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新桥工业博览会(6)(1 / 2)
李春的事儿确实是一个偶然,而且还引出了新桥县的“耕者有其田”政策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矛盾地方。
有个特殊的人群,他们虽然分到了地,但是却因为不善耕作,而日子过的紧巴巴的。
而这批人,就是李春他们这样的匠户们。或者说,世家大族内专门给家族服务的工匠们。
他们并没有土地,全靠手艺换饭吃。河北世家被扫光之后,他们虽然也分到了地,但是拿关了斧凿锯子的手,根本握不住锄头把,也牵不住耕牛,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去田间劳作,什么时候该追肥。
虽然赵郡李氏星散了,李春他们在房子县也分到了地,然而他们的日子跟原来比起来,好的有限。甚至不少的族人都说,这天天劳累,还不如原来了。
人们其实是有惰性的,干一行干习惯了之后,突然转行,必然很艰难。
如果不是房子县县令带着分包任务回来,十里八乡的找工匠,没准儿他们这帮人就坚持不下去了。
他们承包下这些活计之后,不光得到了一笔钱,房子县的县令也很高兴。他们现在的考评不光是得个升迁机会什么的,这种交办工程干的利索了,新桥那边的奖金立刻就到手上了。
能拿钱自然就高兴,看李春这帮工匠自然就越发顺眼。正巧听说新桥那看房子县的活儿完成的好,要来看一下,县令自然赶紧把自己知道的事儿全都一股脑告诉上官。
而到了当地,见到了李春跟他们这一支的族人之后,新桥方面综合了民政司主事王琮的意见,决定从李春和他们一支李氏工匠身上,进行一个试点。
新桥决定让李春他们,摸索着组建河北乃至整个中华大地上,除了新桥以外,第一个全民营的制造业有限公司。
李春坊,这个企业的注册名称就是这三个字。
在新桥商务部门的策划下,李春和他们这一支族人,将全部丁口大概2400多亩地,抵押给了新桥工商银行,得到了第一笔低息贷款。
唐代安史之乱之前,两京地区一亩地大概能卖到50贯,但是越往东越便宜,等出了洛阳地区,大概价格就要降低到30贯。安史之乱以后,大概是唐宪宗时期,一亩地价格只有20贯。
在河北,世家大族消亡,河北行台的命令是土地不得私自买卖。所以新桥工商银行给的贷款标准是以当年土地产出的平均值为依据,总计2.8万贯,分十年还清。年息为7厘,按照河北行台鼓励工商的法令,再免去0.5厘,实际年息为6.5厘。
同时,通过房子县商税科和赵郡,襄国两郡的集市的牵线搭桥,最终有五户人家组成的一个种植社,承包了这两千多亩土地。
如果说李春一族的人,还是因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走上了组建手工业公司的道路的话,那么承包这两千四百亩地的那五户人家才是真正的应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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