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二章 不敢苟同(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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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沃斯人跑大宣享受元宵节,而大宣朝臣却早早结束假期,直接进入紧张的朝议模式。

通不通婚的话题竟然一带而过,全都针对“嫁楚清”的问题打起转来。

作为楚清的好友和忘年交,洪国公的立场明确:“通婚可以,嫁楚清,没门!

皇上,楚清那是您一手提拔起来的,您也曾说过楚清为女子的表率,那么能耐的一个人,您舍得把她送给沃斯那蛮子国?”

武将们与楚清不是很熟,但洪亮战绩显赫,且极有威信,自然以洪亮马首是瞻。

户部尚书刘聚之前没有在使团面前表态,但楚清毕竟还兼着户部下属的“司棉员外郎”一职,故而态度很是维护:

“皇上,楚清于大宣所做贡献不提,单说皇上知人善用,不介意其女子身份,破例提拔,实乃您治政之仁德;

也为百姓树立典范,打造良好舆情;

因此,楚清不仅是一个女子、一名官员,还是体现我大宣朝廷包容性的一个象征;

将其嫁去别国,老臣认为是个损失。”

刘聚没有刻意提高楚清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力,只从皇帝仁政角度出发,以歌颂皇帝英明的名义,去讲述不该把楚清推出去。

皇帝的眉头轻蹙了一下,极其轻微、短暂,几乎看不出来。

头天沃斯四王子关于“才华”、“施展”、“舞台”等话语还言犹在耳,皇帝的情绪还没有从被讽刺的愤怒中抽离出来,今天刘聚却重提“知人善用”,皇帝不禁想:岂不是强调朕有眼无珠?

皇帝短暂地蹙了那一下眉毛,别人都没看到,郑春秋却瞧个正着。

他个子高,就算做低头思考状,他抬抬眼皮也能从众人脑壳上方偷瞄皇帝脸色。

皇帝明显是不喜刘聚这番话嘛!

郑春秋心中窃喜,昨天他没捞到表态的机会,今天可不能放过:“皇上,臣不敢苟同刘尚书所言!

楚清是曾为朝廷做过贡献,可那也是她身为大宣子民的本分,更遑论她也因此得到朝廷重用;

食君之禄,必当分君之忧,她所做的一切与各位朝臣无有不同;

臣承认,此人的确优秀,可是她对于个人利益过分追求,也让她产生普通人无法企及的狂妄和骄傲,此人在朝堂之上数次撒野就是明证!

朝堂,是议政之处,是庄严、肃穆的地方,岂容一个妇人撒野!

不过,民间有句俗话:各花入各眼,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尽管臣不认同此人人品,却也不认为这种人不会有人欣赏;

既然沃斯蛮子看上她了,且还愿意用玉矿为聘,倒也不失为此人的可用之处;

所以臣认为,物尽其用,区区一个孀寡之人,就能换得两国皆大欢喜,有何不可呢?”

郑春秋不讲“人尽其才”,而说“物尽其用”,摆明不认同楚清是人才的说法,最多算个不起好作用的物件。

并强调楚清两次在朝堂上“撒野”,而根本不提及楚清因何会撒野、朝堂上他们这些人又是如何对楚清撒野的。

这波节奏带的相当好,因为朝臣们全都想起当时的场面了,那真可谓是记忆犹新啊。

尤其对于被楚清回怼、讥讽过的人,此时已经有人头上青筋暴跳,仿佛重临其境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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