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还能再快!(1 / 2)

加入书签

终于凑齐了最后一块拼图,莉莉丝感觉神清气爽,简直不要太开心。

终于又变得信心满满了!

顾凡看着她,也不由得感慨,这地狱恶魔的心理素质是挺好啊?不管之前遭遇了什么样的挫折,但只要找到了新的方向,就立刻将之前的不愉快全都抛诸脑后,继续全力以赴地前进。

这要是个正常人类,说不定早就泄气了。

嗯,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确实值得学习。

莉莉丝将目前所有的游戏机制全都整理好,并快速记下,而后,她环顾众人,做最后的部署。

“好了,那么《谎言之血》这款游戏的机制就全部敲定了!接下来,周扬和魏成杰,你们两个人每人负责一半的设计稿,尽快完成!

“这次我们要来个大的,把我们公司目前多余的研发经费,全都给砸进去!

“对了,话说回来,顾凡,我们公司现在有多少钱了?”

对于钱这一块,莉莉丝显然没怎么关注过。对她而言,开逆天堂这家公司本来也没打算赚钱,即便赔了,她也完全可以用其他的业务弥补。

只是没想到逆天堂一直赚一直赚,根本就没必要从其他的业务去弥补,甚至新开拓的实体行业也很成功。

莉莉丝一想到逆天堂赚钱就烦,所以也很少来关注公司到底赚了多少钱。

顾凡沉默片刻:“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回头我去问问财务。”

莉莉丝面带狐疑:“你也不清楚?”

要知道,逆天堂的净收入都会按百分比分给顾凡当奖金,他应该是一赚到钱立刻划给自己才对,怎么可能不清楚呢?

顾凡轻咳两声:“我一心扑在游戏上,代码写的焦头烂额,哪有时间关注这些。

“再说了,钱不钱的,我也没时间花啊。”

莉莉丝将信将疑。

但考虑到自己隔三差五地就突击检查,顾凡确实大部分时间都在别墅里琢磨游戏的事,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所以暂时也就勉为其难地相信了一半。

“总之,砸钱!我要看到《谎言之血》以最快的速度开发完成!要用最好的皮囊,将玩家们全都骗,哦不,吸引过来!”

莉莉丝恨不得双手叉腰,表情十分骄傲。

但此时周扬适时地给她泼了一盆冷水:“但是莉总……游戏这种东西,可不是说砸钱就能变快的……

“不是说100人开发一個项目要3个月,200人就能缩短到一个半月,是不能这么算的……”

游戏确实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没错,基本上大部分开支都在人力成本上,一般而言,项目组人越多,游戏开发速度就越快。

但这种事情也是有极限的,不能无限制地往上堆。

因为不管是游戏还是电影,又或者是其他类似的产业,人越多,需要的分工就越复杂,而整个项目的管控难度也就会成倍提升。

就像一些大制作的电影,现场可能同时有几千人在工作,先不说让这几千人各司其职,光是给他们管饭,就够导演喝一壶的。

游戏也是同理。

要制作大型游戏的话,人手确实是多多益善,可人手多了,所需要统筹、管理的中层人员也会成倍提升,甚至管理中层人员的上层人员也要成倍提升。

人越多,在管理层面造成的内耗也就越严重,而人多了也会造成代码或者美术水平参差不齐、难以统一,在标准化这方面消耗的精力甚至有可能超过那些正经的工作本身。

所以,人员增加也是有上限的,目前逆天堂已经基本上达到了这个上限。

到目前为止,逆天堂大致可以分成两个制作组,分别由周扬和魏成杰负责。

在不断地挖人、招聘之后,这两个制作组的人数都已经达到了近200人的团队规模。

而整个逆天堂的人员,也已经来到400多人。

这已经是相当偏高的数字了。

因为逆天堂的游戏制作实际上是一种扁平化的构造,各部门之间的人数是相当不平衡的。

由于莉莉丝可以从地狱直接提供美术资源和音乐资源,所以逆天堂压根不需要养一支人员庞大的美术团队,而只需要调整模型细节的3D美术和动作美术就够了。

此外,逆天堂也不需要专门的运营团队,毕竟逆天堂的游戏全都是直接扔到官方游戏平台上的,压根也不存在什么后续运营的问题。

在砍掉了这些无关紧要的人员之后,逆天堂的员工还是以策划、程序、测试这三个部门为主,基本上算是好钢全都用在了刀刃上。

之前的几款游戏,几乎每一款游戏开发时,项目组都会吸纳两三成的新人进来。

这已经快到公司所能承受的极限,再多的话,恐怕整个项目组的管理就要出问题了,有可能出现新员工完全无所事事的情况,无法得到有效利用。

莉莉丝竟然还想通过砸钱来加速游戏进度,恐怕是白日做梦。

然而顾凡却微微摇头:“要说通过砸钱加快游戏的开发进度……倒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办法很简单:外包。”

周扬愣了一下,但很快摇头:“不行吧,顾总?如果外包的话,我们怎么保证游戏的质量呢?”

莉莉丝当即眼前一亮:“不用保证!”

顾凡沉默片刻:“不,还是要保证的,否则我们无法保证外包部分的代码会不会出一些神奇的bug。”

莉莉丝瞬间蔫了下来:“也对……那外包这事到底怎么说?”

顾凡解释道:“很简单,我们在外包的同时,尽可能确保开发的质量就可以了。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需要两三个项目的磨合,不过一旦成功,就可以进一步加快游戏研发的速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