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1 / 2)
课程改革是一项全面的教育创新活动,需要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来支撑,教育体制改革也能够为课程改革提供强大的动力。www.Pinwenba.com《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三部分对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从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等角度提出了具体的改革要求。在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今天,更加呼唤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教育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有所为”,是指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并加大教育投入,努力建设公共教育财政体制;要“有所不为”,是指要转变政府职能,退出教育活动的微观领域,赋予学校充分的自主权。此外,还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通过对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建立起充满活力的新的教育体制,为课程改革的高效、深入推进提供重要的体制保障。
(一)改革与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和发展责任,健全和完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农村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推动落实将中小学人事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提高市县教育行政领导的任职资格要求和管理水平。
加大省级财政对农村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切实落实“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积极推进“两免一补”,完善有关管理办法。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乡镇中心学校为龙头,“中心学校—完全小学(学区)—教学点”为网络的乡镇教育管理新体制,构建联片教研、资源共享的农村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培训、教育资源配置和教师素质提高的新机制。
(二)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
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依法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保障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对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研活动、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在确保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和资源需求、促进其均衡发展、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和少年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利用义务教育免除杂费的机遇,大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试行“教育券”制度和允许有条件择校,将民间资金规范有序地引导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建设中来,以市场机制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激活学校的办学活力,不断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
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同时积极鼓励和大胆引进民间资金的投入,尝试通过“教育券”手段,引导学生就读民办学校和职业学校。在部分生源充足的市县城区,通过加强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如水、电、路、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加上优惠的政策引导,利用财政资金和民间资金共同打造若干“教育城”,逐步形成教育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在若干生源充足但优质高中资源不足的市县城区,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名校举办高中学校,使优质高中资源的布局更加合理。对各级各类薄弱公立学校在明晰产权关系、不提高服务范围内学生收费标准(同时也不减少财政投入)、妥善处理好原有教师队伍的前提下,实行大胆改制(兼并、承办、合作办学、国有民办等)或委托运营,激活办学活力,努力将薄弱学校转化为优质教育资源。
(三)努力建设公共教育财政体制
努力建设一个具有高效性、公平性和给予受教育者更多选择机会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具体内容包括:
1、稳定增加财政投入
在具有较强公共产品属性的教育服务中,政府财政发挥主导作用。教育财政投入的增量首先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保障农村人口基本受教育的权利,满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为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与此同时,针对海南省普通高中规模过小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的财政投入。
2、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筹资体制
继续完善多元化的筹资体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共同解决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比如,义务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同时制订积极的政策,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义务教育领域,允许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在优先满足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少年的义务教育、严格控制班额的前提下,招收适量的择校生,把优质教育做大,满足部分民众合理的择校需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学校更可以大胆利用民间投资和择校费来做大、做强。择校费的收取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并主要用于扩大办学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民办学校可以分为“营利学校”和“非营利学校”,对其中的“非营利学校”,财政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以推动民办学校的发展,为民众提供更多的选择;而对“营利学校”,也采取更为宽松的政策,如尽量避免对其价格因素直接进行干预,让“市场”来决定价格等。
3、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
在以公共需求为投入准绳的原则基础上,对那些目前或传统上由政府提供,但并非具有较强公共产品属性的教育服务,逐步扩大非政府资金承担份额或转由社会力量提供。改变政府在教育上承担无限责任的状况,把一部分教育责任转移给社会承担。在办学机制上实行政府和社会办学力量之间灵活、多样化的合作。
(四)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政府对学校的管理坚持“政校分开”的原则,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事,由学校负责管理。政府以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为主,对学校管理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制订和实施法规、政策,规定学校办学的准则和规范,检查督促学校依法办学,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通过规划、拨款和信息发布等手段,引导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任免(公立学校)校长、制订教师资格标准和基本工资标准,确保学校的基本办学水等。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稳中求进、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到位、全面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学校领导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海南省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学校自主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政策完善的管理体制。定期逐校核定学校编制(在试行“教育券”制度的区域,核编作为辅助措施),打破教职工终身制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全面推行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完善聘后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海南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校长和教师队伍。
1、对各级各类学校依层次、性质、类别的不同,实行不同的领导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
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或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公立学校具有副校长推荐权、中层干部任免权、内部分配和经费使用自主权等,除义务教育学校外,还具有教职工聘用权(部分试行民营机制或董事会管理体制的义务教育学校也可以试行)等。
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要健全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体大会)、学校管理咨询委员会等咨询审议、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形成相对稳定的决策模式,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避免校长主观武断和滥用职权。所有学校都按规定实行校务公开,接受政府、社会、家长和师生等多方面的监督。
在公办学校选点试行现代学校制度,开展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学校管理新机制。主要改革措施包括:
(1)实行学校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政府对公办学校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学校依法自主进行管理,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
(2)建立由教育资产代表、学校校长(可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学校理事会领导下负执行之责)、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会知名人士、教育专家和社区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或民主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决策机构,提高学校的自主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还要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让教职工充分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3)完善学校监督机制,学校及其理事会均要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2、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
加强编制管理,严格执行编制标准,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建立正常的教育事业费增长机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教育事业费总额包干。在核定编制时,应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保证这些地区教学编制的基本需求。
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从严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强化教师职业准入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坚持从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教师,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教师聘任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教师资格定期考核、考试制度。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实行部分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和到农村任教服务期限制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从事1—3年的教学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1年以上的在农村任教经历。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坚决清退代课教师。
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公立中小学校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在试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校长职级制。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等由其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由省教育厅委托专门机构考核认定,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建立后备校长人才库,担任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校长资格。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资格定期考核、考试制度。经过5年的持续努力,逐步建立一支职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切实扩大民主,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并努力提高社区和家长的参与程度。校长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聘任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
根据“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改革学校内部分配制度,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逐步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直接挂钩,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艰苦地区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此外,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人事监督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教育体制改革的“洋浦模式”及其启示
海南省洋浦开发区的教育体制改革始于1994年初,从系统设计到全面实施仅经历了两年的历程。之后,经历了不断完善、系统总结、省内外辐射和全省推广。
在系统总结方面,笔者在1995年10月各项改革实施即将告一段落时就着手开始总结,直至2004年完成《“洋浦模式”与现代学校制度》一文,才对该项改革的研究告一段落。《中小学管理》1996年第1—3期发表了《整体突破,一步到位》一文,并在“编者按”中首次提出了教育体制改革的“洋浦模式”概念。“编者按”这样写道:“海南省洋浦开发区,既是一个改革开放的特区中的特区,也是一块教育改革的试验田。在这块凝结着特区人心血和胆识的试验田中,汲取了我国十几年来教育改革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借鉴了当前国际教育发展的先进思想和模式;在这块蕴涵着多少代教育工作者理想和追求的试验田中,正在描绘着中国教育走向现代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美好蓝图。
发扬先行者的开拓精神,拓宽后来者的改革思路,正是我刊率先向全国介绍‘洋浦模式’的目的所在。从本期起,我刊将分3期连载《整体突破,一步到位》一文,使读者从洋浦教育改革的背景、目标以及改革中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各个侧面,对‘洋浦模式’有一全景式的了解。当然,‘到位’是相对的,发展是永恒的。不断地改革和创新,永远是我们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前进动力。”此后,《中小学管理》1998年第1、2期,1999年第3期和2001年第1、2期又相继发表了《发挥体制优势,加速教育发展》、《运用体制杠杆,实现超常发展》、《体制改革与超常发展》等3篇洋浦教育体制改革系列报告,且每篇均配有“编者按”。《学校教育科研》2006年第4期发表了笔者《“洋浦模式”与现代学校制度》2004年《中国教育管理二十年》收录了该文。一文。2001年9月,海南出版社出版了笔者的专著《超前的改革,超常的发展——海南洋浦教育体制改革纪实》。
在省内外辐射方面,自《整体突破,一步到位》一文发表后,5年内曾有10多个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组团前来洋浦学习考察。1998年,全国学习管理体制改革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正式确认了“洋浦模式”,并把它与另外三种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北京模式、天津模式和滨州模式)相提并论。全国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专业委员会兰宏生理事长认为:“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改革比较活跃的领域之一。在众多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模式中,一般认为有四种基本的模式,而‘洋浦模式’就是这四种基本模式之一。
我在1998年所作的《全国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专业委员会四年工作总结》中曾说,海南省洋浦开发区推行以‘三制一包四自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投资体制、优化教育资源、改革教育行政体制(精简机构,职能转换,政府主要负责宏观管理,监督检查,提供服务)为特点的改革,是一种既有内部又有外部、既有微观又有宏观的学校管理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它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主要是为调整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所进行的改革等)、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办学体制改革,以及学校内部的领导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都包含在内,整体推进,拓展了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内涵。因此,洋浦的这项改革实际上是对一个区域教育体制进行的比较全面、系统的改革。”
2002年1月,海南省教育厅在洋浦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系统总结推广了“洋浦模式”,符鸿合厅长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部署了全省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他的讲话中,关于“洋浦模式”及其启示的一段精彩描述与评价,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此辑录如下:
1、所谓“洋浦模式”包括哪些内容
1995年以后,在海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推动下,洋浦教育体制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并得到整体推进,洋浦的经验也渐渐传播开来,国内报刊和学术界先后提出了“洋浦模式”这一概念。
那么,“洋浦模式”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参与洋浦教育体制改革过程的同志认为,教育体制改革的“洋浦模式”,包括三个既相对完整又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即“财政为主,各界相助”的办学投资体制模式、“主办制+辅助系统”的教育行政体制模式、“三制一包四自主”的学校管理体制模式。其中,“三制一包四自主”学校管理体制模式是整个“洋浦模式”的核心内容,为“洋浦模式”提供动力机制。
“三制一包四自主”中,“三制”即定期评估考核制(每年对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对校长和教职工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校长负责制、教职员聘任制;“一包”即工资总额包干(以年度评估和编制核定为基础进行包干);“四自主”即在遵循有关管理规章的前提下,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聘用自主、经费使用自主、内部分配自主、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自主。
有关专家认为,“三制一包四自主”不只是单纯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而且是“一种既有内部又有外部、既有微观又有宏观的学校管理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比如,“三制一包四自主”模式中的“定期评估考核制”和“工资总额包干”就包含了政府对学校的外部宏观管理。此外,这种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的另一优势是授予学校广泛的自主权。
2、我们可以从洋浦的经验中得到哪些启示
由于种种原因,各市县要整体移植“洋浦模式”,目前还受到一定限制,但是,洋浦人的重教意识、改革和创新精神以及很多具体做法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我们可以从洋浦的经验中受到哪些启示?学到什么?
第一,洋浦党政领导重视教育,主导和支持改革,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力推进教育,社会各界支持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学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新风气,这正是中央和海南省委、省政府一贯倡导的。洋浦管理局在这方面落实得比较好,这是各市县应该做到而且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我们向洋浦学习,就要学习洋浦工委和管理局高度重视教育,主导和支持改革,像他们那样,各级领导亲自抓教育,抓改革,牢固确立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将改革作为教育发展的动力。
第二,洋浦形成的“财政为主,各界相助”的办学投资体制模式,坚持由政府承担办学和投资的基本责任,不将这一责任转嫁给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做法,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基础教育应以政府办学为主,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要求是一致的,也是《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重申的基本要求。朱镕基总理在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举办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责任。这在世界各国都是如此,我国也应当这样做。政府要保证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要把这个钱摊在老百姓身上。宁可少上几个项目,宁可把盖办公大楼的标准降低一点,也一定要千方百计保证基础教育经费。”洋浦虽然财力相对好一点,但百业待兴,要做的事很多,洋浦能够做到这一点,全省各级政府应该而且也必须做到这一点。我们向洋浦学习,就要像洋浦那样,依法建立保障机制,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三,在教育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洋浦人大胆探索,创立了独具特色的“主办制+辅助系统”的教育行政体制模式,这种开拓创新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主办制”是洋浦行政管理体制的特色,其目的在于坚持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实施“政事分开”的原则。洋浦在教育管理方面,“主办制”是比较成功的。科教主办(代表政府),以间接管理为主,着重搞好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提供服务等宏观管理。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事,由学校负责管理,授予学校充分自主权,调动了学校的积极性。
同时,又设立了辅助系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如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学校、家长代表和专家组成教育委员会,作为辅助决策和咨询协调机构,研究、审议洋浦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又如发挥教育学会、各科教学研究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协助对某些专项教育业务的管理。洋浦的教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主动转变政府职能是值得海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习和借鉴的,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和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后的今天,我们一定要像洋浦那样,遵循“政事分开”的原则,主动转变政府职能,只管那些该管、管得了、也管得好的事,而那些不该管的事,充分放权,由学校自主管理。
在新形势下,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管理工作应包括:教育发展规划的制订;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导;学校的设立与撤并,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外部环境的优化;学校编制、工资总额、教职工基本工资标准的核定;教师资格的认定和审核,教师申诉的受理;校长的选拔、任免与考核;学校评估的组织,日常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等,同时,要为学校、教师水平和待遇的提高、实力的增强多提供服务,多办实事,多排忧解难。总之,要尽力避免对学校内部事务的直接干预,为学校和师生的发展创造尽可能宽松的环境,同时也要努力提高教育管理的效能。
第四,在政府转变职能的前提下,采用类似洋浦的“三制一包四自主”学校管理体制模式,应是情理之中的事。校长负责制,中央已提倡了多年,但真正按校长负责制的本意,使校长有职、有权的地方并不多,其关键是政府职能没有转变,政府该管的没管好,该放的没放开。洋浦不仅主动转变政府职能,而且还明确规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聘用自主,经费使用自主,内部分配自主,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自主等,授予学校广泛的自主权。
洋浦实施的教职员聘用制和聘用合同制,比一般的做法也进了一步,这里,聘用的双方是学校和教职工,采用的方式是契约,对聘用期限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是用人制度的重大改革,而不只是一个名称和叫法的改变,它代表了改革的正确方向。定期评估考核制是洋浦教育管理的一种重要制度,是洋浦实行政府职能转变,由直接的行政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表征。这也是各市县在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后应学习和借鉴的管理方式。至于工资总额包干,对学校宏观上实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也代表了宏观分配的正确方向,凡是有条件的市县,也应积极探讨在新的编制核定办法实施后,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的有效形式,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五,在改革的具体方式、方法和策略上,洋浦采取“先试点—建立样板—以点带面”的推进策略,在大方向确定之后,认真做好每一件具体的事。这是一种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是改革顺利进行的法宝,值得借鉴。在工作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两种极端的例子:一种是有的改革方案未经任何试行,缺乏精心组织,就仓促推开,出现差错,不仅给事业带来损失,而且败坏了改革的声誉;另一种是有了很好的设想和方案之后,限于夸夸其谈,不努力付诸实践,“纸上谈兵”,毫无实际意义,错过时机,一无所获。这两种倾向都是我们在改革中应该尽量避免的。我们要学习洋浦人脚踏实地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教育改革工作。
第六,重视建设有助于推进改革的学校领导班子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让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是洋浦经验留给我们的另一启示。任何教育改革,学校和教职工都是改革的主体,没有他们的积极参与,再好的改革设想和方案也难以落到实处。洋浦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注意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一整套规范改革的规章制度,并不断健全和完善;注意选拔、配备得力的领导班子来推进学校内部的改革,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在改革和利益调整的过程中,努力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变阻力为动力,让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等,这些都是推进改革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借鉴和吸取。
除了学习洋浦教育改革的上述成功经验之外,我们还要注意从洋浦教育改革与发展模式中,总结出带规律性的东西。洋浦的教育改革表明:成功的改革依赖于宽松的环境;依法治教是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前提;有效的管理总是基于简单的原理和规则;体制的转换比人员的充实更重要;在大政方针确定之后,还要扎实地做好每一件事。我们在推进自身的改革时,也要注意为教育改革创造宽松适宜的外部环境;要坚持依法治教,按规律办事;要善于突出重点,抓中心环节,避免改革方案过于复杂化而难于操作;要注意寻找有效的机制,而不要把心思用在充实人员上;要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事等。
2002年10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超前的改革,超常的发展》一文,系统地报道了洋浦教育体制改革的做法,也为洋浦的这场影响深远的改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重新回顾这段教育改革历程,充分揭示“洋浦模式”在变革原有学校制度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的历史作用,无论对于“洋浦模式”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还是对于进一步深化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和探索,以及对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信都具有现实和历史两方面的意义。
案例10.1“洋浦模式”——现代学校制度的超前探索与实践
一、改革的背景
洋浦经济开发区1992年3月9日,中央正式批准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1993年4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正式成立。设立之前,其教育状况与省内发达地区存在着“世纪之差”。洋浦地处海南省儋州北部地区,开发前,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农耕条件差,优越的港口条件闲置,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居民生活在赤贫线以下,文化生活极度匮乏。在教育方面,正如海南省教育厅领导所说,与省内发达地区存在着“世纪之差”。当时教育落后主要表现在教育投资少、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两基”工作严重滞后等方面。在教育投资方面,主要靠上级财政投入,而财政投入被主要用来支付公办教师的工资和民办教师的补贴,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极少,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工资主要靠从向学生收取的少量统筹费中支付。由于办学条件差,加上管理体制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严重制约着教师积极性的发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开发区设立之初即显现出建设高度发达的开发区与极端落后的教育的巨大反差。洋浦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外商成片开发,海关实行封闭式隔离管理的“自由贸易区”,是海南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中之重”,是“特区中的特区”。开发区占地30平方公里,下辖3个区,当时有近4万人口,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最初的总体规划,拟用1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一座以技术先进的工业为主导,第三产业相应发展,万商云集,各业兴旺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
洋浦由落后、分散的乡村向现代化城市的加速转型,使政府、开发商及广大百姓都深深感受到建设高度发达的开发区与非常落后的教育的巨大反差,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切身体会到,要建设现代化的开发区,实现快速的社会转型,必须首先开启民智,开发人力资源,优先、超前、超常发展教育,并改革层次多、投资少、激励机制弱的教育体制。
二、改革的依据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当时对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有着最完整表述的一份文件。该文件明确提出:“教育体制改革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加快步伐,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教育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全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促进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纲要》的这一要求,正是洋浦教育体制改革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此外,《纲要》提出的“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是洋浦确立办学投资体制的基本依据;提出的“政府要转变职能”,实行“政事分开”,“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等,是洋浦试行新型教育行政体制的基本依据;提出的“充分发挥拨款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对于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学校,拨款标准和拨款方法应有所区别”,“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及“在合理定编的基础上,对教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制,在分配上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等,是洋浦实行新型学校管理体制的基本依据。
三、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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