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三生三世(完结)(1 / 2)
老实说,连宋打心眼儿里也不觉得天宫是个什么好地方,但是他嘴上不能那么说。
“素锦族长和夫人也不必急着拒绝,据我所知露黎公主尚且没有婚约吧,难道是她已经有了心上人?如果是这样,那倒是不好拆散有情人,但若是露黎公主没有心上人,那何不考虑考虑我们天族的储君夜华呢?”连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知道二位有诸多的顾虑,不过此桩婚事事关露黎公主的终身幸福,不如问问公主自己的意见?”
族长和族长夫人觉得此话有理,就派人把露黎叫了过来。
这位素锦族公主也不是什么不谙世事的娇娥,天宫那些烂事儿她也听说过。
“我听说夜华君已经有两位红颜知己了,这才没过多久吧,就已经厌倦了?”露黎开口就很不客气。
连宋尬笑,这话让他怎么接,他当三叔的还能成天到晚关注自己侄子那点儿房中事么?
“夜华的洗梧宫中确实已经住进了仙子,分别是鲛人族公主芷溪,为夜华的妾室,以及东海水君的亲妹妹缪清公主,为夜华的侧室,二人均算不上是洗梧宫的女主人。若是露黎公主愿意嫁给夜华为正妃,那么公主日后就是洗梧宫的女主人,也就是未来的天后。”这话基本上也就是在变相的告诉面前的三位,入了天宫还是不要奢求真情比较好,把权力握在手中才是正经。
素锦族族长、夫人以及露黎都听明白了。
沉吟片刻之后,露黎说道:“可以,我愿意嫁给夜华君做正妃。”
她没有婚约,没有心上人,也无心情爱,偏偏就喜欢搬弄权柄,上天宫当个储君正妃也不错。
现在是储君正妃,日后是天后,再之后如果有机会,天君之位也不是不能坐……
当事人自己愿意,素锦族族长和夫人也阻拦不住,没过几天就举办了大婚。
夜华和露黎的大婚好像打开了什么奇奇怪怪的开关,白浅和苏竹也动了心思开始筹备自己的婚事了。
往后的日子里大家就像是排好了队,白浅和苏竹的下一对儿是凤九和司命,凤九和司命的下一对儿是姬蘅和闵酥。
关于姬蘅和闵酥,杨眉有话要说。
这对cp他居然站反了!
原以为是女扮男装冷峻侍卫x优雅明媚魔族公主,结果没想到竟是霸道公主x人妻侍卫!
一直等到擎苍和令羽的婚事都过去几万年了,杨眉才松口与东华大婚。
东华几乎要喜极而泣了,天知道这么多年他总疑神疑鬼杨眉会跑路不跟他好了!
如今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呜呜!
*
在这个世界待的时间属实是太久太久了,若不是杨眉自己的来处是洪荒那个不记年的界域,他在四海八荒早就待得不耐烦了。
大概是又从头修行了一遭的缘故,杨眉对自身参悟的时间、空间法则又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所以一回到洪荒溪台山他就开始闭关。至于老对头鸿钧和罗睺,他管他们是生是死的!
山中无岁月,世上已千年。
虽然不知道洪荒如今是个什么情况,但杨眉现在只觉得神清气爽,左右不管发生了什么也不关他的事,操那个心干什么。
但是他不想找麻烦,麻烦会主动来找他,这个不速之客就是罗睺。
却说罗睺这些年遭了报应了。
昔年他谋划杨眉的混沌珠想要助自己开辟魔界,幸亏杨眉技高一筹能够逆转时间,不然还真就被这狗东西得逞了。
错失了混沌珠,罗睺自然得另寻法宝。
如今洪荒中存留的混沌至宝,除了混沌珠,也就是鸿钧手中的造化玉碟了。
本来罗睺自己没有想到,但是鸿钧主动向他提出可以将自己的造化玉碟赠与他、为他的证道添一臂之力。
“他说赠与你,你就信了?”杨眉讥讽的看着罗睺。
罗睺的面相比之杨眉上一次见他,不知道阴沉了多少倍。
“若是我与鸿钧萍水相逢,我自然是不会信他,就如同你我二人初次相见之时,不也是剑拔弩张的么。但是我与鸿钧已经相处多年了,我们还双修了,我、”
“停停停!”杨眉几欲作呕,“我对你们床上那点儿事不感兴趣。”他也是昏了头了,就因为想近距离看看罗睺现在悲惨的样子,就把他放进山了。
如今看到了,却也十分索然无味。
罗睺面目狰狞如同恶鬼:“鸿钧这厮趁我与他双修之际给我种下了心魔种、毁我道心……我就说怎么每次跟他要造化玉碟他都装模作样的说不到时候,原来早就存了置我于死地的心!”
杨眉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你这哪是只被种下了心魔种这么简单,你大抵还被降智了。不过也难怪,鸿钧那厮若是想取信于你,自然会表现得处处符合你的心意,逐渐让你欲罢不能。所以说,你现在遭点儿报应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在此之前你也在他那里享福了。”
嫖了人家还不得给点儿嫖资啊,虽然这嫖资貌似得拿命来抵……
罗睺满身的恨意几乎要井喷而出:“我与鸿钧不死不休!”
“那你就去呗,到我这儿来喊什么口号,谁还能不让你去跟他拼命了?”杨眉百无聊赖的打了一个哈欠。
“杨眉,我需要你的帮助!”罗睺说出这话其实很艰难,他也不是不知道自己跟杨眉已经因为混沌珠结了大仇了。但是他与鸿钧之间终有一场决战,鸿钧多半是会带着帮手的,而他除了杨眉再想不起其他人了。
杨眉:切!你就说你人缘差就得了呗!
兴许是因为杨眉大部分时间都在小世界游历,所以没怎么受到洪荒劫气的影响,他的神台格外的清明。
眼下局势很清晰明了了,罗睺与鸿钧之间乃是道魔之战,究竟是道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这关乎了谁将率先证得混元大罗金仙之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