一纸契约。从此,我们也算是有婚约的人了。你以后对我好一点,不然的话,我会拿着它去找林芝算账的。”
“你想要我怎么样对你好呢?我都给你。”
“有了这一纸婚书,我很知足了。你知道的,我离过一次婚。所以说,即便是盖了钢印的结婚证,也是不保险的。还不如你手写的这个婚书。”
“对不起,朱姐,我能给你的,只有这个了。”
“云海,姐答应你,以后不离不弃。”
朱林放下笔,转过身来,抱住李云海:“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想要。”
李云海的手在她腰间一紧,热烈的拥吻。
北金的初雪来得猛烈,去的也快速。
没有新雪的加持,地面上的积雪很快便融化,变成了路边的一滩污水。
次日,阳光明媚。
李云海和朱林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
小芹她们已经做好了饭菜。
吃过饭后,李云海和朱林来到东长安街口。
冬日的暖阳,让北金人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很多人走上街头闲逛。
李云海戴上安全帽,在中建三局负责人郭德利的带领下,视察了工地。
“你们注意安全,虽然工程进度需要赶工,但安全第一。碰到冰冻天气,你们还是休息比较好。户外作业,很容易发生事故。”李云海对郭德利说道。
郭德利恭声说道:“李总,请你放心,我们有一套安全作业标准程序,保证不会发生意外。”
“那就好。辛苦你们了!”
“李总,晚上有空吗?一起吃个饭吧?”
“喔!也好!我明天就回西州了,晚上聚个餐吧!你们定地方,再联系我。”
“谢谢李总赏脸。”
视察完毕,李云海带着朱林来到王府井逛街。
“大冷天的,有什么好逛的?”朱林双手放在嘴边不停的呵气,“还不如回家烤火。”
“我要买样东西。陪我。”
“你跟我说话,都是下命令,我能拒绝吗?”
“当然可以拒绝,但拒绝之后,你还得跟着我走。”
“啊?你可真是霸道!”
“你慢慢的习惯就好了。”
“不把我当女王了是吧?”
“你永远都是我的女王,但我也永远是你的国王。”
“……”
两人走进百货大楼。
李云海径直来到首饰专柜,看着玻璃柜台里琳琅满目的金戒指,
这个年代,国内还不流行钻石戒指,女人都以金饰为美。
朱林知道他要买什么,说道:“不必要吧?”
李云海没有回答,指着一个镶嵌了红宝石的戒指,让柜员拿出来。
他拿着戒指,握住朱林的手试戴了一下。
“还不错,就这个吧!”李云海对柜员说道,“这款有没有一套的?就是项链、耳环、手镯。”
“有的,同志,这边都有,这个项链也是镶红宝石的。手镯和耳环就没有镶嵌红宝石了。”
“嗯,可以,给我拿一套,一并结账。”
“好的,我就给你开票。”柜员第一次碰到这么爽快的顾客,看中了就直接买,一买就是一套,连一句废话都没有!
朱林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问道:“你都不问我喜不喜欢?”
“喜欢就戴着,不喜欢就放家里收着。很多时候,男人给女人买东西,不必问她喜不喜欢,太多选择反而不好。”
“你一向如此吗?”
“是的。”
“对待林芝也是如此?”
“她很喜欢。我也一向自信,我的审美不会差。”
“好吧。”朱林还能说什么呢?
不过她是真的很喜欢这套首饰。
李云海说的不错,给女人太多选择,未必是好事。不管最终买的是哪一套,她心里都会想着另一套。
柜员开了票。
李云海拿着票据到收银台付了款,回来把柜台联递给对方,对柜员说道:“不必装了,直接给我女王戴上。”
柜员这才看向朱林,笑道:“我认得你,你是朱林!女王陛下!”
朱林嫣然一笑:“你认错人了。我和她长得像而已。”
柜员一边帮她戴耳环,一边说道:“真的啊?我看你比她还要漂亮,你真美!你丈夫对你也很好。”
朱林一身的珠光宝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是不是俗气了些?”
李云海道:“戴在别人身上那叫俗气,戴在你身上,那就叫贵气。古代的皇后也是戴黄金首饰,俗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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