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有惊无险(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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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还在盘算着待会怎么好好地把这些年郁积在心中的鸟气好好地出一通。她已经琢磨了好一阵子了。是掌掴一通呢,还是乱踢一顿,或者选择针扎式or鞋抽式?要不通通来一遍?

这些都不是最紧要的。最重要的是过了今天,那个曾经令赵敏心中最忌惮最难受最不堪的叫林金的的小妮子就会从赵敏的世界里消失。——而且还是没人会知道她的去向的那种。当然,绝不会有人知道是赵敏干的。

想想就觉得痛快。好像林金真的被她虐得风烛残年残破不堪一样,赵敏有一种偷吃邻居家院子里的葡萄得手没被发现的快感。

“哼!谁叫她长了一张讨厌的脸。活该!”赵敏恨恨地想到。

从小到大,赵敏从来没有在学习上超过林金,林金从来都是老师们表扬的同学们羡慕追捧的对象,这也就罢了,反正又不是人人吃得了学习的那份刻薄到骨髓程度的苦;

从小到大,林金都是班里那个顶着“有钱人”家的孩子的光环的学生,这本身不算啥,钱多有钱多的花法,钱少有钱少的过法,谁都不影响谁。

可最气人的是赵敏在竞选心心念念的班干部职位的时候,明明她的票数比林金多,结果老师还是公开作弊选了林金——因为林金身后的那个林家源源不断地为学校教学活动的展开提供很大的便利。

凭什么?为什么?林金已经拥有那么多了,为何还要与她们这些同学抢这为数不多的机会?

从小到大也就罢了,等到高中时代,赵敏豆蔻年华情窦初开时,她和学校里的很多女生一样,不可抑制地暗恋上了那个帅帅的痞痞的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校草高飞。

可高飞眼中只有一个从来都不正眼看他的林金。

这算什么?从小到大,林金一个人占尽了所有的好处,无论是长相方面的还是学识方面的,甚至是机会上的,还有下半生的姻缘上的。

去死吧!

不,去生不如死吧!

赵敏的牙齿都快咬碎了,眼珠子也快要流出满含着熊熊怒火的鲜血来。

早在父亲出事的时候,赵敏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她自己也清楚为了今天的致命一击她一直都在付出着怎样沉痛的代价。

可是,为了把林金拉入火坑,她不惜堕入永不超生的阿鼻地狱。她觉得值得。听着混混们刚才说的话,她的心中不觉一阵阵地痛快,就像盛夏喝到冰水一般,令她心旷神怡神清气爽。

“小贱人,快点出来吧!”赵敏心中诅咒道。

******

林金从鱼泳巷的弄堂出来时,手上的水果和拉杆架都在赵敏家,她身心皆轻松愉快。

“心中有温暖的人最应该得到善待,不是吗?有必要找高中同学那几个家庭条件比较好的一起拉拔一下赵敏家吗?”

“唉,还是算了吧,我一个连大学都没有上过的人,有何面目帮人?没上大学,是我的硬伤呢。”

林金闷闷地想着。

突然,一个身影闪到了林金的面前,伸出左手,拦住了林金。

是赵敏!同样是笑着的赵敏。只不过,是皮笑肉不笑的那种。

林金一脸惊喜,赵敏这是和自己和解了吗?愿意和她做好朋友了吗?这是老天开眼拨云见日的征兆吗?要知道,赵敏对自己的针对让自个好难受呢。

“林金——好久不见,咱进去聊聊。”赵敏右手朝杂货店招了招手,从里边野兔子似地奔出两三个不尴不尬的黄毛小子。

林金在海西见过这种作派的,是那种成天介不务正业到处收保护费的小混混,或者直白一点说,是混黑道的。

林金一看势头不妙,拍开赵敏的胳膊,立马撒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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