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 第104场——西门庆风流冤孽糊涂案(2 / 2)
“我不信,我从一个理刑副千户干成一个理刑正千户,可不是任人小瞧得了的!“
“你以为你真是靠自己为民为国的办案本事升上去的?你那是靠银子敲门,靠认人干爹,拜来的官职,说出来我这个第九世转世都替你臊得慌!“
“说话有点无情啊!在外面我的确是吃完原告、吃被告,确有贪污之事。但是,我西门庆也办过几起‘公正案’。如在处理“阮三贪淫,猝死在陈小姐身上‘这一案子时,夏提刑是我的顶头上司,他明知陈家有钱会给他双手奉上,就要把罪责推在那女子身上。他这么做,无非是想从陈小姐家里得些钱财。可是我西门庆依据事实,分析的合情合理,夏提刑无理辩驳。遂按照我的量度,将当皮条的薛姑子褪衣打二十板,责令还俗;其母张氏,不合引女入寺烧香,有坏风俗,同女每人一挟,二十敲,取了个供招,都释放了。你看我西门庆也能根据情节轻重,用刑也能做到有轻有重,可谓公正,就连我家李瓶儿听了,也认为西门庆这么做,也算是为自己积了阴鸷。”
“老九,你说我在家当不了家、判不了案,我却不服。"
“好,我给你说道说道你判的这桩风流案,让你心服口服!”
“好,我洗耳恭听!”
“你当初梳笼李桂姐,在院中留恋半个月有余。潘金莲耐不住寂寞,和小厮琴童勾搭成奸。不想东窗事发,被李娇儿、孙雪娥告发,你西门庆审案。这个案件你就断得好是糊涂!”
“老九,咱能不能换个案子?提起这事我脸上无光、心头有气,不愿意承认、也不想证实这事是真的,因此有点稀里糊涂就审了,肯定是一笔糊涂账!”
“老九,我一听是这么个事,我是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为什么会这么气急败坏?这是一个男人的奇耻大辱!自己的老婆和自己的小厮勾搭成奸,乱了纲常,挑战了他的权威,历来都是我怎么霸占别人的妻女,哪有别人打我女人的主意?”
“我替你说吧!所以,你西门庆审案,不是“证实”此案,而是“证伪”此案,希望李娇儿、孙雪娥告发此事是假,不是真实的存在,只是几个女人争风吃醋而已。所以,当听说关于锦香囊葫芦儿这个证据来龙去脉,琴童和潘金莲说法不谋而合时,就在心里承认潘金莲是被冤枉的。殊不知,自己没有充分利用证据,做了一个冤大头。在这个风流案件中,证据有:人证、当事人供述和辩解、有物证。”
“人证有,秋菊的亲眼所见,小玉的耳闻,李娇儿、孙雪娥的告发,当然还有潘金莲指认春梅、孟玉楼能证明她的清白。这里西门庆没有从控辩双方相互矛盾证人证言中,把握着真实东西,以便证实或证伪。更加糊涂的,在案件没有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时,你就把小厮琴童赶出去了,失去将来对证的机会。”
“物证方面,关键就有两类证物,一类是金裹头银簪子,一类是锦香囊葫芦儿。簪子一物,在西门庆追查的当口,金莲和琴童在春梅的帮助下,已经物归原主了,让西门庆扑了个空,失却了一个最有力证据。这个证据的流逝是因为你西门庆,听说此次风流孽债,首先表现的是气急败坏,一片连声叫琴童,泄了密,有人就报与潘金莲,使得潘金莲和琴童有的时间串通一气,订立攻守同盟,有的时间销毁证据。关于香囊葫芦,尽管没有及时销毁,但在金莲和琴童串通一气情况下,心有灵犀,轻轻地就把你西门庆骗过去了。”
“在办案程序上,你西门庆犯了许多错误。首先是气急败坏地把事情嚷嚷出去了;其次是没有同时对金莲和琴童采取隔离;三是没有证据保全;四是证据的使用也不全面,没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加以综合和印证,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还原事实真相。”
“老九,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金莲的能言善辩,金莲的鬼魅妖冶。她脱得精光,不脱可能还不糊涂,一脱,粉面桃花,香腮凝肤,再加上眼噙粉泪,娇啼嫩语,可怜兮兮地跪着赌咒发誓,一连串的话说得我软了心肠!马鞭也扔了,又抱着她哄了起来!”
“你这下好好跟着我,看我怎么审案、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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