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脚踏千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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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毒被蓝叶丹抵消了,李伴峰进了随身居,准备先休息一晚,第二天进山洞。

外边天寒,进了屋子,李伴峰先喝了一口酒,忽然觉得屋子里比平时暖和了许多。

难道是……

“喂呀!你个疯汉!当着我的面,和别的女人接唇,这日子却还怎么过?”

娘子醒了,李伴峰赶紧解释:“我没接唇,我就是喝口酒。”

“我亲眼看见了,你还不承认!”

酒葫芦发话了:“妹子,葫芦就一个嘴,我就喂了他一口酒,这事是你多心了。”

“妹子?谁是伱妹子?占了我男人,我还得叫你声姐姐是怎地?”

“这丫头脾气不小啊,怎地?想照量照量?”酒葫芦的脾气也上来了。

“呼呀,这一会功夫我又成丫头了,明天是不是还得叫你一声夫人!”

哐啷!哐啷!哐啷!

锣鼓家伙越打越猛,唐刀在旁唱一声道:“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呀,这事情得争个分明!”

李伴峰一脚踢飞唐刀,看眼前情势不妙,先去外室暂避。

外室里,铜莲花还在炼丹,身上的光晕一层连着一层。

这次丹药出锅很慢,不仅潘德海的血肉出锅慢,淋漓的尸体到现在也没出锅。

门外叮咣作响,五分钟后,传来了一阵笑声。

“嚯哈哈哈!”

娘子怎么还笑了?

难不成酒葫芦被她杀了?

这么贵重一件法宝,就这么没了?

李伴峰大惊失色,一推房门,满屋子的都是扑鼻的酒香。

咯~咕噜噜~

娘子打了酒嗝,唱道:“好妹子,今天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

酒葫芦回应道:“前辈,刚才是我说话没分寸,冒犯了你,凭我这身份,哪能跟你论姐妹。”

“咱们不计较这些,你也别叫我前辈,都把人给叫老了,以后咱们就论姐妹!”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事情很简单,酒葫芦没想和唱机打,周旋之间,她喷了一团酒雾,把半葫芦酒送进了唱机的水箱里,娘子喝了酒,情绪不错,两人就成了干姐妹。

呼!

娘子在水箱里喝了一大口,叹息一声道:“有酒无肴,总是差了点意思。”

李伴峰赶紧说道:“我明天就去买菜。”

娘子还是不满意:“明天买菜,那今晚岂不是要干喝?”

不干喝,你还想怎地?

这屋子里能吃的就剩我了,难不成想把我给吃了?

李伴峰正在心里吐槽,却发现锣鼓家伙又渐渐密集起来。

哒哒哒~呔!

做什么?

当真要吃我?

娘子这性情,有些事情很难说啊!

局面正当紧张,酒葫芦开口,把话题岔开了:“姐姐,你刚说买菜是什么意思?”

“抓人回来吃!”娘子回答的一点都不委婉。

酒葫芦并不惊讶:“姐姐,这却不怪咱们小老弟,前天他还真就抓回来一个人,可惜姐姐当时没醒,就交给二夫人了。”

“二夫人?你是说交给红莲那个贱人?喂呀夫君~这么说,你抓回来的是个死的?”

酒葫芦道:“确实是死了,进门之前就死了。”

呼哧!

唱机冷哼一声:“我不吃死物,那等腌臜东西有什么好吃?”

“姐姐,二夫人吃的可真是欢喜,这都两天了还没吃完。”

“两天还没吃完?”呼哧,呼哧~唱机喷吐两口蒸汽,“喂呀夫君,你抓了什么好东西给红莲那个贱人?”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李伴峰带着淳朴的笑容道,“就是血牙山上的淋漓。”

“淋漓?淋漓血牙怪中的一个?”娘子见识果真广博。

三盘河新地人迹罕至,血牙山也不是什么出名地方,淋漓也不是高层异怪,连这种角色,娘子都认识。

“娘子,那真不算什么好东西,血牙怪只有五层修为,淋漓可能还不如血牙怪。”

“喂呀~相公!”娘子的唱腔满是不甘,“你这却是糊涂了,淋漓血牙怪是新地独有的异类,这等异类不能用层级衡量,他们可是真正的好东西,这却便宜了红莲那个贱人!”

李伴峰听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用层级来衡量?”

“新地之中,异怪分为三类,第一类异怪是普罗州的生灵,误入了新地,长年受新地侵蚀,获得了道缘成了异类,这种异类道缘不多,修行也很艰难,

第二类异怪,是第一类异怪的后代,它们生在新地,但依旧是普罗州的种血,身体里的道缘比第一类多些,长相也更奇特些,那蓑蛾就是此类,

第三类异怪,是新地土生土长的异怪,他们在种血上和普罗州没有干系,是新地里滋养出的生灵,身体里道缘满满,是难得一见的食材!”

道缘满满?

道缘不就是暗物质么?

身体里暗物质多,就算上等?

李伴峰问了一句:“淋漓有多少道缘?”

娘子打了个比喻:“就好像那照过天光的人,想起来便觉得可口!”

李伴峰打了个寒噤,不再提异怪的事情:“娘子,我去四房睡下了。”

“去四房作甚?”

“你们这里酒气太重,呛得我睡不着。”

“去吧去吧,休要打搅我们姐妹喝酒!葫芦妹子,你这葫芦嘴太小,将来可要受苦。”

“受什么苦?姐姐不要吓我。”

“我可没吓你,你不知道咱家这疯汉有多狠,他上机油的时候,真真是个缺德的种,专挑你那受不了的地方下手……”

四房,在外室的尽头,距离正房最远。

李伴峰进了四房,放下铺盖,钻进被窝里,睡了一觉。

次日天明,李伴峰接着青藤爬上岩壁,进了山洞。

山洞不宽,但通风不错,李伴峰仔细闻了闻,里边没有污浊之气。

沿着洞穴走了几步,脚下的滞涩感再次传来,和李伴峰在荆棘丛里走路的感觉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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