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2 / 2)
其实,他也并非总一脸傲气,看着就十分不好相处,相反,这人生了一张好脸,眉目娟秀,像他的母亲,再加上嘴角总是带着笑容,看起来很和气可亲,有时候一皱眉一板脸,也冷淡的别有风情,讨女人的喜欢。
可是他根本没把家学里这些人放在眼中,人家看他们的目光,和看那些刘家大少爷不用在意的下人,也没什么不同。
刘启晖有一回和他对了眼儿,就觉得这人看了一眼自己,着实让人不舒服,好像他看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他脚下平凡普通的一块儿石头。
如果他本来就心气高,待什么人都如此也就罢了,恃才傲物的人,纵使让人讨厌,别人也不是不能理解,偏偏大家都见过他待客的样子,那真是言谈有礼,让人如沐春风。
如此一来,这般明晃晃地摆出我就是瞧不上你,你就是一摊毫无价值的垃圾的模样,自是让人非常难受,拉仇恨的效果杠杠的。
五丫年轻,看不出来,可李狗剩最会看人眼色,他简直气疯了:“什么东西!少爷,这回乡试定要压他一头,狠狠地踩他的脸,让他好看!”
刘启晖低头审视自己写出来的时文,不搭理闹脾气的李狗剩。他其实都想找人去偷题目,好让自己科举考试顺利过关,若果真如此,就是名次盖过人家,自然是必须得藏着掖着,哪里还有什么资格跑去‘挑衅’?如果老老实实自己考,考出来的名次肯定不会特别高,更不能自曝其短了。
虽然他觉得,刘启阳写出来的东西,除了辞藻华丽之外,并无太多可取之处,当然,比起同龄的其他人的文章,还勉强算言之有物的。
其实,胡先生一直对刘启晖的文章赞赏有加,夸奖他进步迅速,不过,他才十二岁而已,先生对他的要求,就是能够很明白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即可。
不过,有时候他的某些观点非常新颖,也很有道理,时不时会让人眼前一亮,胡先生便常常说,“你这文章本是上上等,偏偏这遣词造句,实在让人觉得别扭,再好的文,也嚼之无味了。”
很正常,刘启晖写了十几年的大白话,忽然改变文风,原主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正经开蒙。他的记忆都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一时半会儿,他要是笔灿莲花,那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只是胡先生当然不了解情况,总对刘启晖有很多不满。
“你这遣词造句实在应该改改,如此写,本是一篇有风骨的好文章,也写得让人看着难受,实在太糟蹋你的奇思妙想。”
这也是胡先生开始对刘启晖看重起来,要不然,他哪里会如此痛惜?家学里有一大堆连字都写不全的学生在,也没见他教训哪一个。
胡先生看过刘启晖写的功课,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叹了口气收起来:“好在字不错。”
考科举的人若是有一手好字,绝对是一项很大的加分项,即使文章中平,字好了,也会让人觉得出彩,碰上喜好书法的考官,说不定人家的手就松一松,给个优等。
刘启晖的童生试胡先生并不上心,肯定是能过的。只看他的面子,看刘家的面子,刘家这群学生也不会连童生试都过不了,只看成绩好坏罢了。
“今天晚上你随我去状元楼,参加赏雪宴,听说名妓牡丹也会去。正好带你长长见识,也瞧瞧别人是如何赋诗作文的。”
刘启晖哭笑不得,终究不好推辞胡先生的好意。
他自己并不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参加那些文人的聚会,万一若是让他临场赋诗一首,他可真不一定能够作得出来。除非是打油诗,五丫他们却兴高采烈,把家里所有的衣服都翻出来挑挑拣拣:“少爷,咱们山上的那些衣服才漂亮,才衬少爷,可惜没带回家来。”
刘启晖无语,赶紧把小丫头轰走,随便挑了件儿朴素的青色衣袍换上,他现在的身份是刘知府家的庶子,要是穿着打扮比刘启阳还要出彩,那才麻烦。少顷,待他换上衣服之后,五丫就不多嘴了,实在是有些人身上的粗布衣服,比起那些锦衣华服,依旧不遑多让。
五丫满脸赞叹:“我家少爷穿什么都好看。”
刘启晖的衣服饰物从来不多,他也不讲究这些,但在刘家的家学内,却从没有人觉得他衣衫不妥,没办法,这人一站在那儿,人们就再没有心思去关注他穿戴什么。
泉州本就是钱多人傻的地方,状元楼是泉州最大的酒楼,听说是某个王爷的买卖。由其这次,虽说是举办文学诗会,但主办方还邀请了泉州本地最大青楼——落月阁助兴。那里的姑娘个顶个色艺绝佳,尤其是现在的泉州第一美人牡丹姑娘,那是一颦一笑,都让男人神魂颠倒,不可自拔。
刘启晖随着胡先生过去,脑子里琢磨自己研究出来的格式套路,面上却丝毫不显,斯文有礼地随着胡先生的介绍,和那些文人才子们打招呼。
带着出门的李狗剩快乐的都要飞起来,不停地四下张望,叫刘启晕很不好意思。只是落月阁的歌舞声乐,精彩至极,这里侍候的每一个女伎,都是最好的女伎。全不是庸脂俗粉,能说能唱,能弹琴,能下棋,那些只靠皮肉混饭吃的女人,是不可能混入落月阁这种顶级青楼的,不然状元楼也不会允许主办方轻易往它酒楼里带人。实在是人家档次够高,并不会降低状元楼自家的身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