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又见伊人(1 / 2)
那一刻,潘启觉得整个村子的人都在嘲笑自己,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那种脸上滚烫,无地自容的感觉,到现在他还记忆犹新。
他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只知道当天晚上,他给书院的先生写了一封信,让二弟第二天替自己转呈先生。
他又到父母跟前,恭恭敬敬的跪下磕了三个头,告诉爹娘自己已经决定去做船工,第二天早上就走。
知子莫若母,潘启娘最知道大儿子的秉性,外表看着文静,从不轻易发脾气,可是他一旦决定的事情,任谁也劝不住他。
娘没再说什么,第二天天不亮就起了床,把家里仅剩的一小盆杂和面都做成了饼子,又熬了一锅稀粥。
一家人就着咸菜吃完了早饭,娘把剩下的饼子都包了,塞进潘启的怀里……
潘启离家一走就是三年,当三年后他第一次回到家里时,月如她娘已经如愿以偿的把她嫁到了邻村一个地主家里。
二十岁那年,潘启也娶了黄淑敬为妻,日子越过越好。
本以为自己与月如两个人从此各自安好,再无相干。可是去年五月里他回家时,却听人说月如被公婆休回了娘家。
细打听之下才知道,月如嫁过去后,地主一家对她还算不错,从不让她干什么重活,她也为婆家生下了一儿一女。
怎奈她的丈夫是个好吃懒做的酒鬼,家里的事从来不管不问,整日里喝得五迷三道。终于有一天在邻村喝醉了酒,回家的路上失足掉到山下摔死了。
老地主夫妻俩白发人送黑发人,将一腔怒火都撒到了月如身上,说她是个克夫的扫帚星,把两个孩子留下,一纸休书将她休回了娘家。
潘启当时听了,确实曾经心动过,然而只是一瞬间,他就把这个念头强压了下去。
礼教要求女人“从一而终”,正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丈夫死了也必须守住夫妻名分,不得改嫁。
虽然《大清律例》没有规定寡妇不得再嫁,但却大张旗鼓的提倡女人守节。
寡妇再嫁,原夫妻所有的财产甚至女方的妆奁,须全部交与前夫之家;再嫁的女人不得受封,受封后再嫁的要褫夺封号。
而且再嫁的女人走到哪里都会受人鄙视、唾弃,像月如这种被休回娘家的女人,更是被视作犯了“七出之条”的人。
自己若是真的将她娶回家,父母这一关就很难过,还有官场同僚的非议,还不知皇上会作何想……
那时,他任商部侍郎刚刚一年,自忖着立足未稳,还没有做出什么像样的业绩,正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时候,他不敢往下想这事。
思绪从往事中回转过来,他迈步向正堂走去。
走到正堂门口的时候,他原本已经平复的心又是一阵狂跳,开门走进屋内,斜签着坐在椅子上的月如立刻站起身来。
四目相对,一时俱都无语,潘启仔细打量着月如,十几年不见,她个子长高了许多。
依稀还能看出从前的模样,只是全然没有了当年的稚气,倒添了许多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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