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老葛:大过年的唐方镜你别太过分!(1 / 2)
西红区,王莹莹穿着黑色的长羽绒服正在街头不断的搓手,今天京州又下大雪了。
年轻姑娘,虽然化妆技术不太好,但胜在年轻,走在街头照样是靓丽的风景线。
只不过自从进了腾达,长相好像被直接忽略了,毕竟要真的论好看,人家唐主任的那个助理才是所里公认的天花板。
用律师们私下里传的小道消息来说,王青青的气质很特殊,只是现在,谁也不知道她和老唐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
脑海里想着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正在此时,身边一个声音响起:“莹莹,你咋到这么早?”
王莹莹转头一看顿时笑道:“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先过来了,那咱们上去吧?”
过来的正是她那位好友周萱,汉东大学的研究生,眼神中少了一点大学生的清澈愚蠢。
“行那就上去吧。”周萱点点头道。
她只是以为好朋友的律所确实在搞活动,至于其他的一概不知,所以这会儿很轻松,毕竟是去花钱的,而且身边还有律师朋友一起。
两人随即走进了一边的写字楼。
法律咨询公司为了显出自己的专业,办公接待场所的装修都是极其豪华的,就是让你看了都觉得这地方的人不可能骗自己。
这年头,只要你生出这种想法来的时候,那不用想,分分钟被骗。
坐电梯到了五楼,周萱随即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喂,张律师吗?我到你们公司门口了……行我们等会。”
放下手机后周萱随即便道:“莹莹,那个张律师说他很快出来接我们,让我们先等会。”
王莹莹点点头,她却是又想到了这段时间网上在不断讨论的一個问题。
就是说唐方镜究竟会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对付那二百多家公司。
这和以前的那些案子都不一样,很多的律师专家教授都在那里冥思苦想,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基本上不可能做到。
这从来都不是什么法律问题,难道唐方镜还能生造刑法不成?
比如魔都的杜教授,他为什么屡败屡赌,就因为他也很自信,他认为自己在法律上同样造诣颇深。
所以现在,他没有任何办法,那唐方镜也不可能有办法。
因为法律就在那里摆着呢。
想到这里,王莹莹忍不住想笑,唐主任这次的破局方法,主打一个砸钱。
就根本不和你玩什么法律,直接就是砸钱,这种方法谁来都能用,而且效果都差不多。
换一个有钱人,他同样可以雇佣一堆的律师做这事,只要给的钱够高,那些律师们绝对跑的比谁都快。
两人在那等着,公司内的张顺峰赶紧起身往外走,他做这行经验丰富,基本上只要客户能上门,那单子肯定妥了。
一路走出外面,很快就看到两个姑娘正在那里等着,其中穿黑色羽绒服的还挺漂亮。
虽然销售眼里都是客户,但毕竟颜值高走到哪里都会受欢迎,最起码养眼。
张顺峰马上上前道:“你好,是周萱周小姐和王莹莹小姐吧,我是张顺峰,咱们之前通过电话。”
周萱点点头道:“是我们。”
“那走吧,咱们先进公司喝杯水,天太冷了,暖暖身子再说。”张顺峰马上热情招呼道。
就这么招呼着两人进去,张顺峰各种端茶倒水献殷勤后,才开始聊正事。
“周小姐,伱的那个案子我之前已经看过了,现在就是说,你想起诉那个网友,让他公开道歉然后赔偿你的相关损失对吧?”张顺峰做出一副专业的样子问道。
周萱看了看身边的王莹莹一眼随即点点头:“是这样的,你们之前在网上是说包胜诉对吧?”
张顺峰很是豪爽地点头道:“对,我们公司包胜诉的,而且价格还低,就我之前给你的那个报价,你可以打听一下,基本上就是京州最低的。”
“不然,你那案子很麻烦,要先去和那个平台打官司,从平台那里拿到那个网友的个人信息,然后才能起诉那个网友。”
“中间很繁琐的,真的说起来这是两个案子,所以我们这个价已经是很良心了。”
王莹莹在一边不说话,她早就已经开始偷偷录音了。
价钱她自然是知道的,有多低呢,三千块,而且是全包那种,也就是说,你只要给三千,他给你全部搞完。
这样麻烦的案子,三千块,王莹莹都不敢想,这么低的价格,可以说根本没有任何赚头。
放在腾达,这样的案子最起码也得五千起步,而且还要当事人承担差旅费。
就算这样,这个价够呛会有人接,案子简单归简单,但是麻烦,费事,要跑帝都,要历经两次诉讼。
对于律师来说,时间真的就是金钱,只有那些没有案源,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律师才会去接这种白菜价的案子,好歹也能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维权那么难,这样的一个案子,你起诉索赔,能赔一千块就已经是法官很照顾你了。
除非你能证明你因为对方的辱骂而导致精神失常等等,否则基本上不可能很高。
眼见对方好像还在犹豫,张顺峰马上又道:“周小姐,还有王小姐,真的没必要犹豫,三千块而已,你们买个化妆品都多少钱呢对不对。”
“我基本上就相当于白干的,就是为了能添个业绩……”
周萱在各种劝说下,终于点点头道:“那……那就你们来做吧。”
对于她来说,选个便宜点的也行,反正好朋友说了,如果选的这家没给把案子做成,那腾达来帮她做。
张顺峰闻言大喜,年底了还能有业绩真的是意外之喜,马上道:“那两位先等着,我去拿合同。”
说完便一路进了里面的办公室,吕总开口道:“谈好了?”
“谈好了吕总,这次的用的低价,签b合同吧。”张顺峰说道。
公司里有很多种类的原始合同,a合同就是正常的委托合同,直接和公司合作的律师所在律所签的。
因为你不这么签合同,官司没法打的,代理人那边提交的材料法院要审核。
至于说律师签这种合同律所能不能同意的问题……事实上提成律师和律所之间就像是一个合作关系。
给律所交的钱就是租那个工位的。
尤其是那种手里一堆案源又不想自己开所的律师,那律所对他的约束力很低,合同随便签,到时候去盖个章就行。
至于王文燕之前签的那个合同,那就是和大风律所签的,老韩对于这种事基本不管,反正他只要能收到钱就行,这和人品无关,单纯就是生意。
结果直接撞到了老唐,老韩才急了。
而b合同就是另一种类型的合同,和公司签的法律咨询合同,没错就是之前老唐提到过的那种情况。
因为潘有云被送进去了,吕总这边觉得要小心点,所以先不弄转委托的事了,年前先做一些这种单子。
赚的钱没那么多,但胜在简单方便,就谈话的一会功夫直接赚钱,简单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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