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日常(1 / 2)
同时兰斯发现他们好像没有穿内衣的习惯。
一些有点身份的还会注意,但是普通人完全没有这个概念。
平民的服装简陋到基本上就是一个麻袋剪几个口,然后往身上一套那样。
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实际上也差不多,最多就是有个长袖。
区别在于用到的亚麻布料会细腻一点,而这样的一件衣服基本上都是缝缝补补,可能一件穿几年。
而好一点的就是用皮料制作的衣服,比如兰斯毁掉的那身,当初在城市之中费了他三银币,算是比较体面的。
但是三个银币对于城市之中有稳定工作的普通工人来说那可就是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
而这些农民呢?根本就不是他们能承受得起。
所以他们的穿着习惯简陋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为了便宜,方便修补。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世界在这个时代的衣服就这么简单。
相反那些贵族的服饰也是非常哨豪华,甚至夸张的,只不过这都远离普通人的生活。
兰斯为了创造就业岗位就开办了一些工坊,其中就有制布,制衣的。
然后以常见的服装材料为基础改造衣服,特别是内裤、抹胸这种,虽然只能用布条系住,但这些内衣的出现极大推动了哈姆雷特的精神文明建设。
什么是文明?
其实就是羞耻心。
当一个人会因为一些事情而产生羞耻,那就说明他区别于动物。
没有羞耻心的人和动物无疑,更谈不上文明。
这不是什么封建,而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延伸出来的概念,对于脆弱且没有依靠的普通人来说,这会给他们带来一种安全感。(社会稳定度+1)
较为柔软的细麻布料制成内衣,而粗糙的麻布则用来做衬衫还有长裤,还会再一些情况上用到皮料,这种简易的复合材料能够,主打就是一个轻便舒适。
兰斯将其称为【工装】。
男女都差不多,投入到工作的人会很自觉的舍弃掉累赘的长裙。
可惜就是哈姆雷特百废待兴,也没有轻工业的基础,还没有更好对羊毛进行深加工的能力。
所以大部分的羊毛只能做成半成品就都被出售到托特尼斯,再买成品回来加工。
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为哈姆雷特的一切都还在起步阶段,没有基础,也没有足够的人才。
这不是短时间能改善的,需要长时间的发育才能改变现状。
至于不是当地的植物,而丝绸就不是他们能用得起,那玩意得从国外进口,而丝绸更是代表着一个贵族的实力。
兰斯并没有强迫普通人改换,而是主要是用在军队之中试装方便管理,同时那些军装也是让军队的面貌焕然一新。
还有就是给所有加入哈姆雷特的人都赠送一套,反正这些钱还是会从他们身上掏出来。
同时领主经常穿这些在镇上走动,也不禁止,甚至鼓励他们穿这些。
带头作用下,那些镇民无论是为了“信仰”买单还是什么,反正现在哈姆雷特镇上居民的衣服也掺杂了一部分这种新式衣服,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
之所以还没有完全换装,那是因为旧衣服穿不坏之前他们不会随便丢弃。
而兰斯这样做很简单,那就是为了刺激哈姆雷特织布和制衣行业的发展,单靠军队和市政的订单是发展不起来的,真正的大头需求在普通人身上。
不能他一直掏钱,同时居民手里的钱要出去才能完成金钱的流通,这样才是健康的经济,不消费存着只会让钱币贬值。
洗完出来神清气爽,兰斯也没有要休息的意思。
现在天还没黑,这个时间,这个年龄段怎么能睡得着觉?
重新接手了镇上的事务,有些事情得自己过一遍才能放心。
倒不是他不信任格林黛儿,而是她的处理都是很保守的,不会轻易做出改变。
在现在的哈姆雷特,想要扫除那些封建腐化,就必须出重拳。
激进不绝对,那就是绝对不激进。
兰斯绝对不允许走回头路。
同时格林黛儿不会触碰军务,而制定下一个行动计划关键就是军队调动。
怎么样才能在保证防务安全的情况下挤出足够的士兵来执行,这些还得兰斯来处理。
实际上一场战争从这就开始了……
他们一伙人清晨走出兽窟,然后就是一系列的赶路。
其实从前哨站回到哈姆雷特的时候便已经是上午了。
兰斯又忙着治疗布狄卡,又是去疗养院帮忙。
等处理完手头上的一些事情,这边就已经是傍晚了。
“大人,是时候吃晚餐了。”
苏珊的话打断了兰斯的思索,不过他倒是没因为打扰而生气。
因为这本来就没什么可以生气的,到时间就吃饭不是很正常的吗?
那些动不动就炸毛的叼毛只不过是想要展示自己的权威,来抚慰那脆弱到扭曲的心理。
但兰斯不需要,微笑着点头示意。
“走吧,吃饭。”
在兽窟没什么胃口,但实际上兰斯是很能吃的,驱动身体所需要的能量也非常夸张。
同样他能享受到哈姆雷特最好的待遇。
渔民捕捞到什么好东西都往他这里送,不单是因为兰斯给钱,更重要对他们来说领主选择了自己,证明自己的是最好的,这就能够吹嘘。
那些采集到最新鲜最好的蔬菜水果也往这边送,浆果颗颗饱满,自然成熟酸甜可口。
想要吃肉,几个农场的鸡鸭牛羊猪备着,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杀,绝对的新鲜。
但问题在于这里的烹饪技法实在是有点简陋,而且香料需要进口非常昂贵,也没有食用油……
反正对于兰斯来说天天吃海鲜,不是煮就是烤,蒸这种烹饪方式还是兰斯教他们的。
可以说上辈子看着那些有钱人吃这些什么大龙虾、螃蟹各种螺这种海鲜,也想着过这种生活。
但是在这里这些没什么肉的甲壳类海鲜都是穷人才吃的,那些肉多肥美的鱼才受欢迎。
因为便宜,所以兰斯现在天天嗯造,再好吃也有点顶不住了。
兰斯张嘴咬掉一个刚剥好的大龙虾,直接一口一个,饱满如同蒜瓣一样的虾肉在嘴里爆开,鲜甜的滋味充斥着整个口腔。
作为一个领主天天吃这些穷人才吃的,真是太可怜了。
原本经常性其他几个人也来蹭饭,但他今天才回来没有惊动太多人,连布狄卡都住院了,兰斯只能勉强吃完,毕竟浪费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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