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五章 “开明”君主沃斯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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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斯王调查到楚清用“飞火面儿”进行爆破采矿,他派人去试验数次,却达不到效果,便疑心楚清的“飞火面儿”也是她的发明。

这样的人,为何不拢到自己身边来?

近些年各部落均与大宣在互市上交易甚多,且有日益壮大之势,王城对他们的控制也日渐薄弱,这不是好现象。

但把他们最大的交易对象弄到自己身边,也算是对他们的一种牵制;而且楚清这个人能力不容小觑,若能为己所用,或许会使王权更为稳固。

即使不成,沃斯王多方出击制造舆情之下,必然造成楚清谋反的既成事实,楚清也将不得不嫁过来,这不比四王子那种小打小闹要高明得多?

还有,四王子比沃斯王更为注重床笫之欢,或者说,更为注重子嗣,以至于夜御数女,可却也所获甚少,这也迫使沃斯王急于打破血统限制。

四王子都快把自己榨成人渣了,整天惨白着一张脸顶着两个黑眼圈,生的儿子也没几个,且还不知道会不会和自己一样,到底该叫儿子还是兄弟抑或是小叔叔都未可知。

与其等着他们弄个辈分不清不楚的孩子,不如自己再生个继承人出来。

大宣女子生活比草原优渥,生育能力不低,遗传之症也少,就算沃斯王族“种子”稀有,但只要勤于开垦,不怕无所出。

再说,大宣女子向来保守,讲求“三从四德”,视夫为天,且忠贞不二,即便死了丈夫也不会改嫁,与沃斯女子完全不同。

那个楚清不就是个寡妇吗?

她们即便是为求得子嗣,也不过烧香拜佛而已,而不会想着去“借种”,沃斯王认为,这种品格反而要高于保持样貌的血统。

还有,纵观其他部落子民,凡是通婚的,不都人丁兴旺,而且健康强壮嘛。

既然打着娶个大宣女子的主意,那不如干脆就娶楚清,如果生出孩子,相貌自不必提,必然随父,而有个聪敏的母亲,就算继承不了智慧,也能得到其母的教导。

可是,沃斯王族不允许与异族通婚,打破祖制并非易事,必须有拿得出手的理由,因此便有了“通婚”之策。

沃斯王也做了最坏的打算——大宣就算杀了楚清也不放人——那就发动战争!

正好开春是粮食最紧缺、最难熬的时候,如果楚清因谋反罪被处死,那正好开战,打着为“心上人”报仇的名义,能抢粮食就抢粮食,能抢一国那就更合心意!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穷国为什么喜欢战争?因为不惧损失,因为原就是无本买卖。

从改良人种的角度讲,沃斯王真的算是开明君主了,可从楚清的角度讲,恨不得能手刃了他。

沃斯王此计,与当年的武继昌看起来如出一辙,却又更为恶毒。

当年的楚清所拥有的家产不多,武继昌更看重的是盐铁的特许经营权,且不涉及谋反之说。

胡恒秋私下曾与他妻子谈论过楚清,如果当初楚清真的同意武继昌的求娶,这二人联手,恐怕武继昌很容易做大,顶掉他这个指挥使也只是早晚的事。

楚清的创新和敛财能力都在武继昌之上,而武继昌又掌着执法权,这二人若组成“夫妻档”,那大宣可真就要在短短几年内平添一个谁也打不动的豪强,世家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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