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教学方法的合理选用(1 / 2)
首先,我们要说一说为什么谈教学方法的选用,而不先谈教学方法本身的改革问题,有以下两点原由:
第一,教学方法要不要改革?确实需要改革。www.Pinwenba.com但笔者认为,对实际工作者而言,目前教学方法的改革首先是一个实际问题,即对实际教学中使用的方法进行革新或使方法得到恰当运用的问题。古今中外的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家总结出来的方法很多,现在的问题是只有一小部分得到经常的运用,而且还常常用得不恰当。因此,现在实际工作者进行教学方法改革的关键,是在正确的思想和原则的指导下,恰当地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当然,这并不排斥探索和创立新的方法。
第二,通过改革和实践建立启发式教学方法体系也很重要,但我们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实验,作进一步的提炼和概括。
教学方法的选用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选用教学方法的方法问题,我们在这一节里主要谈点有关的思想方法。
一、教学方法的含义与分类
(一)对“教学方法”含义的不同理解
关于教学方法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教学方法,包括为达到教学目的所采取的一切手段和途径。这样的理解把教学原则也包括在内,如“理论联系实际”本是一条教学原则,但在1952年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中第21条就有“实行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学方法”。有的理解甚至把某种教学工作体系也包括在内,如设计教学法、程序教学法、范例教学法等。关于教学方法的第二种理解则与教学原则相区别,指教学原则指导下采取的具体活动措施,实际上还包括教学组织形式。如有人曾把复式教学法、分组教学法、六因素单元教学法等划入教学方法的范畴。对教学方法比较狭义的理解与教学工作体系、教学原则、教学组织形式都有区别,只把讲授、演示、实验、练习等作为教学方法。下面的讨论主要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教学方法”这一术语。实际上,还有比这更狭义的理解,只是指某种教学方法中的具体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也不排斥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教学方法”一词。
(二)教学方法的分类
古今中外创造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对教学方法进行分类,就是把众多的教学方法,按照某些共同特点,把它们归属到一起,又按照某些不同的特点,把它们区分开来。对教学方法进行分类,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改进和发展它们,并根据各自的特点、功能、适用范围和局限性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作用,扬长避短,取长补短,配合运用。
从不同角度考察教学方法,可把它们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现举两例:
(1)我国教育学著作一般将教学方法分为讲授、谈话(讨论)、读书、演示、观察、参观、实验、练习、实习……这种划分反映出划分者是按信息来源的媒体和渠道(语言——直观——操作)、师生相互作用关系(教师为主——学生半独立、教师半扶半放——学生独立自主)、学生掌握知识过程的阶段及水平(接受知识——形成技巧——综合运用知识技能和技巧)来排列的。
(2)在笔者所著的《我们倡导哪些类型的教学方法》一文中,将教学方法分为灌注—记忆型、尝试—错误型、示范—模仿型、解释—理解型、探究—发现型、引导—研习型等。其中每类方法又包括若干具体方法。这种分类主要考虑了师生在教学中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的差异、师生相互作用方式的差异、教学所依据的指导思想的差异和所发挥的功能的差异等因素。如解释—理解型教学方法就包括讲授、讲解、讲演、讲述、演示、图解等教学方法,教师既是主要的信息源,又是活动的调控者,学生则主要接受由教师发出的教学信息和调控信息;探究—发现型教学,教师则主要提供探究的课题,提供或指定探究的材料,控制活动的时间,学生则是一个比较独立的探索者,包括通过阅读、归纳、演绎、实验、操作等方法进行探究和发现。上述分类中,学生学习的性质和类型可大致表解如下:接受式学习半独立式学习独立式学习机械型学习灌注—记忆型示范—模仿型尝试—错误型理解型学习解释—理解型引导—研习型探究—发现型二、教学方法的选择和组合
关于教学方法的选择、组合和运用,我们的基本观点是: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重在启发。
首先,让我们谈谈“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我们确信:没有万能的教学方法,一种方法在一种场合下可取得较好的效果,在另一种场合下不一定能取得同样的效果,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能取得最优教学效果的特定方法是不存在的(即“教无定法”);但在教学的某一特定时刻,教学中的各种因素基本确定时,在众多的教学方法中,必有一种(或几种)方法优于其他方法,它(们)的运用能比其他方法的运用取得更满意的教学效果。推而广之,就某一堂特定的课而言,必有一组(或几组)方法的组合优于其他的各种组合,这组(或几组)方法的配合运用,可比其他组合方法的运用取得更满意的教学效果(即“教学有法”)。
接着,让我们再来谈谈“贵在得法,重在启发”。既然不存在万能的教学方法,这就迫使我们在特定的教学系统与教学方法系统之间寻找合适的对应,把教学系统中每一个特定时刻(或阶段)与教学方法系统中的某一种(或几种)方法对应起来,某一堂课使用的教学方法的组合就构成了教学方法系统中某个特定的子系统。因此,就存在一个教学方法的选择与组合的问题。“贵在得法,重在启发”的要义在于:以启发式教学思想为指导,课前根据对教学情况的预测,恰当地选择和组合教学方法,并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教学方法。为此,必须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这里着重谈一谈有关的方法论)。
(一)确立选用教学方法须遵循的标准
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时,无论是否意识到,一般都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在笔者所著的《我们倡导哪些类型的教学方法》一文中,就选用教学方法须遵循的标准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以下标准:
(1)要有助于而不是有碍于实现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以小学数学课为例,方法的选用要有助于学生学会、学活、会学、乐学和培养他们敢于开拓与创新的精神。
(2)要按启发式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来选用教学方法,而不为注入式开方便之门。如准备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等,都是在选用教学方法时要遵循的。
(3)要从具体教学实际出发选用教学方法,而不要企求万灵之法,即选用的方法要适合特定的教学目的、内容、条件、师生特点及可能性等。
(二)掌握各种基本方法
一个教师掌握的方法的种类越多,他的选择范围就越大。因此,为了扩大选择余地,一个教师应该尽可能掌握多种方法,特别是常用的基本方法,要熟练掌握。掌握一种方法,就是对这种方法的基本特点、主要功能、适用范围、局限性等了如指掌,并会运用它。
在《我们倡导哪些类型的教学方法》一文中,笔者曾对六类基本方法的特点、功能、适用范围和局限性有所论述,并指出在启发式教学中要避免采用灌注—记忆型和尝试—错误型教学方法。每种教学方法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或有效使用的条件,如果条件不具备或“越界”使用,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作为举例,下面列出几种方法的适用范围:
(1)讲授法。讲授法适合的教学任务是形成理论知识和实际知识;适合的教材内容是理论性或资料性的内容;适合的受教育者是已习惯于通过听讲来获得信息的学生;适合的教育者是已很好地掌握了讲授法的教师。
(2)演示法。演示法适合的教学任务是发展学生的观察力,提供视觉信息(如物体的结构、运动状况等),提高对所学问题的注意;适合的教材内容是教材可用直观的形式来呈现;适合的受教育者是能接受该演示教具的学生;适合的教育者是已拥有或可自制所需教具的教师。
(3)探究法。探究法适合于用来发展学生的独立思考、研究能力和探索精神;适合于具有中等难度的教材内容;适合于已接受过相应训练的学生,且学生已具备研究有关问题的认知水平;适合于已具备指导学生运用探究法的能力的教师;另外还需要有较充裕或足够的时间供使用。
教师熟练地掌握了各种方法,就为选择、组合和运用教学方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了解教学实际
要正确地选择和组合教学方法,充分了解教学实际也是前提条件之一。否则,即使熟练地掌握了各种教学方法,也可能达不到正确选择和优化组合的要求。就一节具体的课而言,教师必须了解哪些教学实际呢?
(1)要了解这节课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这节课的教学,要使学生获得哪些知识(还要复习哪些知识)、形成哪些技能技巧、培养或发展哪些能力及其他心理品质等等(注:新课程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教师心里要对这些十分明确,不能含糊。
(2)要了解这节课的教学内容等相关问题。即要了解教学的内容是什么,具有什么特点(如是直接知识,还是间接知识;是理论型的,还是经验型的;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难度如何等等),它与学生已学知识和已获得的经验有何联系,与后继知识又有什么联系,在教材中的地位如何,是否重点、难点或关键点等等,教师也都要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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