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你不拿我不拿还怎么进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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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虽说姑姑是自己造反事业的金主之一,但拜伦内心深处的想法和一系列计划肯定不会随便说出来。

他现在只需要说服梅格妮拉,将她牢牢绑定在自己的战车上,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冲锋陷阵就可以了。

看着姑姑一双浅蓝色的眼睛,好像那位红衣大主教一样,满脸悲天悯人道:

“我要来这些人口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全人类啊!

众所周知,白银大陆和班塔安群岛、乃至是天球环流带以南的新大陆之间,人类集体潜意识大海并不联通。

这就好像是同在一片源质之海上,漂浮着许多艘各行其是的帆船一样。

我是灯塔联合会的议员,深知目前的局面看似安宁,但人类付出的代价是何等的巨大。

已探明世界越来越大,但人类的力量却始终都无法联合到一起。

我认为在海外开拓时,物质世界要开拓,精神世界也要开拓,持续扩展人类的‘心智边界’和‘心灵堤坝’。

否则,只知索取资源不知维护超凡世界的根基,人类,尤其是灯塔序列超凡者的负担只会越来越重。”

虽然是为了说服姑姑,但这也是拜伦踏上超凡道路以来,不断探求世界真相和各种隐秘后自己的真实想法。

看到梅格妮拉一下子为这个沉重的命题镇住,他继续向下说:

“只知掠夺的卡斯蒂利亚人就是典型的反面代表。

想要用屠杀、奴役、掠夺的方式,将泰诺人这个种群都完全变成耗材和燃料,满足国内高层对物质享受的追求。

却完全忽视了海外到处都是的禁区、秘境、怪诞到底由谁来防卫。

也忘记了船只吨位越大,就越稳固的道理。

而教会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剑与十字架同行’就是要在征服的基础上,用信仰完成同化。

一点点收拢土著的人心愿力,将两者之间的集体潜意识大海合并到一起,加固心灵堤坝。

要不然,单纯倚重由灯塔接引到殖民地的【白银律法】只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

信仰是一条路线,人种同化也是一条路线。

双管齐下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人类集体潜意识这条大船变成双体船,甚至是三体船,让它抵御风浪的能力越来越强。

让全体人类在源质之海上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这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做的事情。”

这一刻。

拜伦的脸上似有圣光闪耀,好像一位被圣灵附身的圣徒。

“伟大!”

“崇高!”

“深谋远虑!”

梅格妮拉、杰奎琳、薇尔莉特看到这個样子的拜伦,三双美目中异彩连连。

传说中那些被冠以圣名,最接近造物主,并有资格加入神前议会的圣人们,便全都是因为被附身在体内的圣灵指引,从而成就了伟大的功业。

特别是《造物福音书》中说,圣灵一直在人间引导凡人追求真理,理论上每一个人都可能被圣灵附身。

只要不怕被裁判所打死,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就是【圣灵】降世!

就好像是那位大名鼎鼎的“上帝幼子”一样,可以随时呼叫“老爹”上身显圣,甚至被教皇亲自颁发了一张“次子”的身份证明。

而在此刻,她们就有些怀疑拜伦是不是真的忽然得到了神启。

这思想,这高度,就算不是圣灵,至少也得是个圣人吧?

但“圣拜伦”先生下一秒就忽然破功,伸出拇指和食指在她们面前搓了搓。

“当然,在这个实现这个伟大事业的过程中,我们自己顺便也可以捞上亿点点好处。”

三人看到他原形毕露,不约而同在心中撇嘴:

“果然如此,这才是我熟悉的拜伦。

圣灵附体也不可能把你变成圣人。

来了也只会被你这大海盗拔光羽毛、摘走光圈,扭头一看,一个披着圣人马甲的造物主‘心腹’粉墨登场。”

只有深入了解拜伦大部分谋划的薇尔莉特在好笑之余,突然联想到那位计划之中请到自己地盘上传教的修女特蕾莎,不由吓了一大跳。

‘【造王者】沃里克用自己的称号僭越了王的权柄,拜伦不会打算有样学样去僭越

嘶——!不至于,不至于,拜伦即使准备报复教会,也不至于有这么大胆子。

嗯,暂时应该没那么大胆子。’

另一边,梅格妮拉重新坐下,不太符合礼仪地翘起一条大长腿,没好气道:

“你的好处倒是不小。

别人都在想着怎么刮地皮的时候,你借着大义冠冕堂皇地悄悄立国,用两国的人力物力糅合成一个远离大陆是非的绝佳后勤基地。

可我们鸢尾花又有什么好处?”

拜伦立刻收起了拇指,只留一根食指在姑姑面前摆了摆,笑意盈盈地纠正她的错误:

“姑姑,这可就是您的不对了。

您现在已经是总督了,难道忘了咱们班塔安群岛地界上的总督,本职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吗?”

听到这话,刚上任就因为“保教权”之争焦头烂额,还没有适应新身份的梅格妮拉才恍然大悟:

“你是说”

拜伦用力点头,说出了她不好意思说出口的那个单词:

“捞钱!”

不要说在座几人,连小孩子都知道,殖民地总督拥有巨大的权力,通常都是王室最亲信和最忠实的大贵族或心腹近臣。

在殖民地代表着国王本人,地位极为显赫。

主要责任是在于保护殖民地,防止土著的反抗和外国的入侵,以及维持王室开销、增加财政收入。

具体包括:“任命他所管辖区内的行政官吏和教会负责人;统率军队;贯彻王室对殖民地的各项政策;

公布法令、训令和公告;管理城市、财政和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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