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司法骑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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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哥,真的不用额外的照顾我。这平常的伙食我吃的下去。”那个梳着马尾的女子说到,她说的不是洛下音,而是普通话。而且吐字清晰,字正腔圆。

“给你就吃,哪来许多废话。”那个唇上有一抹胡子的青年有些没好气的说道。

那个女子自然也不是什么简单的,她立刻在那里争辩道:“都是一起的,光给我整特殊的,这不是麻烦吗!”

“若要不麻烦,你便不该来。”那个青年立刻反唇相讥。

“唉~方永你给我说清楚!我怎么不该来了!我是法务课没过还是新兵训练我没练完啊!我怎么就是麻烦了!”

“哼,大姑娘家,于家中绣个花便好,跑到西域来作甚,不是麻烦是什么。”

“姓方的!你看不起我们女的怎么着啊……”

“好啦!”眼看两个人又吵起来,那位虬髯大汉低喝了一声,打断了两人的争吵。

“见深!法庭条例!”

被叫做方永的那个青年脸上一黑,只能坐直身体开始背诵一段纪律。

“团结友爱,互相扶持,尊重队友……”

他在这儿背诵,那大汉冲另外两人一抱拳:“二位,见笑了。”

另外两人也纷纷还礼:“校尉说哪里话,咱们既然都在一起执务,便是一家人。”

几个人正说话间,馕和肉便端了上来,众人也不客套,立刻开吃。

这个五人的小队是一个在安西疏勒地区活动的巡回法庭。这玩意儿是从原来河北的巡检骑兵上进化来的。目的就是给偏远的地区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或者说,这应该是一种加强基层掌握和管控的手段。

巡回法庭和各地县城属于提刑部系统的城管和提刑司不是一回事。城管和提刑基本上是管理有序的部分,而巡回法庭则是管理无序的地方。所以和普通县尉捕头之类的不同,巡回法庭的人是着甲的。

巡回法庭一般是五个人,分别是三名司法骑士组成的法庭系统和两名巡检骑兵组成的法警系统。三名司法骑士隶属大理寺,具有司法权。而巡检骑兵则来自通政寺,具有调查权。然后交叉授权后,巡检骑兵们就拥有了执法权,而司法骑士们也有了调查权。

而且在开庭审判的时候,两名巡检骑兵还需要扮演人民陪审团的角色——对法庭系统的审判进行评价,是不是符合老百姓的普遍道德标准。

在组成一次巡回法庭的时候,司法骑士随机和两名巡检骑兵搭档,从而避免双方沆瀣一气的情况。

怎么说呢,县里在洛阳的顾问委给大唐出的这个机构里好多东西有些超前了。大理寺的第一任头子戴胄就觉得这简直是脱裤子放屁。但是他的副手,大理寺少卿孙伏伽却觉得这是一种未雨绸缪,应该坚持,反正也没什么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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