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长恨歌引发的斗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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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一个角色佳人,纵然身陷风月之地,那也是万人追捧的佳人。

如何让一个佳人看上自己?

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要么你很帅,帅的惊天动地,要么你很有钱,可以很不屑的说一句:我不碰钱,我对钱没兴趣。

当然,在大唐,在长安,可能拥有这两种资本还不行。

你还得有权,得能护住佳人。

但是但凡帅气多金又家财万贯之辈,基本上不可能娶一个歌妓为妻。

当然,作为小妾还是可以。

小妾的地位在这年头,跟一个物件差不多,可以随意买卖,主人不喜欢了,送出去,主妇不喜欢了,打死了事。

出了这种事儿,衙门都不会去管。

因为小妾根本就不是人,只是一件货物,如此而已。

可悲可叹,可怜可惜。

好在秦风有钱,样貌还算合格,在猛男辈出的大唐,虽然比不得张公谨这种绝世大帅逼,也是少有的英俊潇洒之辈。

要说权,秦风或许没有,但是架不住身边人都是公侯王爷,虽然这些人因为利益纠葛与他绑在了一起,但是该有的帮助还是不缺的。

薛家兄弟更是死忠粉,更何况他救了命的那几位,绝对会给面子,赴汤蹈火的那种。

李孝恭很给秦琼面子,虽然是李靖开的口,谁都知道李靖跟秦琼关系莫逆,不逊于秦琼与程咬金这种关系。

所以李孝恭二话不说,身为雅集楼幕后大佬之一,承诺了下来。

当然,李孝恭认为,秦风会给自己一个合理的交代,该有的绝对不会少。

做官做到他们这些人这种地步,基本上这辈子到头了,了不起爵位再升一升,其实差别并不大,大家比的就是谁更有面子。

面子只要给足了,一切好商量。

秦风自认为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爱心、有能力的四有青年,拯救一下风尘女子,顺便抱回家一个红粉佳人,这种事情做起来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更何况,他的普世价值观与大唐人之间有难以逾越的鸿沟。

别人认为做不得的事情,自己认为理所应当。

所以,秦风出手了。

打动佳人嘛,先声夺人,再斥巨资砸下,傲视群伦之后,携美而归,万事大吉,喜大普奔。

芸娘捏着薄薄的纸张,激动不已,连河间郡王都称为“先生”的人,哪能是普通人?更何况这位小先生绝对属于心善之人,这岂不是说,自己的好日子要来了?

激动慢慢的芸娘风风火火的离去,把秦风的诗送进了旈玥的闺阁之中。

闺阁中,旈玥案头摆放着厚厚一沓的诗作,好的不好的,足足上百首。

其中士林宿老,也有当朝显贵,更有学识不凡的青年俊才,似乎每一个都不错。

花魁挑选第一位恩客,说起来比挑选夫君还要严格一些,毕竟挑选夫君只需要人品好,样貌好,家世好,但是花魁的第一位恩客,首选就是财大气粗之辈。

当然,要是诗文俱佳那就更好了,若是再年轻一些,那就最好不过了。

“旈玥妹妹。”芸娘激动不已,径自闯了进来,丫鬟拦也拦不住。

“芸娘姐姐,莫非有喜事?哪位公子要接你入府了不成?”

旈玥檀口轻启,声音如同黄莺,十分动听。

芸娘笑了起来,相比之下,如同乌鸦一般,得瑟无比的把手里的纸递了过去。

“不是姐姐有喜事,是妹妹有喜事,妹妹请看。”

旈玥微微一笑,顿时满室春光,芸娘看的心中一荡,不由暗叹,果然是天赋异禀,这等人才,若是生在良人家,只怕连入宫的资格都有了。

只一眼,旈玥神情一震,心中狂喜。

有此诗文,自己花魁之名,将艳压长安最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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