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章 秘书府和清吏司(2 / 2)
现在吴国的人口还不算多,中央衙署的事务也不算多。
再加上吴国是纯粹的藩国,藩国官员的配置最好能与中央朝廷官员拉开距离。
所以朱简烜决定直接把清吏司拿出来,当做吴国中央朝廷下属最高级别的独立部门。
同时将部分清吏司功能调整合并,将部门总数量控制在二十个左右。
未来根据情况给部门提升品级。
文化司:负责冠服、宴会、赠谥等礼仪事务,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文化事务,对外交流和接待的外交事务。
勋封司:负责文武官员封爵、褒赠、袭封、继承等相关事务。
教育司:负责学校和科举。
选官司:负责官员选拔、升迁、除职。
考功司:负责官员的考核、监督、处分。
税务司:负责王国所有税收事务。
财政司:负责财政预算和支出。
民政司:负责户籍管理、组织移民开荒、土地房屋产权、社会保障救助等民事政务。
坤舆司:负责勘探、绘图,森林、矿产资源管理,气候检测记录。
军务司:负责军事技能、武器、武举、征兵、训练、卫戍、品级、俸禄军队相关政务。
交通司:负责车马、船舶、道路、港口、码头、驿站管理。
建设司:负责官方庙坛、宫府、城郭、仓库、营房、道路、码头、陵寝、坟茔等设施的营建事务。
都水司:负责河流、湖泊、航道、水文、水库、水坝、桥梁、船只的勘察记录管理和修缮事务。
工商司:负责制定工商业发展规划,负责工厂和商行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市场监督和管理,负责专利登记和保护等工商业事务。
刑狱司:负责起草和修订律令,承担官方的公正和鉴定事务,负责讼师和监狱的管理,但不再负责审判。
审理司:负责审判,承担事实上的王国法院体系的管理职责
卫生司:负责国家医疗、卫生事务管理,负责医生和医院相关事务。
储备司:负责金银、矿产、钢铁、粮食等战略资源的整合储备,负责筹备金本位纸钞发行事务。
警卫司:负责民间公共安全事务,交通指挥和治安管理,官方公务安保警戒、案件侦破搜查、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理等警察系统的工作。
情报司:情报收集和处理,情报相关的保卫和防御工作。
科学司:除了常规官员之外,专门设博士职务,以官方和的著名学者和工匠们充任。
博士不定员,由朝廷出资供养,专职从事科技、工程、文化方面的研究,本身品级以成果和贡献定。
吴王实验室工匠们,朱简烜的真传弟子们,都被放进了科学司当博士。
部门机构基本确定之后,朱简烜看着手上的人员履历表,将原本职务与现在吴国个部门有一定关联性的官员,安排到各个清吏司署理职务。
根据后续情况决定是否原地转正。
所有清吏司主官郎中,品级暂定正五品,是大明清吏司郎中的正常品级,与秘书府的秘书们平级。
所有郎中全部由吴王本人亲自任命,也全部只听命于吴王。
在地方上,开始整合灾民组成的临时护卫军团,逐步改编为正常的民事机构——县。
暂定每四个护卫军团的人员组成一个县。
若是一个地方驻扎的军团数量不到四个,说明当地情况比较特殊,也按照一个县的规格组建。
瀛洲和白云两片群岛都只有两个护卫,也各自组建一个县。
南澳群岛只有一个卫,也设立一个县。
随着持续输入大明的移民,这些县的人口会发展起来的。
与此同时,所有的县,全部直属于中央朝廷,县以上暂时不设任何分管机构。
一个卫的指挥使,理论上是正三品的官员,而知县只是正七品的官员。
虽然文武官员品级不能直接比,但八级的差距还是大了点。
最初正常组织的几个卫的移民,不会直接转成县。
只有本来就是文官管理,由灾民迅速组建起来的护卫军团全部改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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