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娶妻,有何不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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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秦枫看着面前盛装打扮的兰娘,微微尴尬,但更多的还是感动。

对方的心意,他一直都知道。

就这么不尴不尬地拖着,绝不是秦枫的行事风格,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是因为秦枫对于这场神奇的穿越之旅,还有许多难以索解之处。

一开始,秦枫穿越而来,得知这竟然是七百年前的洪武年间,还绑定了个每天积累财富的意外险。

那么最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自然是在这个初建的大明朝,苟起来,猥琐发育,甭管是做县令也好,做百姓也罢,只要在这里待个一年半载,积累的财富就足以自己回到现代,做个财富自由的富家翁了。

苟,还不容易么?

但很快秦枫发现……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现代人,尤其是穿越来的身份还是一县父母官,要低调行事,要和稀泥来求一个明哲保身,还真不容易。

最开始让秦枫破防的,就是那个濠州城的黄老爷。

苟不了一点!

了不起这县令不干了,了不起就当这次穿越只是梦境一场。

面对在公堂上洋洋得意,自以为可以逃脱律法之外的黄万财,秦枫冲冠一怒,亲手打死了这个横行乡里的恶霸。

了不起,就回老家呗!

无脑莽了一波,按说已经大大得罪了那位黄老爷背后站着的知府大人,就算不至于脑袋搬家,至少也得丢官去职。

但秦枫万万没想到,这件事唯一的后果,竟然是自己接到圣旨,调任应天府淳化县做县令,应天府作为皇城所在地,那里的官员一般认为是要比寻常地方高半格的,所以这应该算是升官。

这就怪了!

其实当堂打死黄老爷,虽然解恨,却也是违背了大明律令,再加上对面的背景,能全身而退已经不容易,何况升官呢。

再说了,老朱亲自给的圣旨?

我只是区区七品县令啊,什么档次,能配得上老朱发圣旨!

不过,既然稀里糊涂来到淳化,秦枫既来之则安之,便静下心来,决定为官一任便造福一方,好好做这个淳化县令,从研究稻谷灌溉新法开始,事无巨细,牧民教化,把小小的一个淳化县,打理得真可说是路不拾遗,百姓安居乐业。

也正是在淳化县县令任期上,秦枫认识了兰娘。

她本是邻县的富户千金,因为心慕淳化县的民风淳朴,政治清明,便举家搬迁至此,开始跟秦枫有了许多接触。

本是适龄的青年男女,接触多了,即便没有那些百姓的撺掇议论,两颗年轻的心也早就越走越近。

秦枫也一度动了心思,认为这个刚好符合了自己编造出来的“兰娘”名字的姑娘,或许就是自己穿越到这里的灵魂伴侣,自己可以在这个大明洪武年,真正安定下来,娶妻生子,以后儿孙满堂……

但后来,秦枫再次犹豫了。

因为他不想坑人啊!

毫无疑问,兰娘不论任何方面,都是一等一的好姑娘,不但符合那个年代的审美,即便横跨七百年的视角,这种极具东方传统女子美感的风格,也正是秦枫所喜爱的。

然而自己……到底能在这大明洪武年,待多久?

穿越而来,拥有领先七百年的先进视角,可以做到先知,这固然能给秦枫带来许多无与伦比的便利,让他不论是做知县还是做知府,都能先行一步,远胜同侪。

甚至就连去往远征日本的战场上,秦枫都能随手掏出一个鸳鸯阵,震惊大明第一名将徐达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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