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大明史上第一位督公(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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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煦道:“父皇,儿臣认为,有两个缘由致使秦淮河乱象的发生。”

“其一,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朝廷没有给那些花街柳巷设立规矩。因为没有禁令要求他们不得接待番人或官员,而他们唯利是图,自然有钱就是客。”

“其二,番商贡使之中的一些人,之所以要去寻花问柳,乃是因为卖空番货置办成大明的瓷器茶叶等物之后,整日无事可做。他们想了解大明的百姓,可不会说汉话,又没有人充当翻译。而脂粉业的女子唯利是图,自然就勾搭上了这些番人。”

朱棣是举一反三的聪明人。

他听完了朱高煦的分析之后,思维逐渐清晰,当即就想到了两个治理秦淮乱象的法子。

“所以,你的办法是,制定管理脂粉业的相关律令,以及给番商贡使找事情做?”

听到朱棣发问,朱高煦立即接话道:“父皇圣明!”

“你打算用哪些具体的手段,治理这乱象?”

朱棣接着问道。

朱高煦拱手行礼道:“儿臣想请父皇下旨,命郑和提督五城兵马司。”

不等朱棣发问,他就做了一番解释。

“父皇,自古以来,拐卖人口、逼良为娼者比比皆是,儿臣想趁着整治妓院花楼之际,对京城内的所有脂粉业进行一次大检查,肃清脂粉业,还京城百姓一个清明的秦淮河!”

“好!”朱棣颔首抚须道。

朱高煦道:“再者,也正好趁此机会,把五城兵马司的职权确定下来。”

“五城兵马司的职权?”

朱棣念叨了一句,接着便开始回想记忆中关于五城兵马司的来历与职能。

洪武初年,朱元璋在京城设置兵马司,负责城内的治安。

后来随着京城下辖区域与人口增多,一个兵马司逐渐管理不过来,便相继在东西南北设置新的兵马司。

洪武二十三年,定设五城兵马指挥司,惟中城止称中兵马指挥司,俱增设吏目,凡京城内外,各画境而分领之,境内有游民、奸民则逮治,若车驾亲郊,则率夫里供事。

从这一年开始,朱元璋把京城分为五个片区,分别由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等事。

此五城兵马司,相当于后世首都市辖区的公安及城管综合局。

按照朱元璋定下的规矩,兵马司的长官为兵马司指挥,正六品,五司各一人。

副长官为兵马司副指挥,正七品,五司各二人,视情况而定会增减。

有些嫔妃的父亲兄弟,朱元璋会安排他们担任兵马司正副长官,但只挂职不干事。

再之下有司吏与典吏,兵马司负责京师的治安情况,很多事件就需要司吏与典吏处理。

司吏典吏之下就是小卒,不过这些小卒全由军中的精锐弓箭手充任。

这里特别强调一点,能在古代当弓箭手的人,一般是膀大腰圆的壮汉,能开大弓,也能拿刀剑肉搏,战斗力极为惊人。

兵马司初设时,街区凡有水火盗贼及人家细故之或须闻之官者,皆可一呼即应,救火、巡夜,清廉为政,不取分文。

但是到后来日久弊生,始而捕盗,继而讳盗,终且取资于盗,同盗合污,不得人心。

朱棣继位后不久,升云南布政司使张紞就任吏部尚书。

张紞鉴于五城兵马司的吏治败坏,上书朱棣建言曰:“五城兵马司官,职检验死伤,理刑名盗贼,权如知县。不职者,当置御史纠劾之。”

于是,朱棣给五城兵马司派了一个巡城御史。

只不过,巡城御史不置公署,巡视所至,遇有喧闹,当时遣断,或暂借各卫所公署发落。

历史上,大明京城设巡视御史始于正统时期,由于历史被改变,巡城御史一职也被提前设置了出来。

朱高煦提拔的心腹干将顾佐,就是在担任巡城御史期间以铁面无私而出名,后来才被朱棣委以重任,成为皇命钦差,前往山东地界调查贪腐之事。

朱棣收回思绪,问道:“高煦,你想如何划定五城兵马司的职权?”

朱高煦答道:“父皇,虽然五城兵马司要负责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等各种繁杂之事,但究其职责,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类,即治安捕盗、维护市场秩序、赈恤灾贫、杂役。”

“首先,每日定时定点巡街,治安捕盗乃是兵马司的重要职能,凡捉拿盗贼、强盗、逃军、逃匠、逃役人等,阻止街市斗殴及奸淫赌博、撒泼抢夺人财物,皆在此职责范围之内。”

“此外,兵马司负责巡夜。每次夜巡前,各兵马司需派两名官员至尚宝司领取铜牌两面,二人一组在各自的区域内巡夜。”

目前的大明有夜禁,规定;“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五更三点钟声未动,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

“其次,五城兵马司也负责市场秩序维护、沟渠街道清理、人口统计等事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市场秩序的管理。”

朱棣知道,坊市中最重要的地方是度量衡的确定,而官府会在坊市显要处展示标准的市斛斗与秤尺。

坊市的商铺就按这个标准制定工具,进行交易。

对于缺斤短两的商家,朝廷最低处罚是将斛、斗、秤、尺没收或当场销毁,最高处罚则是杖六十。

五城兵马司要负责查验这些商铺是否按标准在交易,也负责各类商税的征收,如塌房钞、市肆门摊税、门税等项目,以及负责严查京城内外伪造银钱交易之人。

当然,还要管理街坊上违规占道、乱扔垃圾等事务。

唐宋时小贩违规占道经营都是有法可依的:“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

朱元璋治国以狠著称,对街道管理也不含糊。

据《明会典》记载,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

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鞭笞四十。

另外,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

这样的管理手段不可谓不严。

“最后,五城兵马司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即防火、救火、赈恤灾贫。”

朱棣当然明白,京城官民集聚,房屋鳞次栉比,各类仓库等相对集中,因而较易发生火灾,防范起来也相对困难。

因此,朝廷对火灾的处罚也相当严重,规定“放火故烧官民房屋及公廨仓库系官积聚之物者”、“放火延烧官民房屋及积聚之物,因而盗取财物者”,皆秋后处斩。

“因为每遇灾年饥荒,便会有大量流民涌入京师乞食。这时,五城兵马司要负责统计受灾需救助的人数,再负责部分救济物资的支领,最后还得负责无主或贫困百姓尸体的掩埋。”

朱高煦没有再说五城兵马司负责的杂役之事。

因为朱棣知道,所谓的杂役就是为朝廷做杂活,比如“命五城兵马司月领火夫三百入光禄寺扫除三日,月限一城,以次轮流,著为令。”

除了替光禄寺打扫卫生之外,皇帝后妃皇子出外,五城兵马司还得准备人负责清理道路等杂事。

“父皇,眼下五城兵马司在从属上隶属于兵部,但其直接上级乃是父皇。”

朱高煦躬身道:“父皇日理万机,哪里有时间管这些事?因此儿臣奏请父皇,让郑和提督五城兵马司,配合儿臣完成对京城脂粉业的整治。”

这里的“提督”是一个动词,不是一个名词,比如朱棣任命郑和为“提督五城兵马司办事太监”,那么郑和就是五城兵马司的上级。

就像历史上,大明皇帝任令某太监“提督东厂”,此人就是东厂的厂公。

朱棣沉吟片刻,朗声道:“郑和听旨。”

“微臣在。”郑和跪地接旨道。

朱棣道:“朕现在命你为提督五城兵马司办事太监。”

“臣郑和叩谢吾皇圣恩!”

郑和叩首道。

就这样,大明史上第一位督公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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