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继续的生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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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人物死亡,任务自然是失败了,失败的结果就是阿斯族没办法通过这位隐士快速获得这片地区的控制权,而想要做到这一点,他们现在也就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通过正面的战斗。

仍旧是那句话,正面战斗阿斯族的确不如瓦恩族,所以如何作战他们便需要好好谋划一下,虽然作为十三勇士,可“谋划”什么的他们一般是不会参与进去的,所以自然是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

别人干什么不知道,但吉姆自己自然就是继续练枪。

十三勇士当中,除了两位魔法师外,其他的都是纯粹的武者,因为经常要上阵拼命,就算是作为享乐主义者的巴达路克也会时不时的来训练场锻炼一下,这个训练场又不是吉姆一个人的,在他练习的时候周围自然还有别人。

今天来训练场练习的人貌似比较多,在在吉姆身边不远处呼呼喝喝的就是蓝发大剑士卡修尔,周围还有阿斯族的一些战士们正在挥汗如雨。就在这时,一个身穿蓝色盔甲的人走了进来,是爱丽丝,她扫视了一眼训练场,对于现在这满满登登的样子皱了皱眉头,不过她还是很快发现了一个位置,就是吉姆的另一边。

爱丽丝走了过去,对不远处的吉姆礼貌性质的点了点头,摘下背后的标枪插在地上,开始练习自己的主要武器,也就是宽刃剑。

说起来,相对于剑,长枪在军队中更具有优势。首先一点它便宜,一柄长剑所消耗的金属至少可以制造两到三柄长枪,虽然需要一根长木杆,但相对于金属自然要便宜得多;第二是使用方便,想要用好一柄长剑,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学习,可就算一位民兵也可以手持长枪上阵杀敌——只要你会持枪前刺就可以了。

最后一点,长枪比较长,至少在理论上可以在敌人的武器攻击自己之前刺中敌人,而且一旦形成规模,对于其他稍短一些的兵器,不论是攻击还是防御都很有优势。

所以在这里用枪的人真不少,没过多久,又一个扛着长枪的人走进了训练场,是一身绿甲的艾米,当她看到吉姆,以及“在吉姆身边”练剑的爱丽丝时,眼睛微微眯了眯,接着便毫无道理的赶走了莫名其妙的卡修尔,占据了那个位置,在向似乎正在全神贯注的爱丽丝投出一个挑衅的眼神后,也开始了自己的练习。

吉姆不是笨蛋,也不是木头,虽然仍旧不大明白,但他还是能感觉到某些稍显诡异的气氛,当然这种感觉主要来自艾米那边,总觉得这位女枪兵在练习时散发出的气势是不是太有……侵略性了?

所以吉姆下意识的向一直不为所动的爱丽丝那边靠了靠。

“锵!”

艾米突然把枪倒着插在了地上,转过头,目光越过吉姆,对爱丽丝说道:“一个人练习太没意思了,爱丽丝,打一场怎么样?”

“……好啊。”淡淡的瞥了一眼艾米,爱丽丝淡淡的说道。

两人对练,需要的空间自然就能是原来的大小了,不过算上吉姆的那块地方刚好勉强够用,吉姆自然是要滚蛋,不过他并没有滚出多远,也不知道是想休息一下了还是怎么,站在一边扛着长枪当起了观众。

“那么……我先来了——!”

本身不过是一场平常的对练——至少外人看来是如此——也不会有裁判什么的喊开始,如烈火一般的艾米笑了笑,可以说毫无预兆的抡起长枪斜着就斩了过去。过去曾经说过,艾米的长枪完全可以称之为变种关刀,现对于刺,更适合像这样的斩。

所谓“枪挑一条线”,但问题是艾米这支“枪”正确说应该是大刀才对,所以她主要的攻击方式并不是“刺”,而是“削”。就见长枪斜斩,枪头短刃直接斩向了爱丽丝的脖子——直取要害?可以这么说吧,但就算在旁边看热闹的人都知道,这一“枪”就算真的一击定了胜负,最多也不过是削掉几根头发而已。

不过一击定胜负什么的,怎么可能,爱丽丝手中重剑反手上撩,荡开长枪,接着反手再撩,脚下抢步上前,意图近身格斗!

艾米当然不会让爱丽丝如意,一寸长一寸强,她自然要发挥长枪的优势,更要避免被近身之后的劣势,可对方此时正在前进,枪身还刚刚被荡开,所以只能退,但退也不能只是后撤一步就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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