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再见故人(1 / 2)
小舞与比比东之间存在着不可化解的仇恨。
只不过,话都不要说的太绝对。
若比比东能舍弃十万年魂环,将这枚十万年魂环中小舞母亲阿柔的灵魂还回来,小舞也不是不能原谅比比东。
只是,求人不如求己。
求人,就要做好忍痛割肉的心理准备。
只要林朝辞在这边卡着,比比东这辈子都成不了神,因此,哪怕两人实力的差距悬殊,林朝辞却依然可以通过拿捏现实来拿捏比比东。
什么是大局?
这才是大局!
纵是我明牌,你都打不过我!
而非牺牲这个委屈那个,换来的大局!
一夜无话。
一夜好梦。
杀人莫过于诛心。
收人莫过于收心。
有的心,为信仰慕名而来。
有的心,为利益慕名而来。
有的心,为感情慕名而来。
林朝辞从不在意这些事,也从未想要去收复某些心,他只是做了自己该做、也认为自己该做、不会后悔的事,便引得越来越多正确的人汇聚到他的身边,为那个正确的结果而努力。
清晨。
五点半。
晨光破晓。
天色渐亮。
用被子封印了自己二十分钟,在五点五十分整,林朝辞便从床上爬了起来,看着还在打瞌睡的小舞,想了想,还是没叫醒这只小兔子。
穿上拖鞋,走入卫生间。
洗漱一番后,也才刚刚六点。
吹了个口哨。
在此卧室的另一旁,另一座独立的卧室内,顿时,就传出了几声狗叫,不多时,这间卧室的大门就被推开了,吞日拖家带口的走在最前面,迷迷糊糊的遣星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被逐月叼着后颈跑了出来,是七只小狗中唯一一只没睡醒的。
不过,在见到林朝辞后,也多少精神了点,晃了晃脑袋,从逐月口中跳了下来,站到了地上,向林朝辞快步跑去。
“嗯?”
“还没睡醒,是不是?”
林朝辞蹲下身,抱起遣星。
遣星是七只小狗中年龄最小的。
也是最会撒娇的。
血统里疑似有那些贵族犬的血统。
不过,大部分还是土狗的。
吞日及其他五只小狗亦是如此。
都是民间的土狗,农村里常见的。
不值钱。
不然,狗肉贩子也不能施舍给他。
终身,也就这么大了。
可林朝辞却喜欢的很。
狗这玩意,养好了,通人性。
过去,常有拿狗来比喻人的话,就比如说:交人还不如交条狗,起码,无论你落魄与否,再见这条狗时,这条被你喂过的狗还会对你摇摇尾巴,可是,再见了人,见你落魄了,能雪中送炭的,却是寥寥无几,甚至根本没有。
吞日等七条小狗很有灵性。
被他买回来,一直没咬过他。
哪怕那一天,腿被打断,也没咬他。
养着养着,也就出感情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倒是没养鸡。”
“不过,还是养了你们几个的。”
掂了掂又有点胖了的遣星,林朝辞嘟嘟囔囔的唠叨着,末了,话锋一转,将遣星又放在了地上:“话说,你又胖了点,还是多运动运动减减肥吧,要不然,太胖了,对血脂血糖也不太好。”
遣星:听我说谢谢你……
他咋就不知道自己血脂血糖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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