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集体利益如何平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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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大爷他们走后,老丁对我说:“咱们这次招聘游乐场工作人员,设定的这些条件,不算苛刻嘛。一个连说明书都看不懂的人,咱们敢让他操作游乐设备吗?出了事谁负得起责任。”

我想了想,说:“大荒山属于比较封闭的农村,农村有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农村有农村的思维模式,既然有这么多群众有看法,我觉得可能有他合理的一面,咱们把黄朝华他们叫来,商量研究一下再说。”

我打电话把黄朝华、张玉凤、刘美和卢明秀叫到村委会来,共同研究群众来访的事。

黄朝华听了我的介绍,他笑着说:“李书记,我是知道群众的意思和想法的。打个比方。这次我们要招聘10名工作人员。像马奶奶那样的人家,她们横竖都有意见。”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她们有意见?”

黄朝华说:“因为我们不论怎么设置条件,都不可能招聘马奶奶家老两口来为我们服务。换句话说,就是不论我们怎么样设定条件,都与她们无关。但她们又觉得,这是村上的公司,招聘着的人受益了,而她们无法受益,所以有意见。”

刘美说:“我知道了。要是我们为每家每户都安排一个劳动力来公司上班,那群众就没有意见了。对不对?有的家庭有人来公司上班,大多数家庭没有人到公司上班,所以大家觉得不公平。对不对?”

张玉凤说:“对对对,群众就是这个意思。他们并不是说我们招聘这几十个工作人员有什么问题。主要就是有的家庭有人来公司上班,而绝大多数家庭没有人到公司上班,所以大家觉得不公平。”

老丁把手一摊,说:“那这个问题就没办法了。茅草坪村1000多户人,再过十年,恐怕我们也无法提供这么多的工作岗位哦。”

我们发展村集体经济,就是要为村民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市场规则经营管理,但群众的意愿,我们也要重视。特别是像马大爷、马二爷等一些老同志,都出面来说这个事,这事可能还是有他的合理性。

黄朝华说:“解决这个问题不难。而且,这种问题也是有由来的。跟我们和平乡接壤的团结乡垭口村,那里有一个比较大的铜矿。铜矿开采和洗选,要占用村里的林地和土地,矿石运输要从村里经过。尾矿库也在村里。厂社矛盾十分突出。为了有效化解厂社矛盾,铜矿每次招聘工作人员时,都要分20-30个名额给村里,解决符合条件的村民的用工问题。村里拿到这些名额,就犯愁,给谁都不好使,怎么办?那村里就定了一个规矩,就是占用这个名额指标去铜矿上班的,每人给村里交5000元钱。这样,这事就很容易地解决了。”

张玉凤说:“我们茅草坪村的一些群众,就是受了垭口村的这个启发,心里不平衡,所以来说这个事。他们的想法,也是要想走垭口村的这个路子。更有甚者,有的组劳动力都安排到厂里上班了,招聘人员时,又分得指标名额,他们就把这个指标名额对外转让,5万元左右一个。”

听到这里,我觉得,这事还真有那么一点合理性。通过这种方式,起到了平衡各方利益的作用。

我问黄朝华和张玉凤:“你们的意见呢?”

黄朝华说:“我个人觉得,这种方式能有效化解许多矛盾,有他合理的一方面,可以考虑。”

张玉凤说:“通过这种方式,把茅盾处理在基层,能让群众心里更平衡,我同意按这种模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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