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百年汪义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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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汪春只身一人拿着菜刀,跑到了桥头饭店,目的很明确,就是想让李鹏叫出那本秘典,不然就交出来,不然就再来比试一场。

但此时的李鹏已经不是一个月拿着几千块的打工人了,已经是当下最红火的饭店。不过是钱罢了,他以为李鹏会给自己的,毕竟是磕过头的义兄。

确实,钱对于汪春这样生来就衣食无忧的人来说,他更看重名誉,所以在被李鹏打败之后才会气到发了疯。

但是李鹏一家是正儿八经的苦日子,从出生开始就要学会节俭,挣钱。

钱对于李鹏来说,不仅是物质上的拥有2,更是刻在骨子里的灵魂追求。

所以李鹏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汪春,在旁观者的角度来说,李鹏在实际上确实没有错误什么,虽然这是汪家的书,但是是汪义亲口承诺的,归胜利者所有。

但是作为受害人的汪春此刻还想着什么角度冠,他心里和嘴上对李鹏骂的体无完肤,从和李鹏老婆生孩子,骂到和老祖宗睡觉。

最后,是一旁的徐天养见汪春如此疯狂的样子,不得不好言相劝,但众所周知,骂在兴头上和喝在兴头上的这两种人劝不得,所以后果就是徐天养像是风箱,把汪春这把火烧了更汪了。

然后李鹏的老婆也出来了,手里拿着那本《通玄经》,叫嚣着汪春,只要剁一只手,就把这书本给他。

虽然李鹏老婆是气头上一说,但当时近乎疯狂的汪春当成了真的,连眼睛都不眨,剁下了自己的右手。

然后可想而知,这本书是李鹏名声汇聚的来源,就算汪春自己砍死自己,也不会给他。

所以汪春发觉受骗,不顾手上的剧痛,跟李鹏老婆厮打了起来。由于手里还拿着菜刀,竟一不小心碰在了李鹏老婆的颈动脉上,当场就把人送走了。

隔壁就是桥头派出所,一分钟出警,收集现场证据,控制住发疯的汪春。

而在家里整日已经是郁郁寡欢的汪义,听到儿子杀人的消息,哪里还经受的住,也是一命呜呼,驾鹤西去。

后来钱老做主,让汪春把酒楼低价卖了出去,把这些钱都给了李鹏,李鹏竟是没有控告汪春,而且还出人意料的原谅了汪春。这让李鹏的名声,从本来的有些不好,变得极为胸襟广阔了。

可能李鹏是觉得凭借汪春家的东西起了家,也可能是因为老婆被汪春杀害导致现在既有钱,又可以再娶个漂亮的老婆这种坏毛病,没有继续追汪春的责任。

但是那本《通玄经》在警察局一直当证物,汪春什么时候出狱,李鹏才能拿到手里,但可以去派出所一周看一次。

自此,百年汪义楼被人低价买了夷为平地,在林景县里除去了痕迹,爷爷去世,爸爸入狱,十二岁的汪师东奔西走,半年后在那个院子里安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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