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新增(1 / 2)
“这……”
“三百年?”
众人听此,也是一怔。
宴会,也算是地仙界的一大传统了,四州二域,仙佛妖魔,以及各大仙神道统,都有开办宴会的习惯,邀请四方修士前来参与,以此增强自身的影响力,同时也促进交流,带动内外发展。
其中以天庭的蟠桃盛会,佛门的盂兰盆会最为著名,并称地仙两大盛会。
两者都是三千年一开,其次为各大仙神道统的各种盛会,基本也是千年一开,极少有百年之数,或者说百年之会者,根本不能冠以“盛会”之称。
如今这丹元之会,虽还不及蟠桃盛会盂兰盆会,但也足够盛会标准,与各大仙神道统的盛会属于同一级别,甚至犹有超出。
如此盛会,三百年一开?
众人错愕,更是惊喜。
而坐于上席的紫阳真人等大乘目光相交,心中亦是阵阵感叹。
如此盛会,三百年一开,五庄观在南瞻部洲,甚至整个地仙界的威望影响,人脉地位,必定会极速增长,过个千年万年,哪怕许阳不成渡劫仙人,这丹元之会也会成为仅次于蟠桃会,盂兰节的修界盛事。
其中好处,不用多说,若是盛会无益,那早就停办了,怎会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仙界传统?
天庭佛门,还有各大仙神道统,可不会做那亏本的买卖!
凭这丹元之会,五庄观未来必会成为地仙界举足轻重的存在。
可惜,这等晋身之法,常人难以模仿,不仅要有海量投入,还得有广阔人脉,雄厚资本。
否则,画虎不成反类犬,只会徒增笑柄,有害无益。
……
不管这丹元之会背后意义如何,许阳都如此做了,众人也不好再多做挽留,只能饮下散会之酒,离席拜别而去,等三百年后再来聚首。
一场盛会,就此落幕,各方修士拜别而去,唯有紫阳真人等大乘还做停留,在观中论道几月,深入交流心得之后,才被许阳送出山门。
一切终了,许阳回到观中,开始清点收获。
此次丹元之会,投入甚大,各种仙饮茶茗,瓜果豆斋不计,单单是那三千草还丹,就耗去海量材料以及众多心血,价值不知多少灵石。
但投入大,回报也大,仅是各方修士贺礼,便有近百株五阶灵根。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零碎,以及紫阳真人等大乘送上的重礼贺物。
换算成灵石,收益基本可以做到翻倍,再加上无形之中的人脉影响,威望地位……
难怪天庭佛门,还有各大仙神道统,都喜欢开办宴会,只要资本足够雄厚,那就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啊。
当然,稳赚不赔归稳赚不赔,这宴会还是不能全当生意来做,必须要保证质量,不然只为自身逐利,不予他人好处,那样只会败坏自身名声与宴会的含金量,最后让盛会沦为笑柄,甚至人人躲避的瘟神。
这也就是为什么,天庭的蟠桃盛会与佛门的盂兰盆会三千年一开,天庭的蟠桃树为九阶灵根,三千年才能开花结果,以此宴请宾客,才能保证蟠桃盛会的含金量,佛门的那颗菩提树也是同样道理。
宴会,你可以办,但决不能坏了质量。
否则四方修士又不傻,凭什么携重礼来给你捧场?
如此,许阳这三百年一开的丹元之会,岂不是要落入下乘?
并不会。
天庭佛门三千年一开,是因为蟠桃树与菩提树这两株九阶灵根需要三千年才能花开结果,而许阳的万寿树为六阶灵根,理论上千年便能开花结果。
但许阳不在常规,凭借灵植之法与技能特性,他万寿树的结果时间能缩短到六百年,并且产量极多,一次结果就可以支持两次丹会。
所以,许阳这三百年一开的丹元之会,并非粗制滥造,而是质量有保,再加上论道之法,根本不虞无人前来参加。
除去有形的贺礼与无形的威望,这丹元之会还给许阳带来了一重巨大收益。
法门!
纯钧剑君的天工造法不提,这一次丹元之会,他收获了一门天罡神通,一门九仪剑诀,还有各种丹法,符法,器法,阵法,基本都在五阶六阶,少数甚至达到七阶,虽然不少都有残缺,但也是巨大收获。
这些法门,不仅能化为他的修行底蕴,更能增益万道学宫,加快天工造法的推演。
照此趋势发展,只要再开几次丹元之会,千年之内万道学宫绝对有望推出七阶天工造法。
不止天工造法,修者根基,战力水平,也会大幅上升,因为这些法门包含了许多修行法,护道法,斗战神通,渡劫秘术,堪称无价之宝。
以之前的天罡神通“胎化易形”为例,这是一门对人对兽,对妖对魔都有大益的神通,能够纯化血脉,提升先天资质,甚至觉醒天赋神通。
道法世界,妖类众多,更有凤鸣这样的天资骄子,若让她修炼这胎化易形神通,将自身五彩凤凰的血脉进一步纯化,那实力增长可想而知。
仅这一门神通,就能让万道学宫的整体实力提升一个台阶,若是再将余下的天罡法门搜集补全,那对万道学宫的好处简直难以想象。
以上,便是丹元之会的收获!
丹元之会结束,那接下来……
自是闭关!
许阳很有自知之明,如今他新晋大乘,虽然根基雄厚,战力绝伦,能与布袋罗汉这等老牌大乘正面交锋,甚至在动用底牌,战力全开的情况下胜过对方,但也仅此而已。
现在的他,哪怕动用白玉京,也只是有望胜过布袋罗汉。
能胜,不一定能杀,能杀一个,不一定能杀一群。
若是布袋罗汉与托塔罗汉联手,再祭出那上品仙器七宝玲珑塔与他豁命而战,那他说不定能连胜都艰难。
这样的实力,在地仙界这样的地方,能干些什么?
最多小打小闹,根本无关痛痒,不符合他“搞大事”的理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