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稚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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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花大盗嘛,难免有翻车的时候,为了所追杀。

无奈,上了徽山,做了末等客卿,油水不足。

初时,只是想着,借这柄大伞避雨而已。

如今,撑伞的几位,皆已身死。

徽山大雪坪,大雪白茫茫一片,死得一干二净,名副其实。

据说,那位不可一世的老祖宗轩辕大磐,也被天劫轰成渣,飞灰湮灭。

天象境大高手,身怀大神通,说没就没了。

如今,换成那妇人执掌徽山,她那双小手,能撑多大的伞?

仪门一战,龙宇轩见那位世子殿下,手段着实了得,便铁了心,要跟着去北凉逍遥。

故而,拼着被杀头的天大风险,驾驭竹筏,追赶而来。

传言,北凉境内,有个人间仙境,名为胭脂郡。

与胭脂评,有着莫大关系。

那里的婆娘,个个白嫩,能掐出水来。

殊不知,莫名其妙蹦出一个兔崽子,开口闭口,便一直喊他爹。

突然就当爹了,龙宇轩能不上火?

轩辕青锋看了看身旁的世子殿下,微微躬身,轻声道:

“每一名客卿,徽山都存有秘档,轩辕青锋一字不差记在脑中,不曾记载此人有子女。”

徐千秋心中不以为然,这稚童身份,他自然知晓。

那句“不要脸呗”,可谓千古名言。对

徐千秋轻笑,对竹筏上的龙宇轩说道:

“想要证明不是你儿子,简单,踹下江去,你便可以上船。”

闻言,龙宇轩愕然。

说罢,徐千秋不再言语,静等下文。

此刻虽不宜揭穿那稚童身份,留着他,尚有些用处。

但戏弄一二,倒也无妨。

龙宇轩沉默了一下,笑道:

“世子殿下,就此别过!”

遂放缓撑筏速度,与大船拉开一段距离。

少顷,二公子徐凤年蓦地瞪大眼睛,瞅见那采花大盗,竟对大船竖起一根中指。

然后,掉转筏头,命命往徽山逃窜而去。

轩辕青锋微微侧头,嘴角翘起。

她本对这龙宇轩相当不顺眼,瞧之不上,但此人今日所为,反倒不失真性情,让她有了几分刮目相看。

当今天下,皆知这位北凉世子是个疯子,敢对其竖起中指,有意思!

采花贼龙宇轩,声名极差,武功也不出众,轩辕青锋心中自有思量,此人对徽山而言,连鸡肋都称不上。

她自己也女子,天生对采花贼所做的行当,深恶痛绝。

如今,倒觉得此人与众不同。

看着那竹筏远去,徐千秋忽地想起一人来:田伯光!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笑道:

“有胆识,该赏!”

看着翻滚江面,徐凤年想起了另外一个江湖。

那个江湖,没有两袖青蛇,剑开天门的剑神,没有曹青衣王明寅,没有天象境徽山老祖,更没有儒圣那等陆地神仙。

甚至,便是连龙宇轩这般十分蝼蚁的下三滥客卿,也没有。

有的,只是老仆跛马,草寇小贼,木剑游侠,外加一个草包乞丐。

每日能求个温饱,不亏待肚子,便算万事大吉。

这也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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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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